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知識點

    時間:2024-06-16 22:51:21 如意 魚我所欲也 我要投稿

    魚我所欲也知識點

      在我們的學習時代,大家都背過不少知識點,肯定對知識點非常熟悉吧!知識點也可以理解為考試時會涉及到的知識,也就是大綱的分支。哪些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知識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魚我所欲也知識點,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魚我所欲也知識點

      魚我所欲也知識點

      一、作家作品:

      本文選自《孟子·告子上》,題目是編者加的。《孟子》是記錄戰國時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軻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學、倫理等思想觀點和政治活動的書,現存七篇。孟子(約公元前372~前289),名軻,字子輿,鄒縣人。戰國時儒家學派的重要代表人。孟子的核心思想是“仁義”,主張行仁政,強調“民貴君輕”,重視人民。在人性的問題上,他提出“性善”論,他認為人生而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這些“善性”喪失,就能從道德方面具備“仁義禮智”。 孟子本人是一個比較高傲的人,他不肯遷就、不肯趨付權勢。在本文中他對舍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后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歷史上許多仁人志士都將其作為行動的準則。

      二、重點字詞:

      1、熊掌:熊的腳掌。古人認為珍貴的食品。

      2、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指的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3、辟:同“避”躲避。

      4、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義。

      5、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者”在這里指代辦法。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由是則生而又不用也: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8、非獨:不單,不僅。

      9、喪:喪失。

      10、豆:古代一種木制盛食物的器具。

      11、呼爾而與之:(輕蔑地)呼喝著給他(吃)。爾,助詞。

      12、蹴cù:用腳踢。

      13、不屑:認為不值得。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14、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種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萬鐘,豐厚的俸祿。鐘,古代的量器。則,連詞,這里表示假設,翻譯成如果。辯,同“辨”。

      15、何加:(有)什么益處。

      16、所識窮乏者: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

      17、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動詞。

      18、與:同“歟”,語氣詞。

      19、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鄉,同“向”,原來,從前。

      20、已:放棄,停止。

      21、本心:本性,天良。

      22、是故:所以

      23、能:保持

      24、舍生而取義者也:而,表并列

      25、患:災禍

      三、重點字詞及句子的翻譯:

      1.魚,我所欲也,熊掌,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重點字詞:①欲:想要,喜愛。②得兼:同時得到。

      譯文: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

      2.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重點字詞:①義:指人們追求的理想道德、行為規范。

      譯文: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么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

      3.生亦我所欲,所義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重點字詞:①故:所以 ②茍得:茍且獲得(生存)

      ③惡(wù):討厭,不喜歡 ④患:禍患、災難 ⑤辟:通“避”,躲避。

      譯文: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4.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重點字詞:①如使:假如,假使 ②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譯文: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

      5.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譯文: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心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可以不干呢?

      6.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

      譯文:采用某種手段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方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7.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重點字詞:①是故:由此,因此。

      譯文: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

      8.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重點字詞:①非獨:不僅 ②喪:喪失、失掉。

      譯文: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9.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重點字詞:①簞(dān):古代盛飯用的圓竹筐。②豆:古代盛肉或其他食物的器皿。

      ③羹:蒸成或煮成的汁狀、糊狀食品。

      譯文: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

      10.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重點字詞:①呼爾:輕蔑或者粗暴的吆喝。爾:語氣詞。 ②蹴(cù):用腳踐踏。

      ③不屑(xiè):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譯文:可是輕蔑地、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蹋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11.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

      重點字詞:①萬鐘:形容位高祿厚。鐘,古代一種量器。 ②辯:通“辨”,辨別

      ③何加:有什么好處。

      譯文:(可是有的人)見了“萬鐘”的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

      12.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重點字詞:①為(wèi):介詞,為了。 ②奉:侍奉。

      ③窮乏:貧困、貧苦。乏:缺少錢財。

      ④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⑤與(yú):通“歟”,語氣詞。

      譯文: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

      13.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重點字詞:①鄉(xiàng):通“向”,從前。 ②已:停止,放棄。

      譯文: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

      14.此之謂失其本心。

      重點字詞:①本心:天性、天良。

      譯文:這就叫做喪失了所固有的羞恥廉恥之心。

      四、結構及內容分析:(為了方便講解,我們按照句號來講,全文共14句)

      (一)整體感知:

      文章運用對比、舉例方法,論述樂面對“生”與“義”的不同取舍,點出“舍生取義”的觀點。接著通過生與死的對比,強調樂義的重要性,然后又論述樂為利而舍義的忍,見利忘義,失去樂本心,深化了中心。(二)內容結構:

      全文共兩節,兩分為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1節):提出中心論點并用道理論據來進行分析論證。

      這一節可分為三層。

      第一層(1~2句):作者提出自己的論點:舍生取義。

      1句:用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魚”和“熊掌”設喻,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得出結論是“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即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2句:由上一句的設喻自然引出“舍生取義”的主張。這也是全文的中心論點。

      第二層:(3~7句):對論點進行進一步分析論證,這一層是全文的重點。對于為什么要舍生取義,孟子從三方面進行了論證:

