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
一、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全公司的經濟總核算,并要綜合公司資金運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根據總經理的指令,結合公司的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書面報告送總經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全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各商鋪收取租金及管理費,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編制月、季、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負責公司的各項財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8、對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審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貸記帳法,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2、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如辦公費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如固定資產的購置)。
3、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錄的文字均使用中文;會計憑證使用復式記帳憑證。
5、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并應及時向董事會和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6、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總經理審閱,報董事會和財政部門批準后銷毀。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正,超出限額部分,應在當天存入銀行,現金必須在規定的`范圍、限額內支出,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現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現金的使用范圍:
2、1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2支付給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或購買物資的款項;
2、3結算起點(¥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3、不準單位之間和個人因私借用備用金。
4、不準利用管理公司銀行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入現金。
5、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購工作需要,可申請配備備用金,限額¥1000元,用于零星采購,并于每年末辦理清算手續,次年初重新申請配備。
四、支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中有關支票使用的規定,不得發出空白支票,為方便工作,經總經理審批后可發出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須填寫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額、收款人名稱欄,但必須注明限額,凡領用支票者必須在開出支票五天內報帳。
2、支票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天內。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帳,不得支取現金。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寫,票面必須有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確定的金額、用途以及出票人預留的銀行印章。預留的銀行印章必須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鑒應蓋在出票人簽章處,不得蓋在空白的磁碼區域上或多蓋預留銀行印章,否則銀行將予以退票。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各項管理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第二章會計基礎工作與預算管理
第二條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素質、會計核算、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則和規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辦理。
第三條預算管理
廳機關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根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約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簽定目標責任并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分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須與計財處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
第二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準的收費項目收取并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后由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準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入賬、分項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條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廳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局)包干使用”的`辦法。
1、包干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設備購置、印刷等費用后的剩余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分配給各處室。
2、包干經費支出的范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3、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
4、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掌握用于專項目工作;其余按計劃由處室安排專項工作,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范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定支出范圍的按規定辦)。
2、專項經費支出采取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后按計劃支出的辦法。審批程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審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3、專項經費的審批權限: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后計財處執行。
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后結算,結算后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余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定的支出范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加)及經費支出
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控制會期,出席(參加)人數和費用支出。
1、以廳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議決定;以處(室、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或分管業務的副廳長批準。
