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

    時間:2025-03-26 09:32:34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工作制度精品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密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工作制度精品15篇

    保密工作制度1

      今天我滿懷愧疚和懊悔寫下這份檢討書,以表達我對違反保密工作制度的懺悔之心,為我違規使用優盤造成的惡劣影響,給各位領導和單位造成的困擾,深感抱歉,現在我已清楚的認識到了我的錯誤,請領導和同事們接受我最誠懇的致歉。

      從這次犯的錯誤中反映出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著保密意識欠缺;工作作風松散;原則性不強等問題,對于這次錯誤我已經深知其中的嚴重性,如果當時有較強的保密意識,堅持原則,把紀律挺在前面,而不是因工作量大,時間緊放松對自己的要求,就可以避免這樣的錯誤。

      經過領導的深刻教育和指正及不斷地自我反省,我一定要把錯誤的原因找出來,認真改正。吸取教訓,確保今后不會再犯。先歸結如下:

      一、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深入不踏實

      造成這次錯誤,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風渙散的必然結果,自己身為保密工作人員更應該嚴以律己,對自己嚴格要求,不斷增強自身的職業道德,避免工作上的隨意性,然而自己卻不能很好的約束自己,對工作沒有足夠的責任心,缺乏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對錯誤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沒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二、保密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

      雖然單位多次組織學習保密法,強調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項,但由于自身認識不到位,保密意識不強,政治敏感度不高,目光短淺,法紀觀念淡薄,心存僥幸心理,因此出現了在保密工作中疏忽大意的'現象,造成的此次工作上的錯誤。

      三、原則性堅持不夠好,好人思想嚴重

      平時工作中對于不能按照規范流程操作的現行不能及時指出、制止,甚至默許,害怕指出后影響同事間的關系,將原則放在了一邊,因個人考慮的“小范圍”影響了單位的“大發展”。

      從此次事件中我認真汲取教訓,深刻反思自己的工失誤,我謹向各位領導和同事作出深刻的檢討。

    保密工作制度2

      一、保密工作責任

      (一)全館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保密監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規。

      (二)館長對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應帶頭貫徹執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分管副館長對保密工作有直接領導責任,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四)館保密員對保密工作負工作責任,具體負責本單位保密工作組織安排、檢查、督辦、落實。

      二、涉密人員管理

      (一)涉密人員應自覺遵守保密法規和制度,接受保密組織的教育和監督。

      (二)選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員要進行嚴格審查,并報同級保密行政管理局備案。

      (三)涉密人員須簽定保密承諾書,明確保密責任和義務。

      (四)涉密人員離崗、離職須及時清退個人承辦、保管的密件,經驗證無誤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三、涉密文件資料管理

      (一)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堅持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柜存放、全程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涉密文件資料不得自行復制。確需復制的,需經館長簽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資料必須按規定范圍傳達、閱讀,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四)傳閱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要及時辦理登記手續并當場歸還。

      (五)定期對本單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進行清理,逐件清點,及時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造冊,按照有關保密法規,報有關部門審批后處理,不得擅自銷毀。

      四、定密和密級調整制度

      (一)館長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館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隨意定密。

      (二)確定、變更和解除本館的國家秘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

      (三)定密應明確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四)對不屬于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信息,應標注“館內資料,妥善保管”等字樣,并嚴格控制知悉范圍。

      五、保密部門管理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綜合防護體系,做到嚴格管理、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簽訂保密責任書。 六、涉密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保密管理

      (一)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二)涉密信息系統應在顯眼位置張貼保密提示信息,杜絕無關人員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將資料導入涉密計算機應采用光盤刻錄或使用優盤通過“三合一”單導設備導入。

      (四)涉密計算機和移動存儲介質由辦公室統一編號,建立臺帳,涉密計算機應設置開機密碼、登錄和屏幕保護密碼。

      (五)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

      (六)嚴禁私自改變涉密信息系統和設備的用途。擬報廢或更換涉密計算機、硬盤等,由單位統一送保密局處理。

      七、非涉密計算機管理

      (一)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及與之相連的軟盤、U盤、光盤、移動硬盤等移動存儲介質上存儲、處理國家信息和館內敏感信息。

      (二)嚴禁在即時通信、微信、微博、論壇、qq、郵箱、網盤、云盤等互聯網應用中存儲、傳遞或轉發國家秘密和館內敏感信息,堅持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

      (三)嚴禁私自下載或購買、安裝黑客軟件,要安裝防病毒和防火墻等防護軟件。

      (四)不要點擊陌生帳號的電子郵件及鏈接,對熟悉帳號的郵件應與對方確認內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點擊閱讀。

