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 2001-03-25 記者 涇渭 潘京
3月20日,南鄭縣郭灘鄉永固村3名初二女生服藥自殺,其中黃晶于次日不幸死亡。而誘發這起悲劇的竟然是一只籃球。
據知情村民反映,16歲的黃晶與另兩名女生均在離該村兩三公里的國營東方儀器廠子校初二(二)班上學。3月19日上午上課時,不知哪位同學將一只籃球滾到了講臺前,班主任郭老師便讓兩個組的學生停止上課,到教室外邊,要把“鬧事”的人找出來,然后又罰這兩個組的學生到操場上跑10圈。后來有同學講是黃晶同另兩名女生干的,但她們并未承認。郭老師遂罰3人連續站6節課,并在大操場上連續跑23圈,共2000多米,而且中途不準停,否則加罰10圈。3個孩子回家都6點多了。據了解,她們在個體診所買了幾十片安定類藥物服下。
據村民講,20日上午上課時,黃晶突然從凳子上滑到課桌下,另兩名女生情形也不對,后學校將3人送到東方職工醫院搶救。20日晚,黃晶因病情加重被轉到醫療水平先進的漢中3201醫院搶救,21日凌晨1時左右,黃晶病情突然惡化,搶救無效死亡。
黃晶家人21日在家中發現一張紙條,上邊寫著“我受到極大的誣陷,心靈受到極大的痛苦,這一切都是一個人造成的!!!不要送醫院,幾天后自醒。(痛苦、痛苦,極度的痛苦)”落款署名黃晶。
21日下午,遠東醫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與黃晶一起服藥的另兩名女生病情已平穩。記者到遠東學校采訪,該校一位老師講校領導和郭老師均不在,并拒絕提供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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