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時間:2024-11-25 13:23:58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優選[14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年度考核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優選[14篇]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

      為了切實組織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據臨教9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田橋中心學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組員:xxxx

      二、考核的原則:20xx年度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分層考核和一票否決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三、考核的對象:20xx年度正式在編在冊的教職工。

      四、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1.考核內容:考核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依據的要點有:

      ①師德測評結果;

      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

      ③學校平時過程管理,班主任工作考勤等記載結果;

      ④春秋兩季抽考綜合測評成績;

      ⑤教研教改工作情況,如學習筆記、公開課(包括打分課)、教研論文等;

      ⑥學校教職工浮動獎勵工資方案的執行結果;

      ⑦安全組織教育教學無事故發生;

      ⑧服從工作安排。

      2.考核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等次分別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練,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廉潔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業務,工作積極,廉結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績較好。

      基本合格:其表現介于合格與不合格之間。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責任心、組織觀念、履行崗位職責一般,工作效率不夠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確因對工作不負責任,懈怠工作,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可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進入“優秀”等次入圍名單:

      ①教育教學過程中有安全事故(包括教學事故)發生者。

      ②教學質量綜合測評成績,同年級同科有一個班名列倒數第一者。

      ③班主任工作量化學期年級排名倒數第一、二者。

      ④教研教改任務沒有完成者:公開課未講;學習筆記不達標;教研論文未完成。

      ⑤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前三項為硬性指標,其他參考,第四項主要針對班主任。

      五、優秀比例和分層辦法:

      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一般按15%確定,考核繼續實行分層考核的辦法,

      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由縣教育局集中考核,并確定等次;其他人員由中心校考核。

      六、考核的程序:

      1.學校成立相應的考核領導小組。研究落實實施方案的.細則。

      2.學習動員。考核前組織學習臨教90號文件及本實施方案,進行動員,使考核對象明確考核的目的、意義、內容、方法和步驟。

      3.個人總結。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內容,對照崗位職責要求,回顧總結完成情況,寫出書面總結或述職相告,并用碳黑墨水筆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其中被考核人意見欄要簽名并簽意見。

      4.綜合評議確定等次。學校年度考核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名單臨時公布)在個人總結、民主評議的基礎上,對照考核內容,依據學校“優秀”等次指標,以材料得分多少,由高到低,確定考核等次并寫出評語,由學校負責人審定簽署意見。

      5.反饋考核結果。

      6.總結。

      七、考核工作的有關要求

      1、年度考核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事業單位進行人員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事關工作人員一年工作實績的評價,與工資、職務升降、獎懲、職評等密切相關。各教研組要高度重視,對考核“走過場”或不按規定組織實施的集體或個人,要取消考核結果,并重新進行考核。

      2、有關問題的處理:(摘要)

      因病、事假、探親假累計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工作人員不參加考核。

      無故不參加考核經通知仍拒不參加考核的,不予考核。

      受處理的按相關文件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營造中小學校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穩步推進全縣教育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一)縣直學校類(5所):印中、一中、二中、職校、實驗小學。

      (二)學區辦類(17個):龍津、峨嶺、中興、新寨、板溪、杉樹、天堂、沙子坡、刀壩、木黃、合水、紫薇、朗溪、羅場、纏溪、洋溪、楊柳等鄉鎮(街道)學區辦。

      (三)其它學校類(3所):思源實驗中學、特校、實驗幼兒園。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季度監測、年終考核、公認度測評三個方面,季度監測占考核分的60%、年終考核占考核分的35%、公認度測評占考核分的5%;工作加(減)分在考核總分中加(減)分。

      (一)季度監測

      1.監測主體。監測主體為縣教育局17個股室,即辦公室、黨建辦、計財股、組織人事股、教育股、學前教育指導中心、項目建設指導站、教研室、電化教育中心、資助中心、學校安全指導站、縣招生考試院、教師發展中心、教育工會、教育關工委、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2.監測內容及分值。由各股室對照20xx年教育局工作要點及股室布置的階段性工作完成情況,采取“基本分±”的方式量分,監測基本分為90分。各股室自行制定評分細則,對照考核對象季度工作開展及完成情況,在基本分(90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最多10分)或減分(最多30分),量分結果以整數呈現。

      3.組織實施。

      (1)各股室于每季度第三個月底完成監測工作,并及時將經分管領導審定簽字的季度監測評分表報送教育督導室辦公室匯總。

      (2)教育督導室辦公室于每季度末將各股室量分匯總后,及時公示下發。年終將四個季度監測的平均分按比例折合計入考核總分。

      (二)年終考核

      1.考核細則。由縣中小學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20xx年度中小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細則》,并組織考核。

      2.組織實施。

      (1)自查自評。考核對象圍繞考核指標體系,于20xx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評工作,12月中旬將自查自評報告及加分佐證材料報送中小學校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2)實地考核。實地考核原則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進行,具體由中小學校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實地考核將成立若干考核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個別走訪、意見反饋等形式進行。

      (三)公認度度測評

      組織縣教育局班子成員和股室中層干部,從團結協作、工作態度、工作效果、管理水平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評價。

      (四)加(減)分

      對考核對象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進行評定,總加(減)分不超過5分。同一項工作、獲多個獎的按最高獎勵加分,不累計加分;各級領導小組表彰、文藝學術類表彰、報刊發行表彰或個人獲得表彰的`,一律不加分。

      1.加分內容:

      (1)書面表彰獎勵加分。受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市委、市政府(或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縣委、縣政府表彰的單位集體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表彰獎勵縣一級的,對主管單位對應加分。以上加分須有正式文號。

      (2)市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批示表揚加分。本單位工作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分別加5分、3分、1分。以上須有表揚、肯定的相關表述。

      2.減分內容:

      (1)書面通報批評扣分。被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通報的,每次分別扣2分、1.5分、1分、0.5分。以上須有正式文號。

      (2)市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簽批批評扣分。本單位工作被國家級、省級、市級黨政主要領導簽批批評的,分別扣5分、3分、1分。以上須有批評、責令整改等的相關表述。

      (五)計分公式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得分=季度監測得分(滿分60分)+年終考核得分(滿分35分)+公認度測評得分(滿分5分)+加減分(滿分5分)。

      三、等次評定

      考核對象按縣直學校、學區辦和其它學校三個類別,依據高質量考核得分高低分別評定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其中,評定為“好”等次,不得超過考核對象數的30%,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達到“好”等次;考核得分排位靠后,絕對分值差距較大,推動服務促進高質量發展、加強黨的建設成效不明顯,滿意度評價較低的,應評定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發生涉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或社會穩定、校園安全、公共衛生等事件(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應評定為“差”等次。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點名或通報批評的,不得評定為“好”等次。

      四、結果運用

      中小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的結果運用,按照《印江自治縣年度考核工作規定(試行)》和《印江自治縣20xx年度綜合考核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3

      師德師風是教師素質的靈魂。為加強教師隊伍的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職工的職師德師風水平,建設一支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師德師風考核組織機構

      組 長:何春才

      副組長:謝茂強、劉仕鑫、劉文興

      成 員:何廣熾、李光輝、吳昭漢、尹興榮、李亞蓮、譚同湘、劉小春、李愛蘭、李一順、吳子君

      二、 考核對象

      全鄉所有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病休、借調、停薪留職、抽調到教育局系統外的不參加考核,支教教師在受援學校考核)。

      三、 考核時間范圍

      20xx年8月至20xx年7月

      四、 考核內容

      1、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甘為人梯,樂于奉獻。愛崗敬業,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敷衍塞責。

      3、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對待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不歧視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

      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4、教書育人。誨人不倦,循循善誘,認真遵循教育規律,因材施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致力培養學生良好品德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5、為人師表。依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堅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則,知榮明恥。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賞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6、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不斷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鉆研業務,用于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五、考核辦法

      1、制定考核方案。學校根據本實施辦法,結合實際制定考核方案和評分細則,提交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然后送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批同意后予以實施。

      2、考核評價方式。師德師風考核主要采取按細則評分的形式,滿分100分,最終結果以等級呈現;師德師風考核評價采取“三評價”的形式,即:學生評價占35﹪,教師互評占15﹪,學校綜合考核占50﹪。

      3、查閱資料。查閱教職工20xx學年度以來有關“德、勤、能、績”的記載和相關資料。

      4、考核評價程序。

      ①學生評價。主要通過問卷、測評、個別談話等到方式向學生子解任課教師在學生中的師德師風表現。

      ②教師互評。先由教師本人根據評價內容進行自我評分,再由教師互評量分。

      ③學校綜合考評。學校師德師風考核領導小組依據學校考核細則對所有教職工統一進行評價。

      ④公示考核結果。以領導小組的名義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要及時予以以核實、糾正。

      ⑤填寫考核登記表。每個教師填寫一式兩份師德師風考核登記表,一份交教育局人事股存入人事檔案,一份由學校存檔。

      六、考核分類

      1、根據教職工師德師風的綜合考評成績,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確定等次,其中“優秀”和“良好”等次均控制在教職工總人數的30%以內,但“在市、縣級教學質量檢測中抽考科目全科合格率達70﹪以上的學校,每多一個百分點,相應增加該校一個百分點的評優指標”從20xx學年度考核開始執行。以學校20xx學年度上、下兩期抽考科目全科合格率平均值為依據,每超過70﹪一個百分點,相應增加一個百分點的評優指標,教學質量檢測合格率參照20xx年下期和20xx年上期綜合考核。

      2、英語科目教師區分專業和非專業進行考核,學校配備了英語專業教師,該科目必須納入師德師風考核;如沒有配備英語專業教師,學校按要求開設了英語課程,英語成績不與師德師風掛鉤。其他科目不區分有無專業教師考核。

      3、初中七、八、九年級依據全縣質量檢測科目平均合格率進行考核;小學B類學校依據全縣B類學校質量檢測科目平均合格率進行考核;非抽考科目平均合格率按照本年級平均數計算。

      七 、考核結果的運用

      1、在教師聘任、晉級、晉職中,師德師風考核優秀者優先考慮。

      2、在職稱評聘用中,師德師風優秀者酌情加分。

      3、教師年終考核評“優”從師德師風考評等次為“良好”以上的教師中產生。

      4、師德師風考評不合格者,本學年度不能申報參評專業技術職稱,不能評優評先,更不能提拔重用。

      5. 學校對本年度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誡勉。

      八. 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師德師風考核定為“不合格”

      1、違反師德師風要求,造成嚴重后果,造成惡劣影響者。

      2、被查實有從事有家教家養,兜售教輔資料,個人違規收費、向學生家長索要錢務、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等行為之一的。

      3、因管理失職,導致發生惡性的事件的。

      4、一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

      5、一學年內累計5次以上(含5次)上課不備課或無故缺課被查處通報的。

      6、違犯計劃生育管理法規的。

      7、不服從組織安排和學校管理,在學校造成極壞影響的。

      8、拒絕交流培訓或“支教”不到崗的。

      9、違紀違法被定案查處的。

      10、考核期間所任學科在市縣級教學質量檢測中合格率不足50﹪,且低于全縣平均合格率10個(含10個)百分點以下的,從20xx學年度開始執行。教學質量檢查合格率參照20xx年下期和20xx年上期綜合考核。

      九、其他:

      1、班主任每期加1分,優秀班主任另加1分。

      2、原則上學年度考核評優及晉級的教師本次不再評優。

      3、原則上學年度師德師風未評優的教師,本年度師德師風考核在同一檔次內(5分)優先評優。

      4、本考核方案以一學年度為執行準則。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4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關于做好20xx年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東人社[20xx]108號)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經學校研究決定,對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

      成員:xx

      二、年度考核對象

      20xx年12月31日在編、在職人員,包括當年退休人員,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在工資關系所在單位進行考核。(單位一把手校長及借調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員由教育局統一考核)

      三、名額分配

      今年我校參加考核人數為206人,15%優秀比例為30人。其中初一年級參加考核48人,優秀為8人;初二年級參加考核56人,優秀為9人;初三年級參加考核48人,優秀為8人;教輔后勤2個優秀,行政3個優秀。

      各年級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優秀名額,一旦上報到考核小組就不得再進行更換,所缺名額將有考核小組推薦。

      四、年度考核內容

      年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情況。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潔自律、廉潔奉公情況。

      五、以下人員不能評為優秀:

      1、違反國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違xxx紀、政紀或參與xxx組織,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者;

      2、不承擔學校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損害學校聲譽或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有重大直接責任事故,造成學校嚴重損失者;

      4、亂收費,搞有償家教,并造成嚴重影響者;

      5、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教育對象身心健康嚴重傷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學期超過15個教學日;

      六、年度考核結果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學校續聘、解聘、獎懲和個人晉級的重要依據。

      優秀等次人員,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中合理確定,原則上向一線人員傾斜。

      七、年度考核具體安排

      1月14日前個人使用黑水筆手工填寫《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可以到校園網“通知欄”下載也可到校長辦領取)。

      1月12日上午課間操期間各年級進行民主評議。

      1月14日下午3點考核小組(行政組)進行民主評議。

      1月15日下午3點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單位負責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點本校優秀等次人員名單公示。

      八、未盡事宜,由學校行政會議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5

      一、考核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客觀、透明、規范地進行師德考核。

      2.堅持師德考核與業績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師履行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業績為主;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堅持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通過綜合考查評價,確定考核等級。

      二、考核內容與考核等次

      1.考核內容:從愛崗敬業、熱愛學生、教書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對教師的師德進行考核。

      2.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個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依法受到相應處罰的;

      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4.違規亂收費或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5.利用職務之便從事有償家教,產生惡劣影響的;

      6.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7.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

      8.有其他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聲譽的行為。

      三、考核對象與考核組織

      1.師德考核的對象是學校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2.學校成立師德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馬安超

      副組長:王汝才 張勇 安東

      組員: 劉震 李貞和 高慶芝 王東 宋啟奎 宋軍 王磊 李宏 葛勝旺 李希洪

      四、考核時間與考核程序

      1.師德考核在平時考核的基礎上,年末進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師對照學校教師師德考核標準進行自我評估,并上交學校考核領導小組。

      3.被考核教師在教職工大會或由考核領導小組組織的分組會議上作師德述職報告。

      4.考核領導小組在平時考核結果的基礎上,廣泛征求教師、學生、家長等各方面意見,經集體討論,打分并確定考核等次。

      5.考核領導小組反饋考核結果,被考核教師無異議后簽字確認。

      6.被考核教師對師德考核結果若有異議,可在接到考核反饋結果之日起7日內向考核領導小組提請復核,考核領導小組應在7日內提出復核意見;被考核教師若對復核意見仍有異議,可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提請復核。

      7.校級領導的考核,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8.學校師德考核結果報平江區教育文體局。

      五、師德考核標準

      xxxxxxx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1.師德考核結果,作為對教師評聘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并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在職稱晉升、評先評優、培訓進修等方面,優先考慮師德考核為“優秀”的教師。

      3.凡在師德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當年年度考核相應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則

      1.本辦法解釋權歸學校師德考核領導小組。

      2.本辦法與學校教職工年度考核同時進行。

      3.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6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學質量,給學生創設一個文明、健康的環境,對學生、家長、社會負責,使每位教師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做到有章可循,依章辦事,特制訂如下考核方案:

      一、德(5分)

      盡職盡責、愛崗敬業,虛心執教、嚴謹治學、為人師表;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能積極主動地干好本職工作;關心學生,師生關系融洽,上級領導、社會、家長反映良好,能體貼、理解領導困難;遇事能從大局出發,關心學校,團結同志。嚴格遵守“十條禁令”。

      按師德考核細則執行,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記5分,合格的計4分。不合格及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敗壞學校聲譽,本年度取消評優評模資格,一票否決。

      二、能(25分)

      (一)教學常規工作(20分)

      1、備課(6分)分A B C D四個等級,教案能體現課改特色,節節有反思,環節齊全,書寫工整,且無滯后備課現象記A;反思不齊全,環節不明顯,沒有體現教具或板書中的某一環節記B;滯后備課且課改特色不強,書寫了草記C;無教案記D。

      2、講課(6分)評分情況與備課類似。按照本校頒發的課堂教學量化評價表,目標意識、主體意識、訓練意識、情感意識、技能意識、效率意識、特色意識都能體現的或受上級表揚的課例記A;沒有很好的使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主體參與意識不強,但其它都符合要求記B;目標重難點不突出,教學方式單一,環節不清楚,教學基本功太差,教學效果不好,教與學比例不恰當,時間控制不合理記C;逃避公開講課記 D。無故推遲三分鐘以上時間進教室或不正常上課,每次扣0.1分,扣完為止。

      3、批改(6分)具體操作方法與上一項相似。全批全改,按時批改,日期等級激勵語俱全,作業量適中,有等級區分,批語準確新穎,作業整潔,書寫認真或受到上級表彰記A;全批全改,按時批改,作業量適中,作業較整潔,書寫認真,區分等級,有適當的批語記B;有漏批、誤批、遲批現象,無批語,作業量偏少,作業不整潔記C;作業量太少,批改不足所講課進度的一半,其他方面也不達要求的記D。