2、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參加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掌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加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加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
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審核,有關領導審批后按預算執行。出外參加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著從緊、從嚴的原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職工出差交通、住宿費用報銷
(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臥、輪船普通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須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
(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用應嚴格掌握在到達地區普通招待所、賓館的住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級賓館。
(五)各種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行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六)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機關根據規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須填制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備用金和坐支。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按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允許在銀行開設賬戶外,其余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消戶。
2、對銀行開設的賬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允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允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賬、對賬、核對余額,不得發生透支現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
第八條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三)見后報分管廳領導審批。
(四)后7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準使用。
(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后予以辦理。
(七)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
第九條費用報銷
(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轉計財處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業務處報請辦公室統一安排。
(四)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模和開支的金額。
(五)費用發生后,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
(六)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
(七)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4
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增加財務管理透明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村的村規民約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機構
1、領導組:3人
2、理財組:3人
3、監督組:3人
4、報帳員:1人會計由鎮會計代理中心負責。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村委會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帳管理。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制度,原始單據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大筆支出應經村兩委成員證明,并在報帳會上公布無異議后記入會議記錄,村主任簽同意報支后方可付款入帳,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反映。
四、現金管理備用金不超過5000元,有大筆收入應當日存入村帳戶,1000元以上的支出應經銀行匯款,現金管理應做到日清月結。村委會必須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不得以個人名義開戶,嚴禁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在結帳時,不得以票據抵扣現金。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核,每月五日報帳,理財組理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在憑證上加蓋監督小組印章,由報帳員送鎮會計代理中心核算。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公開的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村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村財務收支公布,每季度的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在大會上公布,并在村務公布欄張貼公布,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村民小組長存檔,全村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上公布,并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七、財務人員要廉潔公正,秉公辦事,如發現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經濟瀆職、失職,給村造成一定的損失,當事人要負責任,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并依法追究責任。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5
為了加強社區建設,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副主任或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出納。社區居委會主任不得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各社區要建立鍵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景。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主任、書記三人以上簽字(社區居委會主任、書記一人兼的,在經辦人、主任簽字的基礎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貼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xx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xx元以上開支除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外,還必須由社區黨委書記簽字。xx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或臨時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經街道辦事處分管主任同意,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居委會應成立社區居務監督小組(社區居委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景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景,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提議。社區居務監督小組每季度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街道辦事處備案;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督察小組,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要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糾正。
