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合同

    時間:2022-02-23 18:24:21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抵押擔保合同集合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抵押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抵押擔保合同集合15篇

    抵押擔保合同1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權人: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抵押擔保合同2

      出借人(抵押權人、質押人):(甲方)

      聯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

      聯系方式: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格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借款日以借據或轉賬憑證為準。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條 利率、費用

      1、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公證、評估、管理、律師等前期費用另行計算。

      2、計息方式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余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款;

      1、第一種,現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據為準;

      2、第二種,轉賬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此部分由借款人書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

      2、分次還款。

      第六條 合同各方承諾和確認

      1、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帳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相關事項。

      4、借款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管理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5、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讓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6、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外其財務狀況功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7、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由于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質押登記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出借人未按約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應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該合同下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2、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應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實際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收回借款的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萬分之五的罰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并按罰息利率支付代償期間的利息同時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依法處置抵押、擔保物主張自己的權益。

      4、為促使借款人及時還款,本合同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借款人按時(提前)還款后全額退還,超出借款期限產生逾期的不予退還,該條款中的保證金與上述中違約金同時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利息按照約定利率按實際用款日期結算(每月為/30天),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但該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擔保、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不予退還。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抵押權、質押權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設立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還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的必須辦理登記),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才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委托協議、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出借人(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抵押擔保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具體情況如下: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質押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在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日之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并承擔登記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若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辦理登記;若因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使本合同無法生效或者無法發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該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同時有權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并自該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但未將該轉讓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將該物已經抵押的事實告知受讓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7)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8)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擔將該扣押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義務,如甲方不為此通知義務,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法定孳息清償義務人向乙方所為之清償;

      (5)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6)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應該同時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義務。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財產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財產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為而致價值減少的,甲方亦有權請求乙方另外提供與其所得賠償金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茲因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五、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選取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公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八、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

      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

      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又甲方、

      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

      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

      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兩份附

      帶借據和承諾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5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 鎮(鄉) 村(集鎮、社區)

      街 號,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 )字第 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m2,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 m2,建筑面積為 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 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元,抵押期限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合同法》處理。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ɑ蛭写砣耍 (或委托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 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ɑ蛭写砣耍┖炞郑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抵押擔保合同7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 x 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計x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權人: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周記

    抵押擔保合同8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相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即使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如果同意可以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即使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甲方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按照上述情況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虼鷫|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ㄒ唬┯忻穹ǖ渌☉加星槭聲r。

     。ǘ┪唇浺曳皆蕼识盅何锏睦佑』蛘迟N的標簽被損毀時。

     。ㄈ┪唇浺曳酵舛鴮⒌盅何锍鲎鈺r。

     。ㄋ模┮蚣追交虻盅何锾峁┤嘶蚱渌谌说男袨,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時。

     。ㄎ澹┮曳秸J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ㄆ撸┮曳揭蛘加械盅何锼艿膿p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ò耍┮曳秸加刑幏值盅何,應依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提供的保證人應當經乙方認可,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于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來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9

      合同編號: 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xx開發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F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時間 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2抵押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十五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本合同8.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范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后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3.6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榆次區人民法院管轄。 1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抵押物清單》

      1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抵押擔保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丙方):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聲明:_________________乙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根據借款方(丙方)與貸款方銀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范圍:_________________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范圍。

      第二條 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范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范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復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復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并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 提示

      抵押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抵押人

      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12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發放借款****元,借款期限日止,借款利率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質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

      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對于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1、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購買每畝土地價格的價格索取土地使用權,抵押價格按每畝*****萬元,共****畝,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2、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索償。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意思表達、承諾。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

      七、在抵押協議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九、使用權人對抵押物必須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協議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本協議系無異義債權文書,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項下第四條和第五條中約定進行解決,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貸款人)蓋章:

      乙方(借款人)蓋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年月日

    抵押擔保合同13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______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_______大廈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

      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

      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抵押擔保合同14

      出借人(抵押權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擔保人自愿為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 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為 人民幣,貸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稱)為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 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后,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 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 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為續保,并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為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后,應將有關登記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聲明與保證

     。ㄒ唬 抵押人聲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為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為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ǘ┑盅喝吮WC: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為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視為擔保人違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聲明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ǘ⿹H诉`約,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布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余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系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日期: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1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擬訂本合同。甲方于20xx年12月20日在乙方處購買廣汽本田奧德賽轎車壹輛:車輛品牌型號為:車輛識別代碼為:

      發動機號為;

      因甲方在乙方處購車欠乙方車款壹拾萬元整。甲方同意按每月20xx元利息支付給乙方,欠款結止20xx年2月20日前還清,本息合計壹拾萬零肆仟元整,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不動房產一處抵押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同意乙方將房產拍買。丙方愿意為乙方提供擔保,如甲方不能按期給乙方還清本金(壹拾萬元)及利息20xx元/月,丙方:愿意自已處房產拍賣用于償還甲方欠乙方所有款項,甲丙雙方愿意同時將房產拍賣抵押乙方。補充條款:

      在合同期內,甲方、丙方分別將兩處抵押房產的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交由乙方管理,如按期償還所有欠款,乙方將所有證件歸還甲、丙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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