質押擔保合同

    時間:2022-11-18 16:23:55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質押擔保合同【薦】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質押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質押擔保合同【薦】

    質押擔保合同1

      甲方(質權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出質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鑒于甲方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500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xx有限公司92.32 %(¥846.3944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xx有限公司所擁有的 92.32%(¥846.3944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 主債權和反擔保范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xx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范圍:甲方代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稅金等)。

      第三條 質權的存續期間

      3.1質權的存續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 出質人聲明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過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托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認可后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后,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復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其 他

      7.1乙方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 乙方 (出質人)(簽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2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XX公司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XY公司

      為確保__ 號《借款合同》的履行,根據甲方與___簽訂的___《質押擔保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擔保。為了保證甲方的權益,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期限

      1.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

      2.反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反擔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出質人承諾

      1. 乙方已就質押事宜征得 ___批準。

      2. 乙方保證對質押標的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

      3. 質押標的沒有被重復抵押,可以流通轉讓等。

      4. 質押標的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情形。

      5. 乙方保證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相關資料。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乙方應在訂立合同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股權證書等相關文件移交甲方保管。

      第五條 質押權的實現

      乙方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標的,

      (1)乙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2)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六條 處置質押標的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的,由乙方繼續清償,直至甲方代償部分得到全部清償。甲方為乙方代償債務的資金占用費自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__%計算。

      第七條 乙方持有的麗江玉龍雪山印象旅游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4.單位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標的存在爭議、重復質押等情況。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標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行為。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執一份,每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 XY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3

      質權人:

      出質人:

      根據借款人 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主合同),為保障質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出質人自愿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質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存在所有權、使用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出質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人民幣 (大寫),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質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質押權利處理費、過戶費等)。

      第四條 質權的設定

      4.1質物詳見《質物清單》。 《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產生的孳息。

      第五條 質物移交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保管,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5.2以匯票、本票、支票以及其他需背書出質的權利憑證設定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5.3股東以其股份出質時,應將質權人的姓名、住所、質權額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出質人應將出資證明書交與質權人占有。

      5.4借款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是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將該權利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六條 質押登記

      6.1依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到有關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6.2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質權人依本合同行使權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 提前清償或提存

      8.1本合同項下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權利憑證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先于主合同到期日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8.2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本合同項下股票。但轉讓股票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

      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8.3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項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但所得轉讓費、許可費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九條 出質人權利和義務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贈與、轉讓給第三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物。

      9.2質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出質人應承擔擔保責任。

      9.3質權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從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9.4借款人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9.5質押權利的簽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0.6 質物非因甲方原因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收取質權所生的孳息。

      10.2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權利憑證的義務,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權利憑證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10.4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質權人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出質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擔保范圍總金額的萬分之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1.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等情況的;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權利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2.1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后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出質人執兩份、質權人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質物清單》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4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依法有權處分的) (以下稱質押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聲明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

      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如: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資產過戶費用、交通費、打印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一)名稱:

      (二)數量、質量:

      (三)狀況:

      (四)所有權歸屬:

      (五)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注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并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兌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范圍。質物處分后,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關聯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鑒定、評估、登記、過戶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三)破產、停業停產、歇業、解散;

      (四)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五)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六)權利權屬發生爭議;

      (七)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發生上述(一)至(四)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發生上述(五)至(七)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的全部款項后,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一)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或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三)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四)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序;

      (五)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六)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七)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防范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將剩余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于甲方占有時設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及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一)乙方的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二)乙方或其關聯方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三)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系發生變化;

      (四)乙方的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五)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六)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方是指:

      (一)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二)乙方的合營企業;

      (三)乙方聯營企業;

      (四)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并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采取訴訟程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借款人(出質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二、遞減償還法: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后,出質人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質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于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后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質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七條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質物及有關資料退還給出質人,并到質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九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或專用章)______________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

      出質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

      質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

      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________號《質押合同》項下:

      出質人:(公章)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質押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三)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一)乙方承擔辦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五)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六)質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七)當甲方代償后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8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經出借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存入出借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出借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出借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出借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出借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權人對借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借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財產對以上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9

      為了確保甲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為的《授信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和乙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履行,甲方愿意為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提供專利權質押反擔保。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質物的設定

      第1條因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按《委托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保證擔保,甲方自愿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第2條甲方自愿以所有權人的身份并以質押的形式將質物出質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委托保證合同》項下責任和義務的反擔保。

      第3條本合同項下質物為:9項實用新型專利權。(詳見權利質物清單)