六、掌管社區經費的社區居委會正、副主任和職業社區工作者離崗時要理解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職責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6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1、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2、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元以3500800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學校財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提供財務報告。
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形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7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經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一、鄉財政資金厲行增收節支,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鄉所有財政資金性支出需由財政所先審核其票據的合法性,規范性、真實性,再經鄉長審核,后由分管領導審批報銷。財政所出納員負責對審核簽批后的發票按程序提交國庫支付中心辦理支出。
二、鄉財政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財務審批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鄉政府日常開支、臨時開支由財政所與分管領導提出撥款計劃,經鄉黨政主要領導審核同意后,財政所負責具體辦理。
三、審批權限。項目資金支出須由項目分管領導、鄉鎮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報賬;報賬時須附發票、合同書、工程驗收單、審計報告(最終結算時供給)等有關資料;項目資金支出上級有明確文件規定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日常事務支出單筆在10000元以內的,由鄉長審核后,交分管領導直接審批;單筆支出在10000元以上,須經黨委會研究經過后,再按規定程序辦理付款。
四、公務用車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特殊情景下需租用社會運營車輛的,須請示鄉主要領導同意后用車,憑有效票據報銷,不得使用燃油發票或其他無效票據報銷。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須先請示鄉主要領導同意并報辦公室備案。
五、公務接待實行“四單合一”報賬制度。來人接待原則上安排在食堂就餐,每個人按30元標準安排。確因特殊原因需在外接待的,按縣級有關規定執行。會議費報銷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六、嚴格執行辦公用品統一采購管理制度。大宗商品和固定資產采購按縣有關文件要求實行申報采購。日常辦公用品采購由各部門向分管領導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鄉長同意后,由黨政辦負責采購并附購買辦公用品附件清單,領用辦公用品由經辦人在領用單上簽字,領取單作為辦公用品核銷依據。
七、規范鄉干部差旅費報銷。嚴格實行鄉干部出差審批制度,鄉干日常出差需填寫縣財政局統一印制的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單位出差審批單及車票等有效憑證,單位出差審批單應先經黨政辦、分管領導核實,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報銷,差旅費實行一月一結報。因特殊情景不能及時報結的.視具體情景而定。
八、堅持財務公開制度,成立紀委書記任組長,有關人員參加的監督小組,定期對分管負責人履行職責情景監督和檢查,定期公布財務收支情景。
九、本制度與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規定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為準。
十、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執行,如遇上級出臺新的規定和辦法的,按上級要求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8
一、為了有效地管好財務,依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財務人員要按照上級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認真理好財,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嚴把財務開支關。
三、購置辦公用品和其它各種用品,由辦公室提出計劃,按規定批準后方可購置,每個工作人員要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認真節約紙張,信封以及電話、水、電、汽油、儀器設備損耗等費用。
四、財務收付款結算,應由兩人辦理。
五、嚴格管理票據。凡涉及收費(預算外收入、罰沒收入及其他收入)使用上級規定的統一票據,依法依規收費,不準亂收費、亂罰款。
六、單位的財產物資應有專人保管,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對財產物資的數量,帳(卡)單進行核對。
七、 現金管理規定:
1、庫存現金的限額一般為3至5天的零星開支需要。
2、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3、收費收入(現金)應在5天內(在單位或出差回單位后)交、存,個人不得坐支、挪用。
4、出差人員借支的差旅費應嚴格控制,不得超過每天出差報銷標準(會務費、汽油費適當計算),出差回來后5天之內及時報銷,并還清借款。
5、對不能及時還清的借款,每月從借款人的工資中扣除(扣除多少依情況而定)。
6、用現金結算在外欠款時,經辦人和付款人不能是同一人。
八、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工作。銀行存款的支票、印章必須分管。
九、局領導不得經辦現款結算各種帳務。
十、財務人員必須按月進行財務核算,編制好會計報表,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并每月向主管財務工作的領導匯報。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9
財務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我局實際,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執行《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科技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不足的矛盾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財務收支實行局長負責制,各項支出堅持“三支筆”簽把關。
二、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預決算,如實反應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管理財務,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完善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各項支出和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保障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預決算的編報
(一)預算編報:局機關每年底編報收支預算,經分管領導審閱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討論,局長辦公會通過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市財政局。
(二)會計決算:會計決算由局機關和各事業單位分別組織,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局長辦公會通過。
四、支出的管理
