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商品無理由退貨制度的現狀、不足及其完善論文
【摘要】隨著網絡的不斷普及以及現代營銷手段的不斷發展,網絡等新途徑購物越發流行。本文分析和歸納了網購商品無理由退貨制度的現狀、問題和完善途徑,以期為保護網購消費者合法權益貢獻一份微薄的力量。
【關鍵詞】網購;退貨;消費者保護
一、無理由退貨制度的不足
(一)“商品完好”該如何界定。新《消法》第三十五條指出,“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但“商品完好”標準是什么呢?在業界有一個比較經典的爭論:一件衣服剪掉吊牌,是否算“商品完好”?當前,一些服裝品牌的線上商城,對于剪掉吊牌的衣服,如果仍能提供吊牌,算作“商品完好”,屬于退貨范圍。但在一些大型綜合類電商,特別是一些買斷式經營的'電商網站以及淘寶店鋪中,剪掉吊牌則被認為是“商品不完好”。可以說對于商品完好的界定現在還缺乏統一的標準,同時由于商家具有人力、物力、財力的優勢,故導致當消費者提出退貨時商家依仗自身的強勢單方認定商品不完好從而不給消費者退貨,而消費者往往沒有什么具體可行的法律依據或統一標準來與商家據理力爭。商家的理由是商品只有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才可以給與退貨,而對于什么樣的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而言國家沒有統一的標準,這將對于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造成一定阻礙。
(二)關于特殊商品提示不明確的問題。對于一些不符合7天內退貨的商品,一些商家在商品網頁的不明顯位置進行標識,這就使得部分對相關法規不太了解的消費者無法注意到,從而當消費者提出7天內退貨時,商家以網頁已經標識不能退貨的原因拒絕退貨,從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無理由退貨制度的完善
(一)對于是否影響二次銷售沒有統一標準的問題。我認為二次銷售能否影響主要根據商品的種類進行區分,對于一些拆開包裝以后能夠比較容易恢復原狀的商品就不太容易影響二次銷售,而對于一些拆開包裝后不太容易恢復原狀的商品就比較影響二次銷售。商品完好的標準必須盡快進行明確,對于明確的主體,我認為應當以國家為準,同時在明確的時候要盡量征求消費者的意見,可以對不同的商品進行不同的規定。同時參考商品名錄,結合商品屬性、商品特點、商品價位等綜合因素進行科學考量,以期達到消費者利益的最大化,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對于一些商家對特別不予退貨商品標識不清的問題,我認為應當由政府制定相應的強制規定,規定商家必須在制定位置標注清楚,同時對于字體和字號、顏色和大小等具體字號進行詳細規定。要讓消費者方便地、快速地、有效地識別特別不退貨的商品,以期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加大對于違法商家的處罰力度,對于屢教不改的商家加入黑名單,讓其在企業信用上有污點,同時定期曝光相關的不良商家。
綜上,本文分析和歸納了網購商品無理由退貨制度的現狀、問題和完善途徑,以期為保護網購消費者合法權益貢獻一份微薄的力量。
參考文獻:
[2]黃嶷嶷淺論中消費者后悔權的構建[J]法制與社會,2013:12
[3]徐晶卉“無理由退貨”≠“無條件退貨”[N]008版文匯報,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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