      (五)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非涉密計算機臺帳,并與計算機使用人簽訂責任書。

      (六)發現受到不明攻擊等異常現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資料,請第一時間與單位保密員聯系,然后向州保密局報告。

      八、信息提供、發布和上網保密審查

      (一)發布信息堅持涉密不發布、涉密不上網和誰發布誰負責、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二)信息提供、發布和上網實行審查、審批和登記備案。

      (三)對涉密信息確需對外發布、上網的,應采取刪節、隱去等保密措施,并經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審定。

      九、涉密載體使用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載體須由機要或保密人員統一管理,收發、傳遞、借閱等應履行登記簽字手續。

      (二)銷毀涉密載體,須認真登記并經館分管領導審批后,統一送州涉密載體銷毀中心銷毀。

      (三)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涉密載體外出的,須經館長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參加會議或活動等帶回的涉密載體應及時交保密室登記管理,個人不得留存。

      十、重大會議、活動及涉外保密

      (一)涉密活動應當在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不得在接待外國人的賓館、飯店進行。

      (二)涉密活動須限制參加人員的范圍,并對有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紀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活動場所。

      (三)涉密活動期間的涉密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分發要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四)涉外活動中需要對外提供涉密文件、資料的,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范圍,嚴格保密審查。

      十一、辦公自動化、通信設備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場所,并配備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手機、電話中談論、傳遞涉密信息。

      (三)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更換或維修,應當在館內進行,并有專人監督,更換的設備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術處理。

      (四)復印機應有專人管理,嚴禁擅自復印涉密文件、資料、圖表等。

      十二、安全保密的監督檢查

      (一)積極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二)加強對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開展保密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失泄密隱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節等重大節假日前,組織人員對涉密載體進行清理,加強管理。

      (四)加強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日常管理,做到臺帳清楚,去向明確。

      十三、違反保密制度的處理措施

      根據本制度和責任書,違反保密規定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情節較輕的,應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造成泄露機密的,按照有關保密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3

      一、辦文擬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辦科室負責辦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匯報、先進事跡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范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后,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二、打印、核校、裝訂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范、準確。

      (二)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報告經局長批準后,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系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三)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機關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檔

      文件、資料打印裝訂完成后,由辦公室蓋印后按發文范圍分送局領導,相關單位、科室,存檔。

      1、機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2、妥善保管各種文件、資料。無特殊情況,文件不出室;離開辦公室時,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辦公桌要上鎖;不得帶文件旅游、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及鬧市區。

      3、嚴禁私自向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內部資料、刊物、書籍等。各種文件、資料統一由辦公室處理。

      4、加強信息傳輸的'保密管理,計算機嚴禁上國際互聯網,嚴禁在使用普通電話時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傳遞國家秘密信息。

      5、有關科室對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要明確保密范圍,妥善保管相關資料,并做到在任何場合不談論事項。

    保密工作制度4

      為了保守黨和國家及公司秘密,維護黨和國家利益,維護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對保密工作重要性認識

      保守國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員工的義務和職責,關系到國家的安全和公司的發展。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十條保密守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二、公司保密工作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保密委員會,負責對保密工作的領導,由主要領導擔任主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公司保密工作范圍

      1、國家和政府各部門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國家、政府各部門機要文件、秘級文件、密碼電報等秘密文件,內部資料、刊物等國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設備、密碼設備等。

      2、集團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團公司密級文件,集團公司重要會議的內部資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資決策、生產經營、財務數據等相關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黨政聯席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確定的保密事項和會議未決定的其他保密事項。

      (2)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對外投資經營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

      (4)公司重要財務資料。

      (5)公司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等。

      (6)公司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7)公司涉及秘密事項的文件、資料。

      (8)保密委員會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四、保密工作要求

      1、要切實加強保密工作領導,層層落實保密工作責任。保密工作要層層負責,“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要切實抓好保密工作領導,加強保密工作監督;公司涉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規認真履行保密職責。

      2、建立保密工作長效機制。保密委員會要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匯報,定期和不定期開展保密學習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態機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員會要加強保密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員工保密和防范意識,提高員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員要嚴守國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觸公司秘密的人員,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機要、檔案等涉密工作人員,要選擇政治可靠、業務素質好、忠于職守的員工擔任,并保持相對穩定。