局機關凡因公務所發生的一切支出活動,要至少提前一天編報用款計劃,填寫《支出審批單》,科級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須填寫《出差審批單》,召開有上級機關、相關單位和縣區科技局及有關企業人員參加的會議要填寫《會議審批單》,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在公務活動中,凡未預先申請用款計劃,或未經局領導批準而自行開支的,一律不予報銷。專項經費(包括科技三項經費、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經費、知識產權補助經費)的撥付,由經費所在科室(單位)提出撥款計劃,按照審批程序辦理。
(一)差旅費
1、市內:職工因公出差按誤餐次數報銷伙食補助費,(不包括xx區駐地),每天早餐補助2元/人、中晚餐各補助5元/人。憑單據報銷公共車費,一律不報銷出租車費。在崗正常上班人員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報銷月票,個人負擔12元/月;其余人員一律不報銷月票和車票。
2、外地出差:
(1)伙食補助。按出差天數報銷,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機伙食補助實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實際出差天數與同行人員一起報銷,但必須按照實際天數(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內伙食補助。
(2)乘車。乘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凌晨7時之間,在車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硬臥票;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含科級)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飛機,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應事先經局領導批準,處以上干部(含處級)乘坐飛機按普通艙位報銷;乘坐輪船時處級干部按二等艙位、其余人員按三等以下艙位報銷;其它交通工具按實報銷,一律不報銷出租車票。
(3)住宿費。除會議統一安排的外,處級干部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特殊地區(深圳、珠海、廈門、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過300元/人;其余人員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160元/人,特殊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超標準部分費用自負30%。
3、報銷時間: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員和司機,返回后五日內報銷出差費,同時將借款一次還清,否則,不再辦理借款手續;司機人員的出差補助費和市內過路過橋費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節假日順延)集中報銷一次。其他各項支出的簽報銷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員要認真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精神,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虛報冒領。否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二)會議費
1、審批:凡召開的全市各類會議,應事先按規定程序報局領導批準。未經局領導批準的會議原則上不得召開。
2、會議伙食補助費:各類會議的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3、會議費報銷:報銷單據不能籠統填寫“會議費”一項,應該列明內容,如:會議室租賃費、住宿(午休)費、餐費(附與會人員名單)等。報銷時,持原始單據交有關領導審核。
4、接待費:凡因公務活動發生的接待,必須使用接待憑證或派餐憑證,并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5、結算:各類結算的辦理,原則上不少于2人。
(三)易耗(衛生)品購買
易耗品、衛生用品的購買應由兩人共同辦理,保管人對以上物品的出入庫要認真登記,以備核查。
(四)固定資產購買
辦公室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凡購買固定資產時,需先到管理員處登記驗收,然后簽報銷。
(五)車輛維修、裝飾
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審批內容維修、裝飾,不得擅自改變。經辦人員簽時,要認真審查,逐項落實。報銷時,有關人員須持審批單。
(六)打印費
局內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確需外出打印時,必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銷時,要附有打印部明細表。
(七)為企業或有關部門、單位爭取項目、資金、政策而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受益單位承擔
五、財務監督
(一)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經辦人員(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應在憑證被面簽,同時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庫的,還應有保管人員簽。
(三)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購買物品后應先登記入庫,使用時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領取手續,并在出庫存單上簽。
(四)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五)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各項收入情況由各承辦科室、單位每月送局黨組成員審核。局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內部審計組,每年5月及10月分別對機關及各單位財務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局機務及各事業單位每半年向局長辦公會匯報一次財務執行情況。
(六)開支報銷一律實行“三支筆”簽把關,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個單設財務確定三人進行簽把關。在局機關財務報銷的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局長簽把關;科技情報所、生產力促進中心、知識產權局、地震局、科技開發中心的報銷由各單位根據我市關于落實“三支筆”簽人員的有關要求提出初步人選并報局同意后,由局統一公布簽把關人員。科級事業單位和人員較少的單位,由局分管領導一同簽把關,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大廳的收入由局統一監督使用。專項資金的撥付經局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計劃項目主管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和分管局長簽把關。除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工資、補助工資、社會保障費及上繳上級支出等經常性費用外,各單位10000元以上的開支應填寫《開支審批單》報局主要領導同意,xx元以上的開支應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財務管理制度自行廢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現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本處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為出。實行"統一領導、分級審批、集中管理、加強監督"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三條“秘書工作”xx單位財務管理工作適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第四條本單位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處領導班子是本單位財務工作的領導集體,對單位財務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五條財務工作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對單位財務管理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全面責任。處領導班子明確一名主任負責本單位的財務審批工作,重大的財務支出等事項實行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策。