      4、聽課與評課(3分)也是四個等級,分別記3、2、1、0分。每學年聽課次數達到20次以上,且有聽課記錄,評課實在,有導向作用記A;聽課次數達到14次以上,聽課記錄詳細,認真參與評課活動記B;聽課次數達到10次以上,有記錄,評課活動無缺席現象記C;聽課次數10次以下,無記錄,經常缺席評課活動,記D。

      5、教研活動(3分)認真參與教研活動,積極發言,有活動記錄,課題論文質量好記A;認真參與教研活動,主動發言,有記錄,但不詳細,課題論文一般記B;教研活動無故缺席兩次以上,不主動發言,無課題論文記C;教研活動無故缺席四次以上,無記錄,不發言,沒有論文記D

      6、輔導與檢查(3分)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和個別輔導,記錄完整記A;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和個別輔導,有記錄痕跡記B;偶爾檢查和個別輔導,并有記錄記C;無檢查和個別輔導記D。

      7、理論學習(3分) 理論學習內容包括校內學習和個人學習,記分方法與上一項相似。集體學習無缺席并有詳細記錄記A;集體學習無缺席,記錄不完整詳細記B;缺席次數達三次以上,記錄不完整詳細記C;經常缺席并無記錄記D。注: 1 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

      檢查辦法:學校定期查記錄(每學期至少三次,期初、期中、期末),進行等級評價,每項最后取平均分。如個別教師有特殊情況,由校務會成員共同商議評分結果。

      (二)教師專業素質考試(5分)

      以教師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的'5%記入本項得分。如無此項內容,該分值計入教學成績。

      三、勤(10分)

      1、病事假累計2天不扣分,超過兩天后,病假累計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全年事假累計夠5天者,每天扣1分,遲到、早退累計1小時扣0.1分,曠工1天扣3分。說明:開會缺席每次扣0.5分/次。

      2、請假需有假條,否則曠工。

      3、最低分5分。

      四、績(50分)

      1、有統考成績教師,以兩率一分除以中心校同年級學科總的兩率一分,所得分數以50%權重記入本項成績(暑假成績占70%,寒假成績占30%;任教兩個年級以上教師計算平均分)。

      2、沒有統考成績教師(領導、工勤、學前、小科),在全體有成績教師的平均分基礎上上下浮動。(由班子成員打分,按得分劃為三檔。第一檔以{平均分+(最高分-平均分)÷2}記入本項成績;第二檔以{平均分}記入本項成績;第三檔以{平均分-(平均分-最低分)÷2}記入本項成績。

      3、此項成績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五、廉(5分)

      由領導班子成員給全體被考核人員打分(打分精確到0.1),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以平均分記入本項得分。違反工作紀律被中心校、教育局通報的記0分;收到黨政紀處分的一票否決。

      六、其他工作(5分)

      學校及班子成員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以過程記錄為準,由學校班子成員進行量化打分。

      七、加減分因素

      1、畢業班教師加2分,完成中心校目標加4分。

      2、上晚自習的教師每學期加1分。

      3、論文:國家級的加1.5分;省級的加1分;市級的加0.5分;縣級的加0.3分,獎勵證書(不含論文和課堂評優)綜合獎勵國家、省、市、縣、局分別加4、3、2、1分,單項獎勵國家、省、市、縣、局、學區、本校分別加2、1.5、1、0.5、0.3分(注:取最高項,不累計)。課堂教學評優加1—4分。學區級加0.5分,縣級加1分,市級加2分,省級加3分,國家級加4分。教研活動中心校以上級教研活動中心發言人,依次加0.3、0.5、1、1.5分。獎勵證書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

      4、大型活動為校爭光記1—3分。校級領導能盡職盡責,積極主動地工作加1—4分。以班級量化成績為依據每評選一次優秀班級(30%)給班主任加2分。

      5、辦公時能按時到位,辦公認真,不涉及與教學無關之事,否則每次扣0.5分。

      6、大課間、升旗按時到位,安排臨時工作(如刷卡),每缺席一次扣0.1分。

      7、班隊會,班主任定好每次班會主題,認真組織,開足上全,科任教師跟班,并作好記錄,否則每次扣0.1分。

      8、校園勞動,學校活動,積極參與,缺席每次扣0.5分。

      9、例會,認真聽取會議精神并作好記錄,積極傳達,違反例會制度每次扣0.2分。

      八、結果運用

      1、指標分配:全體教師分為兩部分,非任課教師占優秀名額總數的20%,任課教師占名額總數的80%。

      2、計算全體被考核人員德、能、勤、績、廉等五項總成績,按成績排隊,作為年終考核的主要依據。其它未盡事宜,按當時要求執行。

      3、出現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和有教育局規定的一票否決的情況的一票否決。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7

      一、考核原則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全面準確的原則,考核的結果與個人的評優、獎懲掛鉤。

      二、考核對象

      在校全體工作人員。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跨度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突出工作實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紀守法,嚴于律己,自覺抵制不良之風;能否熱愛學校、安心本職、依章執教,嚴謹治學;能否團結同事、關心學生、互助協作、尊重謙讓;能否服從學校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能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工作紀律等情況。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中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精益求精,踏實勤奮;是否積極參加工作會議和業務學習,無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業務技術的運用發揮,業務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識更新等情況。即在工作中能否勝任所承擔的任務并獨立完成;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指揮、協調能力及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業務,知識更新快,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創新。

      績(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沒有出現責任事故。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五、考核標準