      5、密級文件的收發、傳閱、清退等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機要文書管理制度。

      6、絕密級、機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發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7、國家密級文件不準外帶。公司密級文件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時,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計算機、涉密設備不得上互聯網和內部網絡,其移動硬盤、U盤、軟盤、光盤等涉密移動介質要專機專用,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使用;涉密計算機、涉密設備維修、報廢處理要嚴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規執行。

      9、不得使用計算機、傳真機、網絡、移動介質等工具傳播任何涉密文件、資料、信息;未經允許不得對任何涉密文件、資料、信息進行拍照、攝錄、掃描、刻錄等。

      10、各部門重要文件、資料要按照保密規定嚴格管理,重要檔案資料要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及時封存或存檔,不得散落在辦公室內或借給他人,文印用過的紙張必須集中到指定地點銷毀,不得當作垃圾倒掉。

      11、財務部必須嚴格管理財務憑證及相關資料,保證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財務數據應定期備份,確保財務電子數據完整不丟失。

      12、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許對外泄露機密文件和資料,不準將密級文件、材料帶出檔案室。檔案查閱要按規定執行。

      13、打字、復印人員按涉密人員嚴格管理,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密級文件、資料。

      14、公司涉密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現象作斗爭。

      15、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企業秘密,如發現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公司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1、要害部位范圍:機要文書室、財務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實落實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責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門負責人承擔領導責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員對保密工作具體負責。

      (2)要加強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加強保密管理,開展經常性安全保密檢查,切實落實各項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切實履行保密責任,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3)保密要害部位要安裝必要的防火防盜設施,確保安全;嚴禁在保密要害部位開展與本職業無關的活動;嚴禁非本部位人員長時間滯留。

      (4)保密要害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管理和使用好涉密設備,按程序和要求處理涉密信息的收發和報送,確保涉密設備、重要資料等安全、完整,工作人員離開時,要隨時將門鎖好,每天下班時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電源、報警設備、門窗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保密安全工作無遺漏。

    保密工作制度5

      一、涉密人員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人員管理要堅持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項工作的原則。

      2.部保密委員會每年將根據各部門涉密人員涉及國家秘密程度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涉密人員的等級。

      3.對涉密人員要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訓。保證涉密人員知悉其必須承擔的.保密義務和責任,以及應當享有的權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規制度;掌握與其工作相關的保密知識和技能。

      4.各級領導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門要對涉密人員履行保密義務和責任的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5.涉密人員在參加軍品秘密項目開發、研制、試驗、會議,記錄秘密事項內容時,須使用部保密室登記、編號、標密的保密本。

      6.涉密人員使用保密本應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統一銷毀。

      7.實行涉密人員保密補貼、脫密期和簽訂保密承諾書等制度。

      二、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管理規定

      1.特殊情況攜帶涉密載體出差須履行保密審批。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審批程序和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審批表(見附錄A、B)

      2.攜帶涉密載體出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兩人以上同行的要明確主次責任。

      3.攜帶涉密載體出差應用專車到機場、車站、碼頭接送。

      4.攜帶數量較多的機密級涉密載體,乘火車可軟臥席,乘飛機輪船可相當于火車軟臥的同等艙位。

      5.禁止將涉密文件攜帶到不具備保密條件的場所,(如醫院、列車、飛機、輪船等處)閱辦;禁止攜帶涉密文件外出旅游、探親訪友、參加外事活動和雙邊或多邊談判場所。

      三、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的保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制度包括:

      2.1有線和無線通訊保密管理規定;

      2.2密碼傳真、密碼網絡通信保密管理規定;

      2.3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

      2.4辦公自動化計算機設備使用保密管理規定;

      2.5絕密級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執行本部《絕密級國家秘密事項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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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保密法》,自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守工作機密。

      2、明確保密主要事項和范圍。實驗局機關涉密事項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內容的文件、文稿及領導同志不宜公開的講話和指示;尚未公開的干部調配和推薦名單,以及考核、審查情況;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辦公會議、民主生活會、各科室會議記錄及暫不能公開的會議內容;來信來訪和案件方面不宜擴散的內容;各類干部(職工)名冊、各種印信、證件、內部電話記錄、收發文件登記簿及工作筆記本等。

      3、樹立經常性保密意識。自覺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得在私人通信、電話中涉及工作機密,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發、傳遞、閱辦、清退、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等,都要嚴格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防止丟失。不得翻印、復印帶密級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時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隨時入柜加鎖。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項存入計算機或其他存儲介質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嚴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秘密性會議,不得讓無關人員參加。

      6、外出工作或開會,一般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必須攜帶的要經領導批準,并采取嚴密措施保管,用畢及時歸還。

