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文言虛詞用法

    發布時間:2017-11-16 編輯:互聯網 手機版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勺g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于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ā稁熣f》)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纱恕⒋挛,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復數)。例如:

    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其聞道"作主語。)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賓語。)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而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游褒禪山記》)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勺g為"那""那個""那些""那里"。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禪山記》)

    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戰》)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后面多為數詞。如:

    于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師說》表測度。)

    其孰能譏之乎?(《游褒禪山記》表反詰。)

    汝其勿悲。ā杜c妻書》表婉商。)

    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表期望。)

    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例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1.用作連詞。可連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系?勺g為"并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系?勺g為"就""接著",或不譯。如:余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于水上。(《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系?勺g為"但是""卻"。 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系?勺g為"如果""假如"。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狀語?刹蛔g。如: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說》)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例如:

    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記王忠肅公翱事》)

    3.復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于"罷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承接關系。一般用來連接兩個分句或緊縮復句中的前后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系?勺g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鴻門宴》)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子燦寐而醒,客則鼾睡炕上矣。(《大鐵椎傳》)

    (二)表示假設關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于"那么""就"。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三)表示并列關系。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里,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之間是并列關系(不是表示兩個詞之間)?勺g為"就",或不譯。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四)表示轉折、讓步關系。表示意思有轉折時,"則"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譯為"可是""卻";表示姑且承認一件事,預備下句轉入正意時,"則"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譯為"雖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東門之》)

    2.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1.用作代詞。有時分指它前面已經出現過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有時泛指某人、某物或某種情況,可譯為"有人""有的""某人"等。例如:

    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回視日觀以西峰,或得日或否。(《登泰山記》)

    或曰此鸛鶴也。(《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表示不敢或不能肯定,可譯為"或許"、"也許"、"可能"等。例如:

    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岳陽樓記》)

    3.用作連詞。表示兩種(或以上)情況可供選擇或者動作行為的交替發生,可譯為"或者""有時"。例如:

    人或益之,人或損之,胡可得而法?(《察今》)

    蛟或浮或沒。(《周處》)

    1.用作副詞。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范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例如:

    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曹劌論戰》)

    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于趙王,故燕王欲結于君。今君乃亡趙走燕。(《廉頗藺相如列傳》)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石鐘山記》)

    臣乃敢上壁。(《謙頗藺相如列傳》)

    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本紀》)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例如: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3.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赤壁之戰》)

    嬴乃夷門抱關者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乃"有時還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1.用作副詞。表示動作行為的完結。可譯為"……以后""已經""完全"等,有時"既已"連用,可譯為"已經……之后";也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時間以后,發生了某事,可譯為"不久",有時"既而"連用,意義不變。例如:

    相如既歸,趙王以為賢大夫。(《廉頗藺相如列傳》)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子魚論戰》前"既",已經;后"既",完全。)

    弗聽,既,又欲立王子職而黜太子商臣。(《左傳》文公元年)

    既而以吳民之亂請于朝。(《五人墓碑記》)

    2.用作連詞。連接詞與詞、分句與分句,表示兩種情況同時存在,或者由前一分句的事實引出下一分句的推論。常和"且""則""又"等詞前后呼應。例如:

    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將伐顓臾》)

    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謀攻》)

    1.用作連詞。用在復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讓步,可譯為"即使""縱使";或表示假設,可譯為"如果""假如"。例如:

    即可不死,而離散不相見。(《與妻書》)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國胡以相恤?(賈誼《論積貯疏》)

    2.用作副詞。用在動詞前,表示前后兩件事緊相銜接,或表示兩種情況緊相聯系?勺g為"立即""馬上""就"等。例如:

    (樊)噲即帶劍擁盾入軍門。(《鴻門宴》)

    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五人墓碑記》)

    其無宿根者,即候苗成而未有花時采。(《采草藥》)

    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例如:

    水旱疾疫,即天地調劑之法也。(《治平篇》)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按照""用(憑)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余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饑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于",可譯為"在""從"。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于轉折關系。

    (一)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游者眾……(《游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后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余與四人擁火以入……(《游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系,"以"后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勺g"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劍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余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復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于硎。(《庖丁解牛》)

    "于"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系。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范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于""給""由于"等。例如:

    得復見將軍于此。(《鴻門宴》在)

    荊國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輸》在……方面)

    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于孫將軍。(《赤壁之戰》向)