      第4條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存續期間內所生的孽息及派生權益仍屬于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第二章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與范圍

      第5條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之日止。

      第6條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乙方實際向貸款方代為償還的資金總額、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費用。

      第7條當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后,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三章質押登記及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第8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本合同的質押登記手續。

      第9條乙方在保管期間應妥善管理,以保持上述文件的安全、完好無損,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章質物的提存

      第10條因質物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機乙方權益,且甲方拒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11條乙方同意轉讓本合同質物的,甲方應將轉讓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章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12條甲方的保證

      1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有權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并且在乙方保管上述證明文件期間,不得辦理相應的掛失手續;

      12.2甲方是質物的唯一合法與實際所有權人,質物不存在專利權所屬方面的爭議。甲方有權將質物向乙方出質,并保證乙方對質物享有第一優先受償的權利;

      12.3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出質行為不會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有關專利權的質押行為已經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通過;(有關決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12.4甲方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作出過任何處分,該質物之上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權利,且在解除本質押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物轉讓、贈與、放棄、質押、實施許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12.5甲方沒有也不進行任何有可能使乙方受到損失和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行為,不將該質物用于充抵與其他第三方之間之債務。

      12.6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完畢全部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專利證書》原件、《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原件移交乙方保管。

      12.7甲方保證在質押期間內按時交納全部質押專利的專利年費。

      12.8甲方承諾在質押期間內維持全部質押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13條甲方的承諾

      13.1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公證、鑒定、估價、登記、過戶及保管等費用;

      13.2甲方按時交納為擁有和行使質押權利而應付的稅款、行政規費(例如:年費)及有關政府機構對其征收的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為繳付或延遲繳付上述任何一種款項而繳付的任何罰款或利息;

      13.3甲方按時采取所有必要和適當的措施,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的各項規定,謹慎履行管理義務以保證其對質物的合法擁有權,并維護乙方根據本合同對質物的合法權益;為使乙方能順利的處置質物,甲方將按乙方的指示無條件采取一切措施與行動及簽署一切有關文件;

      13.4甲方在收到任何政府機構發出有關質物的任何通知或行政命令,或質物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時立即通知乙方及提供有關詳情;

      13.5在質押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使乙方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現專利糾紛時,甲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相關糾紛,以使乙方之質押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質之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甲方及時向乙方另行提供經乙方同意的補充擔保;

      13.6在主合同項下貸款未完全償還與支付前,甲方承諾在未經乙方同意前,不作出或允許發生任何可能導致乙方在質物上的權益遭受不利影響或妨礙乙方實現質權的行為;

      13.7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合同的有效性時,甲方配合乙方修改、補充本合同,使其與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規定要求相一致;

      13.8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

      第六章質押的性質

      第14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連續性,連續性是指質押直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止。甲方的分立、合并、破產、清算或解散均不會影響質押的有效性。

      第15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指質押不受過去、現在和將來由甲方或第三方向乙方設立的其他擔保,或甲方和第三方對乙方的任何其他責任影響或替代。乙方在向甲方追償前,不需先向第三方追償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第七章質押的執行

      第16條甲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6.1不履行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證與承諾;

      16.2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能按時結息;

      16.3違反主合同約定,主合同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4依主合同約定違約,主合同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5在擔保期間不遵守與乙方簽訂的《監管協議》或提供虛假材料;

      16.6行為致使質物的價值減少,不足以為乙方擔保的債務提供抵押反擔保,乙方請求甲方提供補充擔保,沒有得到滿意的補充;

      16.7未經乙方同意擅自重復設定質押;

      16.8經評估證明甲方無法達到預期收益;

      16.9貸款期前2個月,已證明甲方沒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切實可行的其他辦法;

      16.10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未得以清償完畢之前,甲方被宣告停業、清算、解散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繼續經營;

      16.11出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17條在發生本合同第17條所述情況的任何時間(無論該情況是否延續),乙方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數項權力,甲方均放棄一切抗辯權:

      17.1要求甲方立刻償還與支付全部擔保債務;

      17.2依法處分質物,并從處分質物所得的款項中受償;

      17.3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

      第18條乙方有權按下列任何方式依法處分質物:

      18.1以質物折價抵償債務;

      18.2將質物拍賣或變賣,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18.3依法律允許的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

      第19條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20條如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幣種與本合同項下質物處分所得價款幣種不同的,按處分所得之日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將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折算抵償。

      第21條在處分質押權力后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21.1支付處分質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及開支;