      7、注意新聞保密。向報社、電臺等媒體投遞新聞稿件,不得將不宜向社會公開的事項提供給媒體,一時難以把握的,應交分管領導審定。

      8、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定號,做好登錄口令設置,并登記備案。

      9、嚴格保密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要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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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本單位設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書長(副主任)、機要局長、保密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辦公室保密工作實施統一組織領導。

      第二條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保密法規、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任何情況下都不準泄漏黨和國家秘密。自覺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三條做好涉密文電、資料的管理工作。凡存放文件的場所,應按規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竊密;存儲在各種介質中的涉密文電、資料由專人負責簽收、拆封、登記、處理,工作調動時,必須把自己經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按規定控制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外出開會、辦公不得攜帶涉密文件,確屬工作需要的須經領導同意批準,指定專人管理并履行登記簽字手續;密級文件和資料,要在規定場所閱讀,不準將涉密文電、資料帶出辦公室,離開辦公室時要將其鎖入保險柜內;須送負責同志住所的'密級文件,閱后應及時收回,不得讓文件在辦公場所之外過夜;不準私自復制、抄錄和保存涉密文電、資料,確需復制、抄錄的,省委秘密級以下文電、資料要經秘書長或辦公室主任批準,省委機密級以上及中央文電要經省委辦公廳或發文機關批準。

      第四條做好涉密文電、資料的清退和銷毀工作。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電資料,要按規定定期清退。銷毀涉密文電、資料要經分管秘書長、主任批準,逐件核對清楚、履行登記手續后,由市公文資料監銷中心統一銷毀,禁止未經批準私自銷毀涉密文電資料,禁止向廢品收購單位出售文件、內部刊物和資料,禁止將涉密文電資料送銷毀工作機構和指定的承銷單位以外的單位銷毀。

      第五條不準以私人通信、普通電話、無線電話、對講機、明碼電報等方式傳遞涉密事項;嚴禁密電明傳,明密混用;不準在互聯網上存儲、傳遞、涉密信息和處理內部資料。

      第六條不準在家屬、子女以及其他人員面前談論涉密事項。

      第七條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要有保密措施,對音響、錄音等設備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會議文件的印發和保管,均應嚴格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操作;會議文件的印發、保管、記錄、傳達要嚴格按保密規定辦理;與會人員范圍不得隨意擴大;會務人員要經過認真審查。

      第八條制發各類文件、資料等要按《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標明密級;如屬摘錄、復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須保持原定密級,不得擅自改變。

      第九條在涉外和接待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涉外、接待保密規定和外事紀律,不得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在外國人面前談論秘密事項;出國人員在出國前必須接受保密教育。

      第十條發現失泄密現象,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保密工作制度8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預防泄密事件發生,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領導

      (一)局機關建立機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二)辦公室為機關機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部門,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科技信息股負責機關內、外網絡技術保密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各部門要選擇政治上過硬、思想道德好、敬業精神強、有工作能力的干部擔任本部門涉密文件、保密事項辦理工作。

      二、秘密載體

      根據《保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秘密載體包括: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盤、軟盤和錄音帶、錄像帶等。

      三、涉秘工作規范

      (一)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收到上級和本地領導機關及有關部門發來的秘密載體后,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并根據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的閱辦意見,及時送交有關領導和部門閱辦。

      (二)辦公室負責人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機關知悉秘密人員的范圍,并督1

      促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將秘密載體送有關人員閱讀和使用,做好回收保存工作。

      (三)機關工作人員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時,一律在辦公場所進行,本人離開辦公場所時,應將秘密載體入柜上鎖保存。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復印、摘抄秘密和外借秘密載體,擴大知悉秘密的范圍。

      (四)機關工作人員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后,要當天歸還給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任何人都不得將涉密載體攜帶出境。

      (五)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將秘密、機密、絕密文件和內部資料加載到辦公自動化網絡上傳輸、存儲和處理。嚴禁一臺計算機同時接入局域網和公共信息網。

      (六)機關各部門不得擅自將秘密、機密、絕密文件和有規定傳閱范圍的內部資料匯編成冊,向系統內外發送。

      (七)信息中心要加強機關內、外網信息交換途徑的.管理,做好內部辦公網與政務外網的物理隔離,嚴格控制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的規范使用,防止內部秘密信息流傳到互聯網。

      (八)辦公室要定期對機關所存秘密載體進行檢查、核對,并嚴格按規定做好秘密載體移交、銷毀工作,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銷毀秘密載體,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四、責任追究

      對違反保密法規和本制度的,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泄密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9