第六條單位財務機構負責人加強財務支出合法性、憑證合規性的事前審核;財務股內部要認真落實會計崗位不相容制度(不相容職務包括: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授權批準與檢查等)。
第七條堅持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嚴密內部牽制手續,實行印鑒與支票分開保管,嚴禁由一人全程包辦會計事項的支付業務,支出憑證的經手人、證明人、批準手續要齊全。
第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現金管理制度,通過銀行收支款項,不得坐支現金。按月核對銀行存款,盤點庫存現金,日清月結,確保賬實相符。
第九條接受紀檢監察人員對本單位財務管理的全程參與和監管。對本單位財務收支計劃、大額財務收支、資產的購置和處置等重要事項,事前必須向紀檢監察人員通報,接受他們的督促和檢查。
第十條財務股統一扎口管理本單位票據,明確專人負責票據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規定購領、使用、保管和繳驗票據;票據所收款項要嚴格執行“票款分離”制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保證票據和款項的日清日結。
第十一條單位財務支出實行分類審批制度:
日常財務支出事項:各項支出必須先申請,經同意后再辦理。凡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具有經辦人、物品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名,經財務主管審核后,報主任審批。
重要、大額的財務支出事項,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財務主管對其單據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再報主任審批。
第十二條重要財務支出決策事項的具體項目包括:固定資產、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宣傳、維修、電腦耗材等日常財務收支。
固定資產: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政府中心工作: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印刷、宣傳、維修、電腦耗材等日常財務收支:xx元以上的,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第三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十三條推行財務公開,提高財務收支透明度,堅持客觀性、真實性、及時性和實效性的原則。單位發生的財務收支事項,以一定形式進行通報或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四條財務公開的內容:資產的購置、處置、出租、出借情況,一次性發生的大額財務支出事項,接受其他單位的'捐贈事項,財務收支執行情況,招待費、招商經費、交通費等重要支出情況,獎金福利的分配和發放情況,與其他單位發生的借貸往來情況以及群眾關心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財務公開的形式,包括通過單位職工會議通報、書面公示等,對應公開的內容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公開。對財務公開的資料實行整理歸檔備查。
第四章重點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招待費用的管理。明確執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實行統一管理,從嚴控制支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員,承辦處室應事先征得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同意后,由經辦人員填寫“來客就餐接待單”(包括接待事由、就餐地點、就餐時間、標準、陪客人數、經辦人等),經主任審批后安排就餐。來客接待必須嚴格執行“禁酒令”的規定,并及時結算,將“來客就餐接待單”作為招待費支出發票的附件。
第十七條招商引資費用的管理。招商經費的使用要堅持“必需、節約”的原則,支出要與招商成果相掛鉤。對招商引資方面的支出要單獨核算,嚴格把好費用開支關,支出發票要合法、真實、具體,做到支出手續齊備、用途清楚、經手人、證明人簽齊全。
第十八條專項經費的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分清專項經費與日常公用經費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擠占挪用,不得在專項經費中發放獎金福利。對專項經費的核算,按項目分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十九條車輛費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車輛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等政府采購規定,凡違反規定擅自發生的車輛維修、加油、保險等支出不得報支。加強車輛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派車核準制度,按照里程油耗進行考核,單位職工因私用車經批準需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十條辦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單位大宗辦公用品及耗材的購置,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通過政府采購渠道辦理;對集中采購目錄之外的采購項目,單位自行組織采購時,要參照政府采購操作程序進行公開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人專人保管,并建立領用登記臺賬。
第五章賬戶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開設銀行賬戶的有關規定,開設賬戶必須報經財政局、人行批準,不得擅自開設銀行賬戶。嚴格按照“零余額”賬戶管理規定,及時劃轉賬戶余額,不得套取現金、轉移資金。按規定的程序申請撥付資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內容使用資金。
第六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嚴格規范資產的核算,定期開展財產清查,資產的增減須及時入帳,保證賬實相符;明確資產管理部門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責任,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管理卡片、臺賬。
第二十三條資產的調撥、轉讓、報費要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加強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出租資產要面向社會公開競價招租或競爭性談判,并及時、足額收取租金,按規定上繳固定資產占用費。
第二十四條加強往來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往來款項不得長期掛賬。
第二十五條加強現金的管理,嚴格按照現金使用范圍支取現金,嚴格控制庫存現金數額,不得“白條抵庫”。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和具體實施由處財務股負責。
第二十七條本處以前所制訂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制度執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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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本制度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俱樂部為基礎,以公平、公證、公開為原則的企業俱樂部財務管理制度。本制度僅限于本俱樂部,是俱樂部全員必須遵守的制度。任何隊員對此制度如有任何疑義或異議,可向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俱樂部委員會)提出,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提交俱樂部代表大會公開討論,并超過半數以上隊員同意通過后,方可修改本制度。
二、財務授權及管理范圍
(一)財務授權
1、人員授權
經本俱樂部集體投票任命,并經全隊大會討論通過,授權俱樂部財務總監,任期一年。任命到期后則視上期任職情況,由本俱樂部全體隊員代表大會決定是否續任或重新由俱樂部投票任命人選,并經全隊大會討論通過。
2、財務授權
財務總監是本俱樂部唯一認可的、負責全隊財務管理工作的職位,任何隊員未經最高權力機構授權,不得擅自處理本俱樂部有關財務工作。
(二)財務管理范圍
本俱樂部財務總監管理范圍包括:
1、 本俱樂部隊費的按期繳納;
2、 本俱樂部場租的交付;
3、 定期公示本俱樂部財務費用情況;
4、 向最高權力機構建議財務管理及費用使用情況;
5、 其它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授權管理的財務工作。
三、隊費管理
(一)隊費來源