      (一)優秀: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實績顯著,在工作人員中有突出表現,年度考核分數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比較好,工作能力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要求,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分數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年度考核分數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內容要齊全,按照考核內容對自己一年來的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交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

      2、學校考核小組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每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綜合測評打分,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次。

      3、實行優秀人員公示制度,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至7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考核領導小組認真調查核實,并向反映人通報調查結果。

      4、考核等次意見須通知本人,有本人簽名,否則不予承認。

      七、時間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統一安排。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8

      為了做好外國語學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學校文件精神,結合本院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評優方案。

      一、考核評優機構

      (一)考核評優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全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的統籌規劃,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考核評優工作小組

      負責全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的具體實施,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秘書:

      二、年度考核評優對象

      本方案適用我院當年(上年度考核結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結束前)除處級領導干部、辦公室主任、教務辦主任、學工辦主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學生輔導員之外的所有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含待聘人員、落聘人員、全面履行協議的停薪留職人員)。其中下列人員予以區別對待:

      1.因病(因公致傷除外)或因事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出國探親或非公派脫產學習時間超過半年的人員、6月底以前離退休的人員、提前離崗的人員,不參與年度考核評比。

      2.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博士、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除外),參加年度考核,但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結果作為轉正定級的依據。

      3.公派學習或培訓的人員,如學習或培訓時間超過1年,依據其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進行考核;如學習培訓時間不足1年,參考其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情況。

      4.部隊轉業(退伍)的人員,其轉業(退伍)前的情況,可參閱轉業(退伍)時的鑒定,無大問題者,定為“合格”等次。

      5.掛職鍛煉人員,如掛職鍛煉超過半年的人員,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如掛職鍛煉不足半年的人員,根據掛職單位提供的情況進行考核。

      6.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只進行年度考核,暫不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后再行確定。

      注:處級領導干部、院辦主任、教務辦主任、學工辦主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學生輔導員的年度優秀考核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進行。

      三、考核評優程序

      1.考核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全院教職工學習學校相關文件,組建年度考評工作小組,部署年度考核評優具體工作。

      2.被考核對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優秀教師”申請表。

      3.考核評優工作小組根據本方案評定被考核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和“優秀教師”,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評比結果,聽取反饋意見。

      4.向學校報送年度考核和“優秀教師”評比結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條件如下:

      (一)“優秀”等次條件

      “優秀”等次采用教師自愿申報的方式確定考核對象,按著學校當年劃撥比例確定名額,根據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分高低確定人選。“優秀”等次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治學嚴謹,模范遵守教學工作規范,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

      2.每學期至少承擔1門本(專)科課程的教學任務且教學工作量達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學校或本院的原因沒有達到教學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現違背國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論、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辱罵或體罰學生、違反教育部規定非法收取學生錢物等行為。

      4.未出現本院或學校認定的任何教學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學環節出現違反教師工作規范的行為。

      5.未受任何黨紀、國法和行政處分。

      6.無故缺席(或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組織的各種會議或活動未達到2次。

      7.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本年度內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學術論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獨著作者),或獲市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認定的榮譽稱號、教學競賽等級獎、教學/科研成果等級獎(主持人);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本年度內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學術論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獨著作者),或獲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認定的.榮譽稱號、教學競賽等級獎、教學/科研成果等級獎(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條件

      未達到上述“優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級條件,確定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條件

      1.出現本院或學校認定的教學事故;1次II級或2次III級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級、2次II級或3次III級,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記過處分或黨內警告處分,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學院工作安排(如創新創業教育工作任務)的,年終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

      五、年度評優

      年度評優采取教師自愿申報的方式確定參評對象,按學校當年劃撥比例確定名額,根據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分高低確定人選。年度評比為“優秀教師”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

      2.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滿3年。

      3.按規定完成所教課程的課外教學環節如作業批改和課后輔導答疑等。作業批改次數不得少于課時數/10,課后答疑次數不得少于課時數/20(上述數據取整數)。

      4.各類教學巡查所任教班級,情況正常。學生無故缺席率不得超過應到學生人數的10%(批準提前就業、因公、因病、因事請假者除外;未及時出示有效請假證明,視為無故缺席)。

      5.學校督導團隨機聽課,評價不得低于70分。

      6.評建辦抽查試卷、畢業論文等,不得有明顯差錯。

      7.兩個學期學生網上評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參評教師的后50%。

      8.教學研究和科學研究量化評分,不得2項得分均為0分。

      六、年度考核評優量化標準

      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內容包括:教師風范(分為考勤和師德師風2個部分,占30分)、教學工作(分為教學工作量、任教課程門數、能力提升和教學競賽4個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為學術論文、學術著作、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獎、成果轉化5個部分,占25分),合計100分。

      (一)教師風范(30分)

      1.考勤(10分)

      學校、學院和教研室組織的課堂教學、教研活動和會議,出滿勤,無請假、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現象,計滿分10分。否則,按下列標準扣分,累計扣分不超過10分。

      1)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扣0.2分/次,6-10分鐘扣0.4分/次,11-15分鐘扣0.6分/次。無故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按曠課1節或缺席處理。

      2)請病假扣0.5分/天,請事假扣1分/天,請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無故曠缺扣5分/次。

      2.師德師風(20分)

      1)遵紀守法,關愛學生,樂教愛教,無任何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計基本分12分。

      2)工作業績突出,獲得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表彰獎勵,師德師風先進事跡在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主流媒體(指黨報、黨刊或黨政部門主辦的網絡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事前在學校宣傳部備案)。國家級加8分/項,省(部)級加6分/項,市(廳)級加4分/項,校級加2分/項,累計加分不超過8分。

      注:

      (1)同項榮譽多次獲得,相同活動多次參加或獲獎,取最高項目計分。

      (2)上年度“優崗”、“優秀教師”榮譽,不參與年度考核量化評分。

      (二)教學工作(45分)