    權起更衣,肅追于宇下。(《赤壁之戰》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于史公元。(《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故燕王欲結于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跟、同)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對、對于)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于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2.放在形容詞之后,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例如:

    良曰:"長于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于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例如:

    非常之謀難于猝發……(《五人墓碑記》)

    3.放在動詞之后,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如: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戰》)

    4.復音虛詞"于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關系,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 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二)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后,"于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于"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于"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這職業上"《捕蛇者說》)

    "雖"作連詞,在文言中有兩種用法。

    1.用在假設關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認一種假設,然后轉入正意,可譯為"即使"。例如:

    今雖死乎此,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后矣……(《捕蛇者說》)

    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三峽》)

    2.用在轉折關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認一事實,下面再轉入正意?勺g為"雖然"。例如:

    豫州軍雖敗于長坂,今戰士還者及關羽水軍精甲萬人……(《赤壁之戰》)

    3.復音虛詞"雖然"。

    現在漢語用"雖然"的地方,文言只用一個"雖"字。文言的"雖然","雖"是轉折連詞,"然"是指示代詞,結合在一起,有承上轉下的作用,相當于"雖然如此"或"話縱然這么講"。例如:

    雖然,受地于先王,愿終守之,弗敢易。ā短砌虏蝗枋姑罚

    1.用作連詞,主要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可是""但是"。例如:

    然豫州新敗之后,安能抗此難乎?(《赤壁之戰》)

    然不自意能先入關破秦……(《鴻門宴》)

    "然"有時和"而"連用,"然"代指上文所說情況,"而"表示轉折,等于說"如此(這樣),可是……"。例如:

    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然"還常和"則"結合,"然"是承接上文事實,"則"是由此進行闡述或論斷,可譯為"既然如此,那么(那就)",也可單譯為"那么"。例如:

    是進亦憂,退亦憂。然則何時而樂耶?(《岳陽樓記》)

    2.用作代詞。相當于口語中"這樣""如此"。例如:

    輮使之然也。(《勸學》)

    不然,籍何以至此?(《鴻門宴》)

    3.用作助詞,又分兩種情況。

    (一)用在形容詞之后,作為詞尾,相當于口語的"……地"。例如:

    蔣氏大戚,汪然出涕曰……(《捕蛇者說》)

    大石……森然欲搏人……(《石鐘山記》)

    (二)用在名詞或短語之后,前面有"若""如""猶"等詞與之照應的,可譯為"的樣子""一般""那樣"。例如:

    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而半山居霧若帶然。(《登泰山記》)

    "然"還常作應對之辭,同口語中"是的""對的"相似;蛘弑硎举澇、同意,即"認為是""認為對"的意思。例如:

    袁曰:"然,固有所聞。"(《譚嗣同》)

    成然之。(《促織》)

    1.用作代詞。

    (一)表對稱,相當于"你""你們";作定語時則譯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說》你)

    更若役,復若賦……(《捕蛇者說》你的)

    (二)表近指,相當于"這""這樣""如此"。例如:

    南宮適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論語憲問》)

    2.用作連詞。

    (一)表假設,相當于"如果""假設"等。例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二)表選擇,相當于"或""或者"。例如:

    以萬人若一郡降者,封萬戶。(《漢書高帝紀》)

    "若"和"夫""至"結合,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層意思的開頭,表示他轉。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陽樓記》)

    "為"在文言中經常用作動詞和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用作動詞,意思是"做"。還可作判斷詞"是"用。這些都屬于實詞范圍。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勺g為"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勺g為"替""給"等。例如:

    當橫行天下,為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等。例如: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勺g為"為著"、"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勺g為"因為""由于"。例如:

    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庖丁解!罚

    (六)表示被動關系。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例如:

    有決瀆于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

    2.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勺g為"呢"?例如:

    如今人方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惟(唯、維)

    1.用作副詞。

    (一)表示限于某個范圍,相當于"只"。例如:

    天下健者,惟有足下。(《譚嗣同》)

    東船西舫悄無言,唯見江心秋月白。(《琵琶行》)

    (二)表示限于某個范圍,相當于"只有""只是"。如:

    今數雄已滅,惟孤尚存。(《赤壁之戰》)

    原其理,當是為谷中大水沖激,沙土盡去,唯巨石巋然挺立耳。(《夢溪筆談》)

    (三)表示祈使或命令,相當于"希望"或"請"。如:

    唯大王與群臣孰計議之。(《廉頗藺相如列傳》)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根據與緣由,相當于"正因為""只因為"。

    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殽之戰》)