1、隊員繳納
2、所內工會撥款
3、所內友好部門贊助
4、社會贊助
(二) 繳納隊費制度
1、隊費是本俱樂部從事各種活動的經費來源與基礎,本俱樂部全員有責任和義務按期繳納。
2、 隊費額為人民幣三十元整(¥30.00)。
3、隊費繳納時間暫不定期,視本俱樂部費用使用情況而定,如需繳納隊費,繳費通知會于繳費日前一周通知隊員。
(二) 隊費支出制度
1、隊費僅限于支付本俱樂部比賽用場租、比賽時飲用水及俱樂部用球,或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提出,經本俱樂部全員大會討論,并半數通過后授權的其它費用支出。
2、如遇聯賽、杯賽等重要賽事,參賽費用原則上應由隊費支出,如隊費不足,則可以在明確是否參賽的`前提下,確定是否另外征收比賽臨時隊費,如向所工會、友好共建行政及工程部門提出款項支持。
(三) 財務公開制度
1、 本俱樂部有關財務狀況定期(一個月)在向全體球員公示。
2、本俱樂部任意隊員有權查詢本俱樂部財務狀況,如有任何疑問可在財務公示后公開提出,財務總監有權對公開提問做出解釋。
四、其他費用管理
(一)其他費用系指本俱樂部因購買統一隊服,如球衣、球褲、襪子、球鞋、球包等費用;必要的醫護裝備,如創可貼、繃帶、紗布、云南白藥氣霧劑、紅花油等;因本俱樂部集體活動,如野外郊游、外省市友誼賽及郊游、賽后會餐等(本市正常比賽后會餐除外)費用;或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認可可以納入本俱樂部其他費用管理范疇的費用。
(二)本俱樂部其他費用管理原則上由對費中提取。如遇特殊情況,則經本俱樂部全員大會討論通過后決定。
(三)其他費用公開則在活動后一周內公示。
五、懲罰規則
(一)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布日起30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則其必須除在繳納原有隊費的基礎上,追加繳納隊費20%比賽用水費用。
(二)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布日起45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則其必須除在繳納原有隊費的基礎上,追加繳納隊費50%比賽后會餐費用。
(三)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布日起60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經財務總監將人員名單報送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并提請俱樂部全員討論通過對其具體處置辦法。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最終解釋權為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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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規范單位財務行為,促進單位內部管理,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完善財務監督機制,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特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一、單位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1、財經審批:根據新修訂《會計法》第三條規定: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會計行為責任主體,切實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結合我局實際,全局上下財經審批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收支分線、單位負責人分別予以委托。對所有報銷的原始憑證一律由財務部門首先審核,然后由主管行政的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否則,出納一律杜絕報銷。對重大會計事項的決策和開支都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2、財務部門的權責:負責財務預算和編制、執行、檢查、分析具體制度并及時修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指揮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參與單位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財務人員的分工。出納員負責掌握財經政策,搞好現金管理,嚴格按照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做到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收、付憑證并予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定期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相符,保管好相關財務印章(財務印章必須分開保管,會計或主管領導分別保管)。會計員具體負責編制轉帳憑證,審核出納員編制的收、付款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做好財務分析和其它會計事務。
二、貨幣資金及往來戶結算管理
1、現金管理:局屬各單位庫存現金必須實行限額管理,一般庫存現金不超過三至五天的開支。收入的現金必須存入銀行,不得隨意坐支,超過現金結算范圍的支出,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存款管理。
(1)遵守銀行各項結算規定,保證銀行結算業務正常進行。
(2)建立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及時與銀行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保證帳實相符。
(3)健全銀行存款控制系統,對支票登記、領用、簽發、核對、清查等,嚴格按照銀行結算管理辦法,嚴格規定各環節有關人員的責任。
3、往來戶結算登記制度。局屬各單位必須及時登記每筆往來款項,準確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動情況,月底對各往來戶款項的余額列出清單。
4、往來戶結算定期核對與清理。各單位每月、季終對往來款項必須進行全面清理,對應收帳款按其帳齡長短逐項進行分析,必要時并及時函證核對,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加快資金周轉。
5、壞帳損失的確認、審批、財務處理。對于壞帳損失的確認條件按制度規定運行,嚴格審批程序,特別是逾期兩個以上的.應收帳款,對于壞帳的處理方法,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按3-5‰的比例并作出相應會計處理。
三、固定資產管理
辦公室應做好局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定期與財務科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對遺失、毀壞固定資產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作出處理。固定資產報廢、調撥和變賣,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項目專項資金管理
1、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應由業務工程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級有關部門申報、轉報各類專項資金的請示、報告,由申報或轉報單位、業務科室負責擬稿,報分管領導簽發。上報市、區政府的專項資金請示、報告,報局長簽發。
2、項目專項資金安排。
(1)項目專項資金下達后,按下達的實際金額和使用范圍,由工程業務部門會同相關科室研究提出該專項的預算安排方案,包括支出細項、支出金額、執行單位。報分管項目的領導審查,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
(2)項目資金安排經審定后,由市財政撥付資金的,由財務科負責向市財政局報送方案;由局轉撥或直接支付資金的,在項目執行前,分管項目的科室須向財務科銜接用款計劃,并按項目進度填報項目資金撥款申請表,經分管項目的領導審查后,交財務科審核支出內容、金額與審批的方案一致,報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后予以撥款。
(3)專項項目資金有管理辦法的,嚴格按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3、項目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由分管該項目工作的領導牽頭,分管項目的科室負責,財務、監察、審計配合,對項目專項資金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反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執行單位整改。項目執行完畢后由執行單位負責對專項資金實施情況及成效進行總結報送局長和分管項目、財務的領導。