      為更好地貫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管委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規范管委會的保密工作。

      一、文書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發出必須登記在冊,不允許任何人不經登記擅自帶走文件。

      2、凡有密級的文件、資料原則上不能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嚴格遵照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復印。

      3、復印后的密級文件、資料必須嚴格登記,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

      4、黨、政會議記錄須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后方能查閱。

      5、絕密級文件、資料等,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定期回收、上繳,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資料,清理時必須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二、會議保密制度

      1、召開各種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

      2、凡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要嚴格控制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并要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嚴守保密紀律。

      3、要嚴格管理帶有秘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凡有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一律不得記錄,也不得錄音。

      4、印制會議秘密文件、資料,必須按章登記入冊、發放、保管。

      三、宣傳、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或張貼。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的內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會內各種出版物要嚴格把關,出版主編要負責出版物的保密審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保密法規和管委會的各項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等,必須經管委會領導以及上級保密部門的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3、一切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設備等,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讓外籍人士接觸。

      4、涉外工作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文件、資料參加任何涉外活動。

      五、電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帶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內容的計算機、軟盤、u盤等移動儲存介質,必須有專用的保管地點、鎖定密碼、專人保管,各項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來儲存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信息及有關保密內容的計算機,必須嚴格檢查該計算機的安全情況。

      3、對電子信息人員要加強保密意識教育,并要落實崗位責任制。

      六、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上級機關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規定,接受各級保密機關的`監督和檢查。

      2、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崗位責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責任人。網絡主機管理必須專人負責。

      3、凡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資料,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4、網上如有發現信息,應及時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管委會領導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擴散。

      5、建立檢查監督制度,定期對管委會網絡進行安全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內容的科技科研產品、設備、資料、著作,必須登記造冊,嚴密管理。

      2、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屬國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產品,必須專人保管,嚴格管理。

      八、通信通訊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密級文件、資料等的傳遞保密制度,必須專人負責,并要履行簽發簽收手續。

      2、機要通訊員傳遞文件時,不得進入公共場所。

      3、傳遞機密級以上文件、資料時,必須用專人專車接送。如傳遞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電話(含手提電話)、明碼電報傳送密級文件的內容,也不得密電明復。

      九、查閱文件、資料保密制度

      1、非閱文范圍內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密級文件、資料等須經管委會領導的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后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保密法規,嚴守國家秘密。

      2、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

      3、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不得摘抄、復印,確需摘抄、復印的,必須經管委會領導同意,并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十、復印保密制度

      1、必須建立復印機專人管理與使用制度。

      2、負責復印的工作人員不準承接復印標有密級標志的文件資料、講稿、刊物、圖紙等業務,對要求復印上述內容的有關人員,應予以拒絕。

      3、凡復印內部或密級文件、資料的須按章辦理審批、登記手續,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員負責復印。

    保密工作制度10

      第一條 市國土資源局保密工作由局黨組領導。局保密工作的對象為局機關、分局、局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 局領導和科級以上干部要帶頭遵守《國家保密法》和有關保密工作規章制度,支持、幫助局辦公室解決局機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接受局黨組及市保密局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條 局辦公室收到國家秘密級文件,應嚴格履行登記、傳遞、簽收、保管、銷毀等手續。對絕密級的國家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原定密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其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機密、絕密的各種載體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四條 局機關寄往外地的國家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其信封(或包裝)上要標明密級標志,可通過機要公文交換站交換,嚴格登記、簽收手續。國家絕密級文件應由2人以上送往收件單位指定人員簽收,或由受文單位派專人前往簽收。國家秘密文件不能與一般文件混裝混寄。

      第五條 國家秘密級文件不能用未加密的傳真機傳遞,也不得在無保密設施的公共網上傳遞。

      第六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要事先提出申請,經局黨組審查同意后實施。

      第七條 各科(室)經辦、形成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放置在安全的柜內,定期進行檢查清退、歸檔,做到件件有著落。

      第八條 對失泄密事件相關人員的查處:若有失泄密事件發生,當事人和科(室)負責人應以最快的速度向局黨組報告,局黨組根據失密情況向市保密局匯報,情節嚴重的立即向市保密委報告,局黨組和各科(室)對失泄密事件應及時查處并采取防范措施,縮小損失和危害。對失泄密事件情節嚴重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對離崗人員的要求:

      (一)工作人員在局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離崗前應將所經辦、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進行清理、登記,并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二)調離本局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離崗前,應到局辦公室辦理文件、資料、檔案特別是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歸還、歸檔手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三)調離本局的所有人員在離崗前,應將自己涉及國家秘密的筆記本、摘抄文件、資料等交辦公室統一銷毀。若確因工作需要留存的,應報局黨組或主管領導批準。

