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資人蓋章。
5、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審批機關對經營范圍中的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
八、公司股東變更材料
公司變更股東的,應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原股東會決議;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標的、數額,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2)股權轉讓后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
主要內容:(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6)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新股東會決議;
主要內容:(1)新的股東會成立;(2)修改公司章程;(3)決定是否調整經營管理機構。6、修改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資人蓋章。
7、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和《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
8、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同“設立登記”);
9、視出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出讓方是合伙企業的,應提交全體合伙人同意轉讓的文件;
(2)出讓方是個人獨資企業的,應提交該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同意轉讓的意見。
10、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涉及國有、集體產權變動的,應經評估后出示評估報告和批準文件,并參照評估后批準的價格辦理股東變更手續。
九、公司股東姓名或者名稱變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公司股東會決議;
主要內容:決議事項、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5、股東變更姓名或者名稱的證明文件;
6、變更后的股東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和《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
7、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十、企業類型變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公司股東會(出資人)決議;
主要內容:(1)決定變更公司的企業類型;(2)其他視變更的情況應決定的事項。
4、按照擬變更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提交相應的文件;
5、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公司變更任何項目,必須先變更工商營業執照,然后再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的變更。如果企業有行業審批的項目,需先辦理行業許可證的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