五、撥款與工程結算管理
1、財政撥款預算包干經費:根據市、區撥經費計劃和撥款進度,由分管領導、業務科室按年度計劃和逐月考核、驗收的結果,對各單位進行撥款。
2、工程管理:(指計劃內所有的工程)
(1)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工程項目,由局統一研究確定施工單位,并下發任務書。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必須提出工程預算和施工圖紙報局審批。
(2)開工后,根據上級預撥進度款,結合施工單位實際進度,對施工單位進行進度撥款。撥款前由施工單位填好進度表,由工程部門簽字、財務部門簽字、分管領導簽字、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付款,手續不全者,出納一律杜絕支付。
(3)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結算時提交竣工資料,由局驗收合格方能辦理竣工結算手續,并同時辦理有關管理費,工程結余等上繳手續。
六、專用資金管理
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實行按一定標準和比例計提,然后專款專用,以收抵支,略有節余的原則。
1、職工福利基金:根據財政統一規定,按每月工資總額的2.5%計提。主要用于職工困難補助費、慰問病號等。慰問病號一次不超過200元,上級部門控制在300元以內,由單位領導帶隊,黨群具體組織看望,不得多次看望,重復報銷。
2、工會經費:按照上級要求,各單位的工會經費要設專帳,單獨核算。計提比例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上交局40%,單位留用60%,由各級工會組織控制使用。
3、職工教育經費:
按工資總額的1、5%計提,主要用于干部職工學習先進技術,繼續教育,由各單位控制使用。
七、費用管理
經費開支必須遵守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支出”的原則,首先確保人員經費,優先安排好水、電、通訊和交通等各項開支,對專項經費實行專項專用。具體規定如下:
1、公務費:(包括:辦公費、會議費、交通費)按局辦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2、招待費、旅游費:按局紀委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3、差旅費:(因公出差:含住宿費、長途補助、交通補貼)按照東財[1996]40號文件規定執行。
4、一次性撫恤費:按武人[20xx]42號文件執行。
5、喪葬費:按武人[20xx]2號文件執行。
6、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武人[20xx]17號文件執行。
7、探親路費:按鄂人[1994]50號文件執行。
8、獨生子女費、書抄費:在9年義務教育期間按報銷發票中書抄費的全額父母雙方各報一半;計劃內二胎,在9年義務教育期間按報銷發票中書抄費全額的80%父母雙方各報一半。
9、獨生子女托幼費:獨生子女托幼費按每月50元標準,憑發票父母雙方各報一半;計劃內二胎按每月50元標準的80%父母雙方各報一半。
以上辦法各基層單位根據經濟情況,可參照執行也可以從嚴執行。
以上管理辦法,要求全局干部職工及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模范執行。如該辦法與上級規定有抵觸的,以上級法規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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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無誤后,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于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并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并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并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文件。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3
一、財務備案
財務備案是指將公司所有的財務憑證和賬務資料進行登記、備案的過程。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財務備案制度,確保備案工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1.備案憑證要求
企業在備案過程中,應當根據財務制度的要求,填寫各項憑證,并確保憑證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財務備案所需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收據、支票、發票、結算單等。
2.備案登記流程
財務備案的登記流程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收集財務憑證和賬務資料;
(2)核對憑證和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按照財務備案制度規定的要求進行登記;
(4)將備案憑證存檔,確保備案資料的安全性。
3.備案記錄保存
企業應當將備案記錄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留備案記錄的時間要求。同時,備案記錄的保存要保證其完整性和可檢索性。
二、財務報批
財務報批是企業內部控制和決策的重要環節,它可以確保企業的財務活動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并保證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1.報批流程
財務報批的流程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是必須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1)編制報批申請:包括報批事項的闡述、目的和預期效益等。
(2)報批審批:由相關部門對報批申請進行審批,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上級審批:將報批申請提交給上級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
(4)執行與監督:經審批通過后,實施報批決策,并加強對執行結果的監督和評估。
2.報批依據
財務報批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操作。同時,報批決策的依據還包括財務分析報告、成本效益分析報告等。
3.報批決策的風險控制
在進行財務報批決策時,企業應當充分考慮潛在的風險,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風險控制。例如,制定合理的風險評估流程、建立風險管理機制等。
三、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財務備案和財務報批工作,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是建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議:
1.制定制度文件:明確財務備案和財務報批的流程和要求,包括備案憑證的填制要求、備案記錄的保存要求、報批申請的'編制要求等。
2.培訓和教育:對相關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規范意識,確保財務備案和財務報批工作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3.內部監督與審計:建立獨立的內部監督和審計機構,對財務備案和財務報批工作進行監督和審計,確保各項工作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總結:
財務備案和財務報批是企業財務管理中至關重要的環節,它們不僅能夠規范財務流程,還能夠保證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規性。企業應當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財務備案和財務報批工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通過合理的制度和規范的操作,企業能夠更好地管理財務活動,提升經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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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財務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財務管理制度
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財務管理制度
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財務管理制度
