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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通用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買賣合同保留所有權的判決
買賣合同中所有權保留的規定具體如下:
第一,明確約定所有權保留的范圍。所有權保留條款,分為簡單保留條款和擴張保留條款2種。前者表現為,在買受人完全償付價金之前,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后者表現為,如果買受人在完全償付價金前已將貨物在生產過程中消費掉,或已將其轉賣,則出賣人就其貨物制造的最終產品或轉賣貨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權,買受人只是作為出賣人的受托人對最終產品或轉賣收益進行占有。
第二,明確約定所有權保留是賣方單方的選擇權。理論上都認為所有權保留是賣方的選擇權,但是在現實中也出現過買方利用這個條款的糾紛。
第三,明確約定行使保留的所有權后的事宜。因為關于貨物所有權保留的約定僅設置了一個物權,實際并不影響雙方合同的履行。所以在賣方依約取回貨物后,并不當然意味著合同的解除,所以對于合同履行與否的事宜還要具體約定。如果賣方認為要回貨物就可以,那不妨約定“賣方依據本條款要回貨物后,本合同解除。買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如果賣方更傾向于履行合同,那就可以約定“賣方依據本條款要回貨物后持續占有,直至買方付訖貨款時轉移占有,買方仍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二、保留所有權買賣如何登記
保留所有權的買賣并不需要登記,當事人關于所有權保留買賣的相關事宜依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當然對于汽車、航空器、船舶等特殊動產等,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仍需登記,該登記與所有權保留并沒有關系。
三、買賣合同中的所有權保留條款規定
買賣合同中的所有權保留條款,是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問題中的重要內容。各國法律都允許當事人通過約定這樣的條款來明確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而且在合同實務中,尤其是在國際貿易中,這種條款也是很多見的。所有權保留條款是有利于出賣人的條款。它的主要功能是可以使出賣人躲避不能取得標的物價款的風險。在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出賣人認為重要的義務以前,出賣人仍然享有標的物的所有權。這樣就可以免去在出賣人已交付標的物而買受人不履行其主要義務時,因所有權已轉移可能給自己造成的損害。
在英國,無論是特定物的買賣還是種類物的買賣,即使在貨物已經特定化之后,賣方都可以保留對貨物的處分權,主要是指所有權。在賣方所要求的條件得到滿足以前,主要是貨物的價款支付以前,貨物的所有權仍不轉移于買方。根據英國貨物買賣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可以在合同條款中作出保留對貨物處分權的約定。例如,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在買方支付貨款之前,所有權不轉移于買方。在這種情況下,無論貨物是交付了買方還是交給了貨物承運人以便運交買方,貨物的所有權都不隨之而轉移于買方,直至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得到滿足為止。除了合同的這種明確約定以外,根據該條,在有些情況下,也可以根據當事人對貨物提單的處理方式推定賣方保留了對貨物的處分權。如賣方可以通過提單抬頭的寫法表示賣方保留對貨物的處分權。如果貨物已經裝船,而提單的抬頭載明該項貨物須憑賣方或者賣方代理人的指示交貨時,則在賣方將提單背書交給買方或者其代理人以前,應當認為賣方保留了對貨物的處分權。因為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只要賣方掌握著提單,他仍可以通過處分提單來處置該提單項下的貨物。在國際貿易中,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賣方通常都是在買方支付貨款時,才把提單交給買方。而美國在關于提單的這個問題上的處理辦法則有別于英國。按照美國統一商法典的規定,賣方保留貨物所有權的憑證,一般只起到擔保權益的作用,即以此作為買方支付貨款的擔保,它這并不影響貨物所有權按照該法典的規定轉移于買方。美國的規定也是有其道理的。因為,貨物買賣合同訂立以后,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都應當受合同義務的約束,賣方交付貨物的對價一般只是買方支付價款。所以在貨物發運以后,即使賣方仍保留著貨物所有權的憑證,如提單,他對貨物的處分權也應當是有限的。比如,他不能毫無理由地指示承運人把貨物轉運給第三人。賣方保留提單只應當是作為買方支付貨款的擔保,只要買方支付了價款,賣方就有義務按照合同履行交付提單的義務。合同法本條的規定應當說只是確立了一個原則,像這樣的有關具體問題沒有涉及。但在今后合同法的實際應用中則可能遇到各種復雜的情況,仍然需要針對實際情況,并借鑒國外有益的規定確定我們的處理原則。
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 1
買受人: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
二、買賣標的物業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或買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兌現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標的物應置放于________(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二)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三)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四)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五)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處分。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如系開票據時,于該票據全部兌現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有任何一張不兌現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信期限三日催告(發信日為準),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強制執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包括連帶保證人部分)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一)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二)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三年,自登記日起算。
(三)出賣人收回標的物十日內,買受人得以現金繳付余額全部(或未兌付票據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 2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將其所有的車庫出賣于乙方,現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的車庫賣于乙方。
風險告知:業內人士指出,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2、車庫的`具體情況:位置:__________,四鄰: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產權方式為:____________。
3、甲方出賣車庫的價格為: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甲方。
4、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該車庫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該車庫及所有手續交付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保證買賣車庫合法,不存在抵押等債務糾紛,否則視為甲方存在欺詐行為,應當承擔雙倍返還的法律責任。