      21.2扣繳質物應繳納的稅項;

      21.3扣繳甲方根據主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

      21.4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直到債務完全清償與支付;

      21.5剩余金額(如有剩余)交還甲方。

      第八章乙方的權利

      第22條乙方可授權其代表在任何合理時間對質物狀況進行檢查。

      第23條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

      第24條乙方有權收取抵押物所生的孽息。

      第九章公證

      第25條自本合同鑒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在乙方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合同公證手續。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26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27條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糾紛、被撤銷、被宣告無效、已停止或已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28條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擔保總額的10%。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29條如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甲方無法依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個法定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并提交當地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不可抗力發生的書面證明。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30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要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中止

      第3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32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效力,不因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無效而無效。

      第33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章附則

      第34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編號為:《權利質押清單》;

      第35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6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及質押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質押擔保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1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根據甲方與貸款人銀行于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及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乙方與貸款人簽訂了(以下稱保證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甲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鑒于: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權;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為明確股權質押合同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公司,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質押人的章程、合同對質押人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有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臵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臵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X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甲方承諾,一旦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質押物

      2.1甲方將其對公司享有的__%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保。

      2.2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質押反擔保范圍

      3.1乙方代甲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委托擔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臵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4.1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抵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甲方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委托擔保合同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處臵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臵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甲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委托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__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擔保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3

      借款人:xxxxxxxxxxxxxxx

      貸款人:中國**發展銀行xxxxxxx

      出質人:(1)xxxxxxxxxx

      (2)xxxxxxxxxx

      (3)xxxxxxxxxx

      借款人因xxxxxxx需要,向貸款人申請xxxxxxxxxx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種類用途

      金額(大寫)利率

      期限x年x個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xx結息,欠息按xx‰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年月日金額(小寫)年月日金額(小寫)

      4.借款人應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貸款合同,不因貸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貸款合同無效,質押人仍以質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質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質押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xxxxxxx等動產、權利(詳見質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權),出質給貸款人。主要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權)評估價值xxxxxxx萬元,實際質押額為xxxxxxx萬元。質押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權)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出質人應保證其質押行為真實、合法,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財務報表以接受資信調查。

      5.出質人應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將質物所有權移交貸款人占有或辦理質權轉讓手續,質物(權)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權)。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權)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前,質押物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質押物的價值相等。質押物保險到期,質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在合同生效前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限一致。在質押擔保期間,質押物登記屆滿的,由質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續登手續。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權)轉讓、變賣、重復質押或用于清償其他債務。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權)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10.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1.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xx%的賠償金。

    質押擔保合同14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質權人:____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

      第八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5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及甲方與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作為擔保人,向貸款人為借款人[()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年號(以下簡稱《主合同》)借款人民幣1萬元,為保證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委托,自愿為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主債權類型及金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00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1)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由甲方代位支付,以及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賠償基金占用費..賠償基金占用費以被賠償的全部債務為基礎計算,從賠償后的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算。

      (2)委托合同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保證費。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金額、擔保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動詞(verb的縮寫)特殊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借款人和貸款人變更主合同;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貸款人允許借款人延長還款期限;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還舊債”的形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5.貸款逾期且甲方未按要求發出書面通知(貸款到期后30天內)。

      (2)甲方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從賠償(包括因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產生的賠償)的次月起,逐月從乙方的全額工資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扣除,直至甲方的賠償資金全部付清。如果乙方變更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款。如果乙方被裁員、辭職或辭退,即無工資收入,甲方將繼續依法申請落實乙方個人家庭財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入為第三方債務提供擔保,或為自己或第三方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10000元的%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還應當賠償。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某一條款,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由乙方自費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借款人各執一份,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質押擔保合同】相關文章:

    質押擔保合同04-25

    質押擔保合同07-29

    質押擔保合同09-19

    質押擔保借款標準合同-擔保合同03-01

    質押擔保合同【熱門】11-12

    擔保貸款質押合同10-27

    質押擔保貸款合同11-02

    還款質押擔保合同09-06

    首飾質押擔保合同02-09

    質押擔保通用合同04-25

    国产一级a爱做免费播放_91揄拍久久久久无码免费_欧美视频在线播放精品a_亚洲成色在线综合网站免费

      网友在线亚洲专区 | 夜夜高潮夜夜爽国产 | 亚洲综合色在线综合色 | 亚洲高清专区日韩精品 | 亚洲精品成Av人在线免播放观看 | 日本一区二区三不卡精品区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