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施力物體,還是受力物體,這兩句話中都提到了“力”。那我們只要看這個“力”作用在哪一個物體上就行了,被作用的物體(也就是受到這個“力”的物體)就是受力物體,施加這個“力”的物體就是施力物體。比如:兩個雞蛋相碰,有一個雞蛋破了,而我們關注的就是這個破了的雞蛋(這個破了的雞蛋就是我們的研究對象),所以把它成為受力物體,而另一個雞蛋就是施力物體。
當我們關注沒有破的雞蛋時(就是另外一個研究對象),沒有破的雞蛋就是受力物體,只是它沒有表現出來它受到力了(就是沒有表現出來破了)。這就是說,研究受力物體和施力物體時,是具有相對性的,研究對象不同力的性質也就不同。所以按力的命名規則來說,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就是效果力。也就是說,同一個力在不同的研究對象中可能是作用力也可能是反作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