      1.教學工作量(25分):圓滿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學工作量,未因主觀原因給學院和學校造成損失和影響,計基本分15分。超額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課時1分的標準在基本分的基礎上累計加分,總分不超過25分;因主觀原因未滿正常工作量,按每5課時0.3分扣分,累計扣分不超過25分;經批準外出學習或因客觀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計入正常教學課時計算(管理工作不滿10個月,按月計算),計算標準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課時(考核合格計60課時、優秀計80課時);

      班主任:60-80課時(考核合格計60課時、優秀計80課時,擔任2個或3個班的班主任,第2個班加50%,第3個班加25%);

      課程組長/二課堂活動中心負責人:30課時;

      黨/團/工兼職書記/主席:30課時,兼職委員/組長:15課時;

      其他兼職:15課時。

      (2)學術講座按10課時/場的標準計入正常教學課時;多人共同主持的講座,平均分享課時。

      (3)指導學生創新創業按10課時/項的標準計入正常教學課時;多人共同指導的項目,平均分享課時。

      2.任教課程門數(5分):以1學期1門為基數,計1分。每超過1門課程加1分。課程門數確定以專業培養方案中的編號為依據,代課的課程課時數不少于30/門。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業/行業鍛煉,計0.5分/月;獲雙師型教師證書、晉升教授、獲得博士學位,計2分/項。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4.教學競賽(10分):經學院安排,參加或培訓學生參加院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舉辦的教學技能比賽、學科競賽、“挑戰杯”競賽,獲得等級獎勵,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同項榮譽多次獲得,相同活動多次參加或獲獎,取最高項目計分。

      (2)多名教師共同指導學生團體參賽,每個指導教師按相應等級分值的100%計分;多名教師共同指導或共同完成單個學生參賽,按相應等級分值平均計分。

      (3)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含)教學競賽(如英語演講比賽)獲獎,但證書上未署名,計分標準如下:貢獻較大,(如演講稿撰寫者)計相應等級分值的50%,貢獻次之者(如演講稿修改者)計相應等級分值的25%。

      (4)經學院安排,參加或培訓學生參加非黨政部門舉辦教學競賽參加或獲獎,按相應等級分值的25%計分。

      (5)指導學生參賽需提交經學院審批的培訓方案和課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學術論文

      學術論文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獨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級(含)以上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論文和教研論文。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擴展版發表的論文,按該核心版的50%計分。

      (2)同一篇論文計分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分。

      (3)學術性書評視同學術論文。

      (4)譯文、文學作品按相應類別論文的50%計分。

      (5)在A類期刊上合作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按相應類別分值的60%計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應類別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的學生論文,教師為通訊作者的,視為第一作者對待;在外單位做兼職博導或碩導指導博士或碩士論文,并作為通訊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的,按相應類別分值的100%計分;在讀研究生和訪學教師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第二署名單位發表的學術論文,按相應類別分值的50%計分。本條款中被指導人和指導老師都為我院教師的不重復計分。

      (7)報紙理論版學術論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論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紹等不予計分。

      2.學術著作

      學術著作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公開出版的學術性書籍,包括專著、編著和譯著、教材。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數不少于15萬,主編、參編規劃教材/教參以申報書為依據,參編教材/教參還必須注明所編寫的章節,否則不予計分。

      (2)合作的專著、編著、譯著,第一作者計相應類別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應類別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50%,副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30%,參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20%;如果沒有參編,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60%,副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40%;教參按教材相應等級分值的50%計分;如果有多名主編、副主編或參編,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計相應等級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應等級分值的40%。

      3.研究項目

      研究項目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學科研究、教學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項項目,包括縱向項目和橫向項目。

      1)縱向項目:指上級主管部門或機構批準立項的各類科研和教研項目(不含“挑戰杯”項目),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立項當年計相應級別分值的50%,結題當年計相應級別分值的50%。

      (2)主持人計相應級別分值的60%:參與人取前四名計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計相應級別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報國家級、省級重點項目未成功,但在學校對本院的目標管理考核中獲得加分,計2分/項。

      2)橫向項目:指企事業單位、兄弟單位委托的各類科技開發、科技服務、科學研究等方面的項目,按進校科研經費(以財務部門、科研部門的證明為準)計分。計分標準為:每1萬元計4分(小于1萬元計2分)。主持人和參與人的計分方法同縱向項目。

      4.成果獎

      成果獎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獨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導教師的身份,獲得由校級(含)以上政府部門頒發的科研或教學成果獎,包括科學技術獎、社會科學成果獎、教學成果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以上獎項若有特等獎,則視為一等獎,其余獎勵等級依次順降一級。

      (2)以上獎項若未劃分等級,視為三等獎予以計分。

      (3)社會公認的重要專項獎勵由學術委員會決定計分。

      (4)獲得多項獎勵的同一成果,其計分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計相應等級分值的60%:參與人取前四名計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計相應等級分值的15%、10%、8%、7%。

      5.專利授權/申請、新品種審定、軟件著作授權

      專利授權/申請、新品種審定、軟件著作授權必須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獨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導教師的身份獲得。其計分標準如下:

      略

      注:合作專利和新品種、軟件著作,主持者計相應類別分值的60%;參與人取前三名計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計相應類別分值的16%、14%、10%。

      七、附則

      1.不在當年考核評優時間范圍內(元月1日-12月31日)的獎項(以證書簽發時間為準)、成果(以成果發表或出版時間為準)和事件(以事件發生的時間為準),不參與當年的年度考核評優。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為客觀原因沒有收到原始依據的獎項、成果獲事件可以參加當年度的評比。