    2.用作助詞,常與"是"搭配成固定結構"唯……是……"。如:

    其以義理相咨訪,孜孜焉唯進修是急,未之多見也,況流俗乎?(《問說》)"惟""唯""維"作為虛詞使用時,古時可以通用。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于","趁著""憑借","經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后漢書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1.用作副詞。 "蓋"用在句首,作副詞,表示下邊說的一些話,是帶有推測性的斷定,相當于現代漢語中"大概"推想"的意思。如:

    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游褒禪山記》

    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季氏將伐顓臾》)

    表示這種意思的"蓋",也有用于句中的。如:

    吾之意蓋謂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 (《與妻書》)

    2.用作連詞。 連接上文,起說明原因的作用,也含有不十分確定之意。如:

    今言"華"如"華實"之"華"者,蓋音謬也。(《游褒禪山記》)

    謝靈運為永嘉守,凡永嘉山水,游歷殆遍,獨不言此山,蓋當時未有雁蕩之名。(《雁蕩山》)

    1.用作助詞。

    經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如:

    于眾人廣坐之中,不宜有所過,今公子故過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故余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余在患難中,間以詩記所遭。(《〈指南錄〉后序》)

    "所"和動詞結合,后面再有名詞性結構,則所字結構起定語的作用。如:

    夜則以兵圍所寓舍。(《〈指南錄〉后序》)

    臣所過屠者朱亥,此子賢者,世莫能知,故隱屠間耳。(《信陵君竊符救趙》)

    2.在有些句子中,"為"和"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如:

    賈家莊幾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錄〉后序》)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信陵君竊符救趙》)

    3.復音虛詞"所以"。"所"和"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用法主要有兩種:一種表示原因,一種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后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

    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表示手段或憑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備矣,……(《信陵君竊符救趙》)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說》)

    助詞,主要有兩種用法。一種是附在別的詞或短語之后,組成名詞性短語。如:

    將藏之于家,使來者讀之,悲予志焉。 (《〈指南錄〉后序》)

    用葉者取葉初長足時,用芽者自從本說,用花者取花初敷時,用實者成實時采。(《采草藥》)

    "者"的另一種用法是放在一個詞或一組詞后邊,起提頓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說明的事物,稍微停頓一下,然后說明或論斷。如:

    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五人墓碑記》)

    古之讓天之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五蠹》)

    "者"有時放在時間詞之后,起語助作用,可不譯。如:

    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鴻門宴》)

    "者"有時放在數詞后邊,可譯為"個""樣"之類。如:

    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戰》)

    1.用作疑問副詞。

    出現在疑問句中,置于動詞之前。作狀語。相當于"怎么""怎樣"。 君安與項伯有故?(《鴻門宴》)

    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五人墓碑記》)

    2. 用作疑問代詞。

    在疑問句中作賓語,置于動詞之前。相當于"什么""哪里"。

    皮之不存,毛將安傅(附)。(《左傳僖公十四年》)

    沛公安在?(《鴻門宴》)

    1.用作疑問代詞。

    單獨作謂語,問原因,后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為"為什么""什么原因"。

    何者?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岳陽樓記》)

    作賓語,主要代處所和事物,可譯為"哪里""什么"。譯時,"何"要后置。

    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戰》)

    大王來何操?(《鴻門宴》)

    作定語,可譯為"什么""哪"。 然則何時而樂耶?(《岳陽樓記》)

    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琵琶行》)

    2.用作副詞。

    用在句首或動詞前,常表示反問,可譯為"為什么""怎么"。

    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戰》)

    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用在形容詞前,表示程度深,可譯為"怎么""多么""怎么這樣"。

    至于誓天斷發,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傳序》)

    3.復音虛詞"何如""何以"。

    (一)"何如"常用于疑問句中,表疑問或詰問,相當于"怎么樣"或"什么樣"。如:

    樊噲曰:"今日之事何如?"(《鴻門宴》)

    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君以袁某為何如人哉?(《譚嗣同》)

    (二)"何以"即"以何",介賓短語,用于疑問句中作狀語,根據"以"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于"拿什么""憑什么"等。

    榮祿遇足下素厚,足下何以待之?(《譚嗣同》)

    何以戰?(《曹劌論戰》)

    1.用作連詞。

    表示因果關系,可譯為"所以""因此"。

    臣觀大王無意償趙王城邑,故臣復取壁。(《廉頗藺相如列傳》)

    今事有急,故幸來告良。(《鴻門宴》)