    保密工作制度11

      第一條為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必須自覺遵守保密法規、規章,接受保密教育和監督,嚴守國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作斗爭。

      第三條本機關成立保密領導小組,由常委會一名領導擔任保密領導小組組長,設立專門保密室,配備專職或兼職保密干部。

      第四條保密領導小組在區委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照國家和上級機關制定的保密法規、規章,結合工作實際,負責和開展本機關的保密工作。

      (二)指導和監督本機關各部門執行保密法規、規章,對要害部門(部位)及重點人員開展保密檢查。

      (三)開展經常性的保密宣傳教育和專、兼職保密員的培訓工作。

      (四)查處本機關失、泄密事件,并及時采取補救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研究分析本機關保密工作,及時向上級保密委員會匯報保密工作情況。

      第五條對機關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嚴格依照《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報區委保密委員會審核。

      第六條文書保密

      (一)文書是指涉及國家秘密的公務文書,即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

      (二)收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由保密室專人負責,對收發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嚴格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

      (三)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須由保密員負責,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取送文件不準乘公共汽車和自行車。執行機要任務遇到危急情況時,必須保護秘密文件的安全。

      (四)印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除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外,還應在末頁標明發送范圍、印制份數。印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并嚴格按審批的份數印制,嚴禁多印;臘紙、廢紙應當及時按要求銷毀。

      (五)收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應當按照制發單位規定的發行范圍和閱讀范圍發送和傳閱,不得隨意擴大發行范圍和閱讀范圍。

      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一律在閱覽室進行,不得帶回家閱讀;傳閱文件由保密員負責,上班送閱、下班收回,閱文人員不得留文件過夜。

      (六)不得擅自攜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外出。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機密、秘密文件外出的,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裝在公文包(箱)內,妥善保管,做到文件不離人,人在文件在。

      (七)凡參加各種會議的人員,所帶回的會議文件一律交保密室登記管理,個人不得私留。

      (八)本單位所產生的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嚴格按國家秘密及其密級范圍的`規定,報區委保密局審定。

      (九)無保存價值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一般應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清理并退回區委保密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出售給廢品收購站和其他收購人員。

      (十)保密員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內將上年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刊物、文稿等收集齊全,移交檔案室整理歸檔。

      第七條復印保密

      復印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必須建立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控制復印份數,嚴禁多印、私留;復印件必須標明復印單位、份數和日期,并同原件一樣管理,嚴禁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和案件材料拿到社會上復印。

      第八條會議保密

      (一)凡有涉及國家以及機關內部秘密的內容,辦公室必須采取措施,提出具體要求,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二)討論秘密事項的會議,應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會后整理的會議紀要由專人負責保管,防止泄密。

      第九條通訊保密

      (一)嚴禁使用普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傳送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

      (二)不準使用明傳電報和普通郵政傳遞或郵寄國家秘密件。

      (三)嚴禁使用未經加密的傳真機、計算機傳遞秘密信息。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的保密

      (一)計算機在沒有配備加密設施時,不能進行任何密級文件或數據的傳送和接收。

      (二)對涉密的計算機所處理的信息,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加強對秘密信息載體的管理,在使用、借閱、傳遞、攜帶、保管、移交等各個環節,應當與秘密文件、資料的管理相同。

      (三)計算機的數據庫系統,應指定專人操作,選配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的人員管理和使用網絡服務器,重要的數據庫系統和各網絡工作站應設置帳戶名及密碼口令,加強管理,明確保密責任,嚴格保密紀律。

      第十一條新聞報道保密

      向傳媒發送涉及本機關工作的新聞稿件,必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常委會分管領導審批。任何人不得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進行改寫,向報刊投稿或者編發刊物。

      第十二條檔案保密

      (一)借閱檔案的人員,不得擅自將檔案轉借給無關人員,不得擅自摘抄、復制密級檔案材料,如確因工作需要摘抄、復制,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嚴禁擅自攜帶檔案到宿舍或公共場所。

      (二)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一律憑所在單位介紹信,經辦公室分管領導批準,必要時請示常委會分管領導批準方能借閱。

      第十三條

      本機關工作人員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措施,減輕泄露程度或者避免泄露事件發生。

      (一)發生失、泄密事件,當事人應當立即將事件的具體情節如實報告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保密領導小組要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區委保密局報告,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將泄密后果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凡拾獲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等,應及時送交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妥善處理。

