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 2003-07-10 吳斌 殷飛鵬 宋光亞
中新網9月10日電 江西省職稱部門對基層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日前進行了適當調整,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和鄉鎮(不含城關鎮)教師的條件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據人民日報-華東新聞報道,此次調整對于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論文、論著條件等方面有不同幅度降低。
論文要求由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在市級以上教研會議宣讀、參加評選)教育教學論文3篇減少為2篇,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或在省級以上教研會議宣讀、參加評選)教育教學論文由2篇減少為1篇;對鄉鎮中學教師申報中學高級,小學、幼兒教師申報小學特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不再嚴格規定論文、論著的要求,只需提交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經驗總結兩篇以上。而鄉鎮中學教師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小學教師申報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也只需提交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經驗總結1篇以上即可。(吳斌殷飛鵬宋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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