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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級領導工作考核制度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校級領導工作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校級領導與科任教師均實行滿工作量,承擔的學校工作均按工作量折算,不足的工作量根據本人科任專業特長以課時量補足。
2、校級領導及處室主任確保承擔的學校工作按時高質量完成。有職責為學校發展建言獻策,按常規安排好本職范圍內的學校管理工作,有措施、有辦法,按權限做好常規業務工作,涉及全校性的工作及時報請,并研究決定,不得擅自做主,給整體工作造成損失。
3、學校實行民主決策、集體領導的工作機制,有分工,有協作。按照整體分工,誰主管,誰負責的分級管理工作要求。
4、校級領導及處室主任要按照分工,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共同協商,齊抓共管,確保工作無疏漏。因失職、瀆職貽誤工作造成損失,將追究相關責任,視情況扣除績效相應賦分。
5、以講政治、講大局、講風格為原則,不拉幫結派,不搞小團體,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集體的事不做。
6、按時負責地完成承擔的業務工作,及時認真地辦結批轉的文件和安排的工作,凡貽誤造成損失的按失職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
7、應具備科學合理恰當地處理突發事件的執行能力,加強業務學習和政治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質,作風正派,行事公正。
8、失職、瀆職者業績部分不得分;未按時辦結工作,造成損失扣50分;耽誤工作扣20分/次;工作拖沓,掣肘延誤整體工作扣15分/次;檔案整理混亂,資料缺失扣15分;散布不當言論,行為散漫扣20分;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扣5分/次;未按時上課、聽課扣5分/次。違規行為以值周組檢查和師生反映查實為準。凡有扣分記錄者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不得參與當年度職稱晉升。違規違紀將報請上級部門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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