      2.未提供原始依據的獎項、成果和事件,不參與年度考核評優。

      3.量化考核和評優,如最后一名為并列名次,則將各項得分不封頂累計,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黨政部門如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黨委、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婁底市委、婁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國務院以及國家權力組織機構的國家教育部、國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科技廳、婁底市教育局、婁底市科技局、婁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屬職能部門和指導委員會、組委會、學會、協會、社會團體等。

      5.本方案中未盡事宜,以學校文件為準。

      6.本方案從20xx年度開始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9

      為了切實組織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據臨教9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田橋中心學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考核的原則

      20xx年度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分層考核和一票否決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三、考核的對象

      20xx年度正式在編在冊的教職工。

      四、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1。考核內容:考核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依據的要點有:

      ①師德測評結果;

      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

      ③學校平時過程管理,班主任工作考勤等記載結果;

      ④春秋兩季抽考綜合測評成績;

      ⑤教研教改工作情況,如學習筆記、公開課(包括打分課)、教研論文等;

      ⑥學校教職工浮動獎勵工資方案的執行結果;

      ⑦安全組織教育教學無事故發生;

      ⑧服從工作安排。

      2。考核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等次分別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練,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廉潔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業務,工作積極,廉結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績較好。

      基本合格:其表現介于合格與不合格之間。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責任心、組織觀念、履行崗位職責一般,工作效率不夠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確因對工作不負責任,懈怠工作,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可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進入“優秀”等次入圍名單:

      ①教育教學過程中有安全事故(包括教學事故)發生者。

      ②教學質量綜合測評成績,同年級同科有一個班名列倒數第一者。

      ③班主任工作量化學期年級排名倒數第一、二者。

      ④教研教改任務沒有完成者:公開課未講;學習筆記不達標;教研論文未完成。

      ⑤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前三項為硬性指標,其他參考,第四項主要針對班主任。

      五、優秀比例和分層辦法

      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一般按15%確定,考核繼續實行分層考核的'辦法,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由縣教育局集中考核,并確定等次;其他人員由中心校考核。

      六、考核的程序

      1、學校成立相應的考核領導小組。研究落實實施方案的細則。

      2、學習動員。考核前組織學習臨教90號文件及本實施方案,進行動員,使考核對象明確考核的目的、意義、內容、方法和步驟。

      3、個人總結。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內容,對照崗位職責要求,回顧總結完成情況,寫出書面總結或述職相告,并用碳黑墨水筆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其中被考核人意見欄要簽名并簽意見。

      4、綜合評議確定等次。學校年度考核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名單臨時公布)在個人總結、民主評議的基礎上,對照考核內容,依據學校“優秀”等次指標,以材料得分多少,由高到低,確定考核等次并寫出評語,由學校負責人審定簽署意見。

      5、反饋考核結果。

      6、總結。

      七、考核工作的有關要求

      1、年度考核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事業單位進行人員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事關工作人員一年工作實績的評價,與工資、職務升降、獎懲、職評等密切相關。各教研組要高度重視,對考核“走過場”或不按規定組織實施的集體或個人,要取消考核結果,并重新進行考核。

      2、有關問題的處理:

      因病、事假、探親假累計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工作人員不參加考核。

      無故不參加考核經通知仍拒不參加考核的,不予考核。

      受處理的按相關文件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0

      為了客觀評價我校教職員工的道德修養與業務水平,充分發揮考核工作在學校管理中的激勵和監督作用,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提升教職員工團隊凝聚力和學校社會影響力。現根據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全面準確的原則,考核的結果與個人的評優、獎懲掛鉤。

      二、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跨度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突出工作實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紀守法,嚴于律己,自覺抵制不良之風;能否熱愛學校、安心本職、依章執教,嚴謹治學;能否團結同事、關心學生、互助協作、尊重謙讓;能否服從學校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能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工作紀律等情況。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中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精益求精,踏實勤奮;是否積極參加工作會議和業務學習,無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業務技術的運用發揮,業務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識更新等情況。即在工作中能否勝任所承擔的任務并獨立完成;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指揮、協調能力及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業務,知識更新快,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創新。

      績(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沒有出現責任事故。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五、考核標準

      1、優秀: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實績顯著,在工作人員中有突出表現,年度考核分數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比較好,工作能力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要求,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分數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年度考核分數60~74分。

      六、關于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病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過考核年度中三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員,不進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3、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人員,由學習、培訓所在單位提供表現材料,原單位對其考核,確定等次。非經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超過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4、借調(借用)的人員,由借調(借用)單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單位對其考核。

      5、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或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寫評語、補訂等次。

      6、受行政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優秀等次;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7、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內容要齊全,按照考核內容對自己一年來的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交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

      2、學校考核小組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每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綜合測評打分,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3、實行優秀人員公示制度,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至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考核領導小組認真調查核實,并向反映人通報調查結果。

      4、考核等次意見須通知本人,有本人簽名,否則不予承認。

      潁東區插花鎮一學區中心學校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1

      對教職工的年度考核是實行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和績效工資制的基礎工作之一,是教職工晉升、聘用(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據。為使學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學校確立的考核標準基礎上,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評優考核方案。

      一、年度評優的原則

      對學院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實行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堅持工作量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年度評優的人員范圍

      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并且達到一定工作量條件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和行政管理崗位人員。

      三、年度評優的標準和程序

      (一)專業技術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評優采取先入圍再評議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術崗位教職工凡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同時滿足一定條件即可入圍參評,入圍后進行學院內述職,由學院全體教職工民主評議,依據票數多少決定考核優秀人選。

      專業技術崗位教職工入圍條件為:

      1.教學方面:當年全日制本科生課堂教學原始課時量不少于140學時。

      2.科研方面:當年滿足下列七項條件中的一項,即可視為科研工作符合條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發表一篇以上學術論文;