      (三)當發現有出售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機關保密領導小組。

      第十四條根據本機關內部機構的工作職能,確定秘書科為保密要害部門。保密室、檔案室、文印室為保密要害部位。

      第十五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工作由本機關保密領導小組負責,保密管理的具體工作由各秘書科負責。

      第十六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實行保密責任人負責制。被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科室的行政負責人為保密責任人,擔任內勤工作的為保密員。

      保密責任人的職責是:

      (一)對本部門(部位)工作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組織學習保密知識。

      (二)認真執行保密規章制度,經常檢查保密工作情況和督促落實保密措施。

      (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失、泄密漏洞,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四)如實報告和積極協助保密領導小組查處本部門(部位)發生的失、泄密事件;

    保密工作制度12

      一、保密守則。

      二、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三、專(兼)職保密干部的職責。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檔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門保密制度。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十、復印機、傳真機、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十一、計算機保密及操作守則。

      十二、領導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聞報道的.保密審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處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檢查評比制度。

      十六、保密干部培訓制度。

      十七、閱文保密制度。

      十八、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13

      為加強局機關保密工作,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圍

      1、機要文件、涉密圖紙、測繪成果資料;

      2、尚未公開的機構調整與人事安排;

      3、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的涉密內容;

      4、內部決定、領導之間的談話、不宜公開的內部批示;

      5、按《保密法》和上級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其它應該保密的事項;

      6、局辦公會議紀要;

      7、領導交辦工作暫未落實而需保密的文件。

      二、保密要求

      1、加強對《保密法》的學習和宣傳,切實搞好本局所屬人員的保密教育,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保密意識;

      2、嚴格文件收發制度。按照密級規定對各類文件資料妥善保管,做到收文來源清,傳發文去向明,不擴大傳閱范圍,對保密的文件、資料做到不私存、摘抄、復印、翻版、轉讓;

      3、凡本局涉及保密事項的工作人員,均應嚴格按照保密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對失泄密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時查處;

      4、各科室、事業單位每年上半年前要將本局上一年度的有關檔案收集整理成冊并加強檔案管理,各科(室)、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檔案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涉及有密級資料的查閱,須經局保密小組審核,方可查閱;

      5、局保密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檢查監督,認真搞好局范圍內的保密工作;

      6、不在公共場所或向親屬親友談論秘密問題;離開辦公室必須將檔案、文件、涉密資料放入辦公桌抽屜或辦公柜里,嚴禁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回家中閱讀;

      7、為加強保密工作,各股所每半年要對文件作一次清理檢查。如發現失泄密事件,應立即向局領導和縣保密局報告,并及時采取補救辦法。如發生嚴重失泄密事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8、嚴禁向物資廢品收購站或個體商販出售已作廢的'國家秘密載體。作廢的文紙必須小心保存,定期銷毀;

      9、嚴格執行使用電腦的有關保密規定,加強對保密資料載體(磁盤、移動硬盤、記憶棒、光盤、打印紙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進行使用、復制、轉送、攜帶、移交、保存、銷毀。對有保密要求的電腦和資料載體,不得聯接在Internet網中進行任何操作和使用;

      10、復印秘密文件要經分管保密工作領導同意,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后,方可復印。復印件按原件保密標準管理;

      11、印章實行辦公室專管人員用印,辦理使用印章的事項,須由經辦人認真寫明用印單位、用印時間、用印文別、發往單位、事由等,經主要領導審核批準,經辦人簽字后用印。印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他人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管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保密工作制度14

      1、要害部位范圍:財務室、電腦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職責。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系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后,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職責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職責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職責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規范要求對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務必完全與局域網脫離連接,并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配置防視頻泄密干擾等措施加強保密防范。

      3、職責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職責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并采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職責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職責。

    保密工作制度15

      一、本制度適用于全系統各單位、各部門。

      二、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密法》,自覺遵守《保密守則》。

      三、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直屬單位應在本單位設立本級保密工作管理委員會,由本單位一名領導擔任主任,主管本單位和下屬機構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員會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業務上受上級保密委員會的指導。

      四、保密委員會應根據需要配備專職(兼職)保密干部。

      五、保密委員會負責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單位的涉密工作;組織制定本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及具體措施;負責涉密文件、計算機、通信設備的管理;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獎勵和處分。