    有時用"是故""以故": 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于弟子。(《師說》)

    2.用作副詞。

    有"從前""故意"的意思。

    燕太子丹者,故嘗質于趙。(《史記刺客列傳》)

    公子往,數請之,朱亥故不復謝。公子怪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1.用作連詞。

    且表示遞進關系、并列關系。

    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已久!ā冻啾谥畱稹罚

    且將軍大勢可以拒操者,長江也……(《赤壁之戰》)

    河水清且漣漪。(《伐檀》)

    有時相當于"尚且",先讓步,后推進一層。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ā而欓T宴》)

    古之圣人,……猶且從師而問焉……(《師說》)

    2.用作副詞。

    相當于"將""將要","暫且""姑且"。

    不出,火且盡。(《游褒禪山記》)

    驢一鳴,虎大駭,遠遁;以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驢》)

    存者且偷生,死者長已矣。ā妒纠簟罚

    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孔雀東南飛》)

    1.用作無指定代詞,充當主語。

    (一)代人時,相當于"沒有人""沒有誰"。

    宮婦左右莫不私王……(《鄒忌諷齊王納諫》)

    縉紳、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計所出。(《〈指南錄〉后序》)

    (二)代物時,相當于"沒有什么"。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魚我所欲也》)

    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倚,砉然向然,奏刀然,莫不中音 ……(《庖丁解!罚

    2.用作否定副詞。

    (一)放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表示否定,相當于"不"。

    今為君計,莫若遺腹心自結于東,以共濟世業。(《赤壁之戰》)

    近世寇萊公豪侈冠一時,然以功業大,人莫之非。(《訓儉示康》)

    (二)放在動詞前面,表示勸戒或禁止,相當于"不要""不能"。

    愿早定大計,莫用眾人之議也。ā冻啾谥畱稹罚

    貧富之道,莫之奪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貨殖列傳序》)

    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1.表示判斷語氣的,如:

    死生,晝夜事也。(《〈指南錄〉》后序》)

    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業。(《左忠毅歸逸事》)

    2.表示肯定語氣的,如:

    昔人云:"將以有為也。"(《〈指南錄〉后序》

    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左忠毅公逸事》)

    就是有否定詞的句子,仍然是一種表否定的肯定。如:

    眾曰:"若所為誠快,然使君冤未白,猶無益也。"(《書博雞者事》)

    3.表示疑問語氣的,如:

    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莊暴見孟子》)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4.表示感嘆語氣的,如:

    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于此極也!(《莊暴見孟子》)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ā多u忌諷齊王納諫》)

    "也"表示疑問語氣和感嘆語氣,句中一般要用疑問代詞。

    5.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如:

    當余之從師也,負篋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東陽馬生序》)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

    1.表示感嘆語氣的,如:

    痛定思痛,通何如哉!(《〈指南錄〉》后序》)

    嗚呼,亦盛矣哉。ā段迦四贡洝罚

    嘻,善哉!技蓋至此乎。ā垛叶〗馀!罚

    2.表示疑問語氣的,如:

    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而此獨以鐘名,何哉?(《時鐘山記》)

    表示反問語氣的,如:

    相如雖駑,獨畏廉將軍哉?(《廉頗藺相如列傳》)

    語氣助詞

    1.用于陳述句尾;蛑隙ㄕZ氣,有的可譯為"了",有的可不譯;或助已然語氣,說明事情已實現,可譯為"了";或助將然語氣,說明事情將要實現,可譯為"了"。

    此為長江之險已與我共之矣。(《赤壁之戰》)

    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伶官傳序》)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項脊軒志》)

    事急而不斷,禍至無日矣。ā冻啾谥畱稹罚

    2.用于感嘆句。助感慨、諷刺、贊頌語氣,可譯為"了""啊"。

    甚矣,汝之不惠。ā队薰粕健罚

    嗚呼,烈矣。ā蹲T嗣同》)

    3.用于祈使句,助請求、勸勉、禁止語氣,可譯為"吧"。

    愿君即以遂備員而行矣。(《毛遂自薦》)

    公子勉之矣,老臣不能從。(《信陵君竊符救趙》)

    4.用于疑問句末,助疑問語氣。

    年幾何矣?(《觸龍說趙太后》)

    1.用作代詞。

    (一)第二人稱代詞,相當"你""你們""你的""你們的"。

    爾何知。ā稓ブ畱稹罚

    中壽,爾墓之要拱矣!如有營,(《殽之戰》)