6、在車庫轉移前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轉移后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乙雙方都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延遲付款,應承擔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延遲交付車庫將承擔車庫價格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風險告知:很多業主都認為買了車位之后就不再產生其他費用,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即使我們買下了車位,還需要每個月繳納一定的“車位管理費”。這筆費用每個小區收取不同,大概在幾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購買車位之前最好問清車位管理費的數額與繳納方式,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8、未盡事宜甲乙方協商解決。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 3
甲方: 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王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園西公寓閣樓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產權的“園西公寓”閣樓1套( 位于 1號樓2-501
樓頂)轉讓給乙方,房號 1號樓2-601套內建筑面積約 87.72 平方米。
2、該閣樓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壹拾捌萬 元整(小寫: 180000.00 元)。該價款不含各項稅費,如需繳納各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3、該閣樓不辦理產權證,但如以后政策調整,可以辦理產權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該房用途為居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結構與用途,如乙方違反,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 期:20__年 月 日 日 期:201 年 月 日
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坐落在個人產權的房屋使用所有權以_____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產籍號為______,戶型為室廳,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樓層為______住__,______樓。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_____元,并將過戶所需材料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天內移交給乙方,否則視為違約行為。由__方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交易手續并承擔全部過戶費用,將該房屋的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新房證下發7日內,乙方應將購房余款一次性給付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購房余款的當日,甲方將房屋移交丙方使用。
三、乙方交納定金后、甲方遷出前,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隨意處置該房屋或挪做它用,也不得隨意改變該房屋的用途、內部設施和結構。
四、乙方交納定金后,在尚未辦理交易手續的情況下,該房屋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損壞,或被劃入政府拆遷范圍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應主動向乙方返還定金。
五、水、電、煤氣費以及衛生費、房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公共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甲方結清,交付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如有拖欠,乙方可從購房余款中予以扣除或向甲方追償。水表字:_____、電表字:_____、煤氣表字:_____。
六、陳欠取暖費由甲方負責一次性結清,交易當年的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應按定金的.雙倍向乙方賠償。
八、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公證處、發證中心及交易中心各留存一份,經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其他協議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 5
買受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_____標的物,依合同法、擔保法規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二、買賣標的物業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或買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兌現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標的物應置放于______(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二)出賣人有權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三)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四)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五)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處分。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__________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如系開票據時,于該票據全部兌現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有任何一張不兌現情況),經出賣人以書面形式催告三日內,買受人仍未清償的,買受人同意接受強制執行。出賣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收回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額賠償。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糾紛(包括連帶保證人部分),由__________法院管轄,強制執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法院。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八、其他條件:
(一)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合同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同出賣人辦理登記,則出賣人可以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
(二)本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合同登記有效期間為_____年,自登記日起算。
(三)出賣人收回標的物____日內,買受人用現金繳付全部余額(或未兌付全部票據)及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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