      六、密件經辦、保管部門(單位),應設立專門的機要(保密)室(柜),密級文件應單獨保存在密件專夾、專卷、專柜或密件庫中,確定專門機要人員集中保管。機要(保密)室內嚴禁會客,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七、凡機關收到密級文件(含密碼電報、內部資料、刊物等),統一由機要人員簽收、拆封、登記、分發、保管。根據密級歸檔立卷,絕密級密件必須單獨立卷保存,機密(含)以下密件,可按檔案分類歸檔立卷,每卷密級,依卷內最高密級的密件定密。

      八、涉密文件運行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在規范的文件登記薄上進行登記,必須清楚地記載密件的密級、產生密件的機關(單位)、發件機關(單位)、密件的名稱或主要內容,收、發時間及密件的編號、頁、份數等,經辦人員在對實件驗證、登記后簽字受理。凡領導同志親啟件,要送領導同志或其指定的專人代收、代拆。

      九、不準將密級文件隨意亂放和擅自外借。機關工作人員每日下班前,應將密級文件妥善存放,未經允許,不得將密級文件攜帶回家閱讀或辦理,不準在家屬、親友、熟人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機密,不準攜帶密級文件上街、出差或旅游,不準在公共場所翻閱密級文件和談論有關內容。

      十、局機關的機密事項(包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在未正式公開之前,不準外傳。個人記載的有關機密內容的筆記本,應妥善保管。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的記錄按密件要求,由專人保管。對已定密的文件材料,由專人專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調閱。

      十一、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抄錄、打印或復印密級文件。經批準打印或復印的密級文件由機要室登記、傳閱、保管。絕密文件一律不得抄錄、打印或復印。參加有關會議帶用的文件和會議印發的文件,必須及時交機要室登記處理,個人不得保管。

      十二、嚴格按照擬定的范圍傳閱、傳達密級文、電。不得自行擴大密級文、電的閱讀范圍,避免在閱、辦密級文、電的同時接待外部人員來訪。下班時應檢查辦公桌上是否存留密級文、電。文件辦理結束后,應及時退交機要人員保管。

      十三、查閱密級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未經允許,不準帶出檔案室。

      十四、嚴禁濫印、亂發會議秘密文件、資料。會議期間印發的'秘密文件一律標明密級,統一編號,登記分發。會上的講話未經批準,不得隨便整理記錄轉發。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住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文件、筆記本等。

      十五、嚴格執行稿件送審制度。對各類信息、稿件都要進行保密審查,界限不清的,要及時向局保密委員會請示、報批。未經批準,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境內外記者采訪,經批準后,在接受采訪過程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十六、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進入互聯網,涉密信息網絡必須與公共信息網進行物理隔離,絕密級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計算機及系統中存儲和傳輸。

      十七、嚴格上網信息保密審查制度。信息上網必須經過信息提供單位的嚴格審查和批準,對是否涉及國家秘密不清楚的,應由局保密委員會進行保密審查,經保密組織負責人審批。

      十八、機要交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要交通保密規定和工作紀律》,攜帶密級文件,離開本單位進行傳遞、會簽、會印時,必須乘本機關車輛辦理。

      十九、不準在無保密措施的郵政和電信設備上傳輸秘密信息(如寄郵件、打電話、使用手機、發電報和傳真等),不準在公共信息網上傳輸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二十、下發、上報、轉發的有關密級文件應按規定在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在郵件上加蓋機密印戳,由機要部門掛號發出。禁止用普通或掛號信件郵寄和個人私自攜帶。

      二十一、定期對涉密文件進行清查,對保密期限屆滿的文件及時納入非密管理。對保密期限不明確且具有較長期保存價值或涉外需要的密件,可主動呈請密件產生機關作出密級變更的答復。得到密件密級變更的決定后,應及時在相應的密件上作出標志,并按變更后的密級進行管理。

      二十二、需要銷毀的文件、材料、資料和涉密磁盤、計算機硬盤,要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須有兩人以上監銷,在保密部門指定地點銷毀。

      二十三、清理文件一般每季度或半年進行一次(有要求的除外),絕密文件每月清查一次。清查文件時要注意檢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并及時登記。

      二十四、在外事活動中,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遵守外事紀律,不得擅自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攜帶出境,謹防泄密、失密。

      二十五、涉密人員調動、離職和機構變動時,應有領導有組織地將原有的全部文件、電報、資料進行認真清理、登記造冊,對需要移交的文件、資料、應全部移交機要或檔案部門,并嚴格辦理移交手續。

      二十六、機要室、檔案室、打字室、微機室、閱覽室和各單位內設機構都要認真做好保密工作,加強安全防范。

      二十七、保密委員會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堵塞漏洞,對造成失泄密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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