    且爾言過矣(《季氏將伐顓臾》)

    胡瞻爾庭有縣貆兮(《伐檀》)

    (二)指示代詞,相當于"此""如此(這樣)""那"。

    同是被逼迫,君爾妾亦然。(《孔雀東南飛》)

    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飲酒》)

    爾來二十有一年矣。(《出師表》)

    2.用作副詞,用來修辭動詞,相當"這樣(地)"。

    長嘆空房中,作計乃爾立。(《孔雀東南飛》)

    3.用作助詞。

    作形容詞、動詞的詞尾,和"然"的用法相似:相當于"的""地""著"。

    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待坐》)

    子路率爾而對曰:……(同上)

    聞兩童子音瑯瑯然,不覺莞爾……(《祭妹文》)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魚我所欲也》)

    作語氣助詞,用于句末,同虛詞"耳"的用法相同。

    表限止語氣,相當于"罷了""而已",如: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爾。(《唐雎不辱使命》)

    表敘述語氣,相當于"了"或不譯。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語氣助詞。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

    于是余有嘆焉。(《游褒禪山記》)

    有時用于反詰語氣,可譯為"呢"。 萬鐘于我何加焉!(《魚我所欲也》)

    1.用作語氣助詞。

    (一)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嗎""呢"。

    幾寒乎?欲食乎?(《項脊軒志》)

    豈有相公此時出見客乎?(《報劉一丈書》)

    欲安所歸乎?(《赤壁之戰》)

    (二)表測度語氣,可譯為"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三)用于感嘆句,可譯為"啊""呀"等。

    嗚呼!熟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

    (四)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胡為乎遑遑何之?(《歸去來辭》)

    2.用作介詞

    相當于"于"。

    生乎吾前……(《師說》)

    此外,可作詞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罚

    "已"當做虛詞,可作副詞、連詞與助詞。

    1.用作副詞。

    (一)表動作行為、事情的完成或時間的過去,相當于"已經"。

    天下已定,皇始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過秦論》)

    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六國論》)

    牛困人饑日已高。(《賣炭翁》)

    (二)表兩件事之間相隔時間短暫,常用"已而",相當于"不久""一會兒"。

    有間而身寒,已熱如火,至今不可以見寒。(《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已而相如出,望見廉頗,相如引車避匿。(《廉頗藺相如列傳》)

    已而得舟,避渚洲,出北海……(《〈指南錄〉后序》)

    (三)表程度很高或過分,常放在形容詞之前,相當于"太"。

    夫十月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五人墓碑記》)

    2.用作連詞,"已"同"以",和"來""后""東""西""上""下"等結合,表示對時間、范圍等的限定。

    自董卓已來,豪杰并起,跨州連郡者不可勝數。(《隆中對》)

    五代時始印五經,已后典籍皆為板本(《活版》)

    3.用作助詞。 "已"放在句末表示動作行為的既成狀態,表示明確的肯定或否定語氣,相當于"了";有時"也已"連用,加強語氣。有時也表感嘆,相當于"啊"。

    是善惡之分也已。(《荀子.惡性》)

    雖以史遷之善傳游俠,亦不能為五百人立傳,滋可痛已。(《〈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

    "夫"當作虛詞,可用作代詞和助詞。

    1.用作代詞。

    "夫"作代詞常放在名詞或名詞短語之前,表近指與遠指。

    (一)表近指,相當于"這"或在"這"后加適當的量詞。

    而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游褒禪山記》)

    予觀夫巴陵勝狀,在洞庭一湖。(《岳陽樓記》)

    (二)表遠指,相當于"那"或在"那"后加適當的量詞。

    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書之不存,后世之謬其傳而莫能名者,何可勝道也哉。ā队伟U山記》)

    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捕蛇者說》)

    2.用作助詞。

    (一)用在句子開頭,表示議論或敘述的開端,稱為"發語詞",也可用復音虛詞"且夫",不必譯出。

    夫以疲病之卒御狐疑之眾,眾數雖多,甚未足畏。(《赤壁之戰》)

    且夫不好問者,由心不能虛也;心之不虛,由好學之不誠也。 (《問說》)

    (二)用在句末,表示感嘆。相當于"啊"或"了"。

    聞之:一人飛升,仙及雞犬。信夫。ā洞倏棥罚

    然則古人所深恥者,后世且行之而不以為恥者多矣,悲夫。ā秵栒f》)

    嗟夫!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五人墓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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