      (2)在省級期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

      (3)獲批立項一項以上廳局級以上課題;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學術專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獲廳局級以上獎項一項以上;

      (6)指導學生在市級以上政府或者全國性行業協會組織的競賽活動中獲獎,并且排名第一;

      (7)受省級以上政府組織委托撰寫研究報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崗位:行政管理崗位評優采取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民主評議的方式進行。

      四、年度評優的`名額分配

      在學校分配的年度考核優秀名額內,學院年度評優的名額分配采取專業技術崗位與行政管理崗位7:3的比例分配。

      五、凡在當年度有以下情況者,均不能參評考核優秀:

      (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二)違反綜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者;

      (四)學院會議因個人原因未出席次數超過30%者;

      (五)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次數不到50%者。

      六、未盡事宜由學院黨政聯席擴大會議討論決定。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2

      為進一步加大各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強化平安校園建設,推動學校安全工作提檔升級,切實把學校平安建設工作責任落到實處,根據教育部、省市縣有關學校平安建設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學校平安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衡南縣教育局20xx年度學校平安建設年終考核評估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目標是減少學校師生意外傷害事故、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為師生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確保校園平安穩定,促進平安校園建設。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學校平安建設工作考核評估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考核評估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綜治辦,由綜治辦主任何長虹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平安建設工作考核評估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范圍及分組

      1、現場考核范圍:縣直各學校

      2、考核評估分組(共六個小組)

      略

      四、考核評估時限和時間

      1、考核評估時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考核評估時間:20xx年11月21日至22日

      五、考核評估內容及分值

      20xx年度考核評估實行100分制

      (具體內容分值見《衡南縣20xx年學校平安建設工作考核評估細則》)。

      六、考核評估等次

      考核評估分先進、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七、考核評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考核評估工作在教育局平安建設工作考核評估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局綜治辦牽頭組織實施。

      2、考核采取過程督查和年終考核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年終由教育局組織六個考核評估組對縣直各學校平安建設工作進行現場考核評估,并參考局相關股室的意見完成學校平安建設工作的考核和評價。

      3、請各考核小組做好檢查記錄、掌握第一手情況,匯總好檢查結果、并于11月26日送局綜治辦。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3

      一、考核“優秀”基本條件:

      1、為人師表,工作勤懇踏實。

      2、鉆研業務,教學效果較好。

      3、嚴格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熱心公益。

      4、原則上當年病假累計不超過20個工作日或事假累計不超過5個工作日。

      二、名額分配:

      1、教育局下達學校名額:“優秀”20人,“嘉獎”和“記功”共計13人。

      2、本校各組分配名額:共設語文、數學、英語、物勞計、化生、政史地、音體美、行政、后勤九大組,各組優秀推薦名額和實際名額見下表:

      略

      三、考核推薦辦法:

      1、各組按推薦名額組內推薦:25分(附上票數)

      2、依據組內推薦結果,由全體教職工按各組實際名額推薦:25分

      3、依據組內推薦結果,由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按各組實際名額推薦(行政組由校長、書記、年級組長和學科組長推薦):25分

      4、依據組內推薦結果,由考核領導小組按各組實際名額推薦(若遇推薦考核小組成員自身時采取當事人回避原則):25分

      根據以上四次推薦得分累計從高到低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最終人選。遇同分情況,則優先向班主任、滿工作量、熱心公益活動、評職稱人員傾斜。

      四、有下列情形者,“優秀”一票否決

      因學生、家長舉報投訴或其它事件造成嚴重影響的`。

      五、組內推薦操作要求:

      (1)述職發言。

      (2)無記名投票。

      (3)公開唱票。

      六、“嘉獎”、“記功”按上級規定的要求進行。20xx、20xx、20xx年已獲得“三等功”的教職工不再推薦年度考核“優秀”。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增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促進干部隊伍建設。通過考核,激發廣大教職工立足本職、勤政為民、科學發展的工作熱情,確保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和完成。

      年度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時間段:

      20xx—20xx學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圍:

      本單位編制、備案教職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編制、備案教師)

      四、考核原則:

      1、以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

      2、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際;

      3、激勵先進,促進職業發展;

      4、客觀公正,力求簡便易行。

      五、考核組織機構:

      組長:袁曉紅

      副組長:周小萍、徐亞艷、方燕

      成員:楊靜、李泱、王紅梅、

      職責: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觀、公正、全面評價教職工德能表現和工作實績。審核確定最終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六、考核內容、等次、標準

      1、考核內容

      學年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師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考核須結合崗位聘任后的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個人能力和服務對象的.滿意程度等內容進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3、考核標準

      (1)管理人員學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管理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政治、管理業務素質一般,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

      (2)專業技術人員學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專業技術能力強或提高快,工作有創新,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在科研、教學、業務技術工作中成績突出。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政治、業務素質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或造成責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個人申報。教職工根據崗位職責和年度工作目標,在對年度工作進行全面回顧、認真總結的基礎上,填寫申報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給校長室。

      2、民主測評。以組為單位,申報教職工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領導小組評鑒。

      4、擬定等次。在個人述職、民主測評、考核小組評鑒的基礎上,主管領導作出年度考核的評鑒意見,并提出考核等次,經學校考核委員會審核后確定考核等次。

      5、公示。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本校內公示,時間為一周。

      6、確定考核等次。公示結束,確定教職工的考核等次,反饋考核結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

      7、將考核結果上報備案。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1、學年度考核結果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專項績效獎勵發放考核范圍,并作為被考核人職稱評審、崗位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晉升工資的依據。

      學年度考核結果中被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次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被確定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員,次年不得晉升薪級工資;連續兩學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則本學年度視作不合格等次處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員按規定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專項績效獎勵。

      2、連續兩學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優秀”等次,作為崗位晉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專業發展稱號評選等方面的考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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