      第1方面(3句):這是作者從正面闡述自己的觀點,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

      這一句里作者所說的“甚于生者”就是指“義”;“甚于死者”就是“不義”。于是為了“義”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

      第2方面(4~5句):這是作者從反面申述觀點。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

      作者認為若心中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心中厭惡的東西沒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為了保全生命,為了躲避死亡禍患,又有什么手段不可以采用的呢?言外之意為: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第3方面(6~7句):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舍生取義。

      這2句論證說:有人不去做(第2方面論證的反面行為)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不義。

      第三層(8句):得出結論,其實人人都有向善之心,“義”本來就是一種充塞天地之間的正氣,無處不有,但是當面臨生死存亡的考驗時,大多數人并非想不到,而是做不到。

      這種重義之心不單是賢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

      通過以上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就成立了。

      第(二)部分(2句):運用舉例論證來論證中心論點。

      這一節也可以分為三小層。

      第一層(9~10句):舉“一簞食,一豆羹”的例子,告訴我們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在生死關頭,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呼爾”“蹴爾而與之”就連“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受之,這就是“羞惡之心”,是對“義”的堅持。

      第二層:(11~13句):又舉例,從反面說明“萬鐘”亦不應受之。

      優厚俸祿是指“華麗的住宅、大小老婆的侍奉、熟識窮朋友的感激,然而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先前寧肯死也不接受決定生死的“一簞食”、“一豆羹”,而現在卻不顧廉恥地接受了所謂的“萬鐘”,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

      這里作者又運用了對比論證,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鐘”作對比。而無論哪個與“義”字比較起來都是次要的,于是兩次舉例論證的運用,是從正反兩方面再次證明了“舍生取義”這一論點。

      第三層(14句):歸納本節,照應開頭。本心是指“我固有之”的“羞惡之心”,是“義”,是“善”的本性。

      (三)疑難探究:

      《魚我所欲也》一文是怎樣論證中心論點的?

      本文的論點是舍生取義。穩重舉魚、熊掌面前取舍,行人,乞丐在生與義面前取舍,貪圖享受者舍義取生等都是圍繞這一觀點論證的。在魚和熊掌面前,舍魚記即取生;而熊掌即取義,用比喻來論證觀點。

      得出論點以后,又從正反兩個方面加以論證。不茍且偷生,位取義而死,從正面論述。在生命受到考驗的時候,人們就會失去義而茍且偷生,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發人深省。賢者舍生取義,發于本心,進一步論證了論點。接著作者列舉了行人,乞丐在一簞食,一豆羹與生死面前的取舍,舍生而取義,用普通人。乞丐論證了觀點,然后作者又列舉貪圖享受者在萬鐘、妻妾面前舍義的表現,從反面論證舍生取義之人的羞惡無恥。

      總之,作者從自身舍生取義議論開來,列舉社會上種種人面對生與義的抉擇,表明了人的生命價值的意義在于舍生取義。

      五、中心思想:

      本文論述了孟子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同時也說明了在人生道路上,我們會面臨許多重要的抉擇,應以“義”為重,為了維護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義”。

      六、寫作特點:

      1.語言自然流暢,節奏感強,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

      2.排比的使用(13句)加強了氣勢,增強感情,顯出義正詞嚴,理直氣壯之意。

      3.比喻的使用使深刻的道理被說得生動有趣,易于理解。

      4.大量對比的使用,讓人印象深刻、說服力強。

      七、知識點歸類:

      (一)通假字:

      1.辟:“避”,躲避

      2.辯:“辨”,辨別

      3.得:“德”,感激

      4.與:“歟”,嗎

      5.鄉:“向”,從前

      (二)古今異義:

      鐘、是(是亦不可以已乎)、發(發于畎畝之間)、舉、征、發(發于聲)、喻

      (三)一詞多義:

      為: 向為身死而不受 (寧愿)

      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為了)

      今為宮室之美而為之(接受)

      與: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歟”語氣詞,“嗎”

      蹴爾而與之: 給予

      未復有能與其奇者:欣賞

      而: ①修飾:蹴爾而與之

      呼爾而與之

      笑而應曰

      雜然而前陳者

      ②順接:鄉為身死而不受

      故: 故不為茍得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原因)

      則: 則凡可以得生者 (那么)

      得之則生(就)

      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萬鐘于我何加焉(對于)

      是: 非獨賢者有是心(代詞,這)

      是亦不可以已乎(代詞,這種做法)

      而: 呼爾而與之(表順承,不翻譯)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表轉折,然而)

      發: 舜發于畎畝之間(發跡,被起用)

      發于聲(表現出)

      士: 管夷吾舉于士(獄官)

      入則無法家拂士(賢士)

      (四)詞類活用:

      蹴爾而與之(蹴:動詞作名詞,用腳踢,表示不尊重)

      空乏其身(空乏:形容詞使動用法,使……貧困、痛苦)

      人恒過,然后能改(過:名次用作動詞,犯錯誤)

      行拂亂其所為(行:名次用作狀語,用行動)

      勞其筋骨(勞:形容詞使動用法……,使……勞累)

      餓其體膚(餓:形容詞使動用法,使……饑餓)

      入則無法家拂士(入:動詞用作名詞,國內)

      (五)文言句式:

      魚我所欲也(判斷句)

      舜發于畎畝之間 狀語后置

      傅說舉于版筑之間 倒裝

      八、課后練習題提示:

      一、背誦全文。關于本文的論點,有的說是“舍生而取義”;有的說是人在任何時候都不要違背“義”,“舍生而取義”是最高要求。你的看法呢?與同學討論一下。

      此題意在讓學生注意本文的結構與思路,從而大致理解本文主旨。

      參見“課文研討”中之“問題研究”。不過若有的學生堅持認為是“舍生而取義”,并能說出一定的理由,也沒必要堅持讓他放棄自己的意見。

      二、說說下面各組句子中劃線的詞的意思或用法是否相同。

      1.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

      2.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3.所欲有甚于生者

      萬鐘于我何加焉

      4.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題意在讓學生積累常用實詞、虛詞。

      1.與,讀yú,句末語氣詞,表示反問。

      與,給。

      2.而,連詞。連接修飾語和中心語。

      而,連詞。連接主語和謂語,含有“卻”的意思。

      3.于,介詞。表示比較。

      于,介詞。引出動作的對象。

      4.是,指示代詞。這個,這樣。

      是,這樣看來,由此看來。

      三、結合本文及《〈孟子〉二章》談談《孟子》散文的語言特色。

      此題意在讓學生留心《孟子》文章之美,對《孟子》散文藝術特色有粗淺的體會。

      1.明白曉暢,通俗易懂,很少使用生僻詞匯。

      2.大量使用排偶句。這樣就使文章讀起來節奏感強,并且富于文采和氣勢。

      3.善于比喻,這些比喻大多是根據生活常理設計的。如《生于憂患,死于安樂》里舉的戰爭中的事例,《魚我所欲也》中舉的“魚”和“熊掌”不可得兼的例子。這種取義淺近的比喻,即使他所講的道理易于為人接受,又使文章富有文學趣味。

      作品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二者不可得兼(3),舍(4)魚而取(5)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8)不為茍得(9)也;死亦我所惡(10),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則(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20)也?由是則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23)賢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27)耳。

      一簞(28)食,一豆(29)羹,得之則(30)生,弗(31)得(32)則死。呼爾(33)而與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爾而(37)與之,乞人不屑(38)也。萬鐘(39)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40)焉!為宮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識窮乏者(43)得我(44)與(45)?鄉(46)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47)乎?此之謂失其本心(48)。

      字詞注釋

      (1)亦:也。

      (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4)舍:舍棄。

      (5)取:選取。

      (6)甚:勝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辟:一作“避”。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因此。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則: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饑餓的人用衣袖蒙著臉走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正因為不吃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35)行道之人:(饑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

      (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9)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鐘,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鐘。

      (40)辯,同“辨”辨別;何加:有什么益處。何 介詞結構,后置。

      (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與:通“歟”,語氣助詞。

      (46)鄉,通“向”,原先,從前

      (47)已:停止。

      (48)本心:本性。這里指人的羞惡之心 。

      白話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之心)。

      文學賞析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孟子·告子上》)又說:“義,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萬章下》)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孟子從三個方面論證了舍生取義的意義。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這幾句論證說:生命是我珍愛的,但還有比生命更為我所珍愛的(指正義),所以不能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為我所厭惡的(指不義),所以有時對禍害(死亡)不愿躲避。這是從正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這幾句論證說:如果沒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樣不能用呢!如果沒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避免禍患(死亡)的事情哪樣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不是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嗎?這是從反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其三,“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這幾句論證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過這樣的辦法(指不正當的辦法)就可以避免禍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指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指不義);不單是賢人有這種重義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舍生取義。通過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就成立了。

      為了使這種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事例來說明。“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簞”是古代盛飯的圓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爾”是大聲呼喝著,“蹴爾”是用腳踢著。這幾句說:只要得到一小筐飯、一小碗湯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餓死,如果是輕蔑地呼喝著叫別人吃,哪怕是饑餓的過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腳踢著給別人吃,那就連乞丐都不屑要了。《禮記·檀弓》有一段故事與此相類似:“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厭惡,所以寧愿餓死也不愿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舍。連無人認識的路人和貧困低賤的乞丐都能這樣做,常人更不用說了。這一事例生動地說明了人們把義看得比生更為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就會舍生取義。

      在孟子看來,“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舍生取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窮困危急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寧的環境中卻見利忘義。文章第三段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存在“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有人不問合不合禮義而接受萬鐘俸祿呢,萬鐘俸祿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呢。“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是為了住房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因為給了所認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華麗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當初寧肯餓死也不愿受侮,卻為了這些身外之物而不顧廉恥,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認為這種人原來也有舍生取義之心,后來因為貪求利祿而喪失了。孟子警告說:“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不辯禮義而受之”的可恥之事應該罷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個比較高傲的人,他不肯遷就,不肯趨附權勢。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經在齊國任