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房屋、營業用房30年
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財務管理制度
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財務管理制度
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與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
財務管理制度
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促進我校各項工作健康發展,特制定板湖初中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任務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手段,促進學校財務管理的程序化、規范化,合理編制預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提高學校理財水平,使學校獲取最大的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校長對財務工作負總的責任,指定一名領導負責學校財務工作;學校不設多頭領導,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經費制度。學校校長及行政領導必須帶頭嚴格遵守執行并支持財務人員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能和正確地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和權限不受侵犯和打擊報復。
第四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財務管理條例,做到不違反財務制度。
第五條財務人員要根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記賬,做到收有憑,支有據。
第六條財務人員要做好日常事務工作,做好記賬、算賬、對賬、報賬工作,做到數字準確,賬面清楚,專款專用,日清月結,按期向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學校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包括:
(一)上級撥款的財政補助收入、教育費附加收入和上級主管部門補助收入。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的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學校收取的.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八條事業收入方面,必須嚴格執行縣物價局和縣教育局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和超標準收費,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收費和多組重復收費,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標準,堅決杜絕亂收費和濫收費現象。
第九條學校依法使用縣財政局規定的收費票據,保證票據如實填寫,印章齊全。
第十條學校應及時將各類收入收存入賬,納入財務管理體系,防止不收、漏收、少收或錯收。不得截留、挪用收入。不得將收入長期滯留賬外、體外循環或轉入“小金庫”。
第十一條學校所有財務收支活動都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非財務部門不得單獨設立賬戶。
第三章財務開支管理
第十二條報賬會計定期報賬,核對好賬目,做到賬賬、賬款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開支實行預算管理。財務開支是學校正常運轉的需要,也是直接影響學校發展的重要因素,嚴格執行財務開支預算是財務人員的重要職責。
第十四條財務開支的審批。財務開支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原則是:按權責審批,實行誰批準開支,就由誰負責審核簽字。財務開支實行校長一支筆審簽。
第十五條財務人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財務計劃、預算,保證及時、合理地提供資金,正確地執行單位預算,支持和促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六條報賬會計要嚴格按國家、省和市規定的財務法規制度辦理一切經濟往來,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符合財務法規制度的付款和結算。屬于報賬會計失職造成的事故,由報賬會計負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采購報銷具體程序:
(一)需采購的科組或個人,提出申請,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購買。
(二)采購總價金額較大的,須經學校領導會辦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門辦理。
(三)購回物品應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歸倉管理,統一發放使用;各科組(部門)自購自用者,也須履行先驗收后登記領用手續。
(四)報銷的發票必須是正規的、有效的稅務發票。發票字跡要清楚,大、小寫一致,而且發票填寫需齊全。(金額較大的工程及費用,必須附有報價明細單或合同書。)
(五)報銷單據按規定粘貼,并填寫好報銷憑證。發票背面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及驗收人簽名,按財務審批權限經領導審批簽名后方可報銷。
(六)出差差旅費等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借用現金和領用支票,一律要有申購單,并由部門主管簽發意見,校長審批方可借支。領用支票,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到財務室結賬。如第一次借款未清,一般不予辦理第二次借支。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九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需經校長批準。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后,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是學校教育教學的主要勞動資料,是發展教育、保證教學的重要物質基礎。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課桌椅等),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一條校長對固定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總務主任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具體的組織管理責任。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務會計、總務處(保管室)和使用部門三方共同參與。使用部門負責人是管理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責任人制度。責任人有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和使用所屬固定資產的權力,也必須負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要適當賠償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總務處(保管室)按統一分類標準分別設賬管理,定期查對,保證賬、卡、物相符,以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員領用或內部調撥固定資產時應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相關手續,發現固定資產閑置、損壞、丟失、被盜時及時通知總務處(保管室)。
第二十五條每年十一月份為固定資產清查月,總務處應會同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盤點核對工作,并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存在閑置浪費,是否需要報廢等情況進行登記。對損壞、報廢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領導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賬和進行修理。未經批準的報廢、盤虧、損失不得擅自調賬。負責固定資產賬目的財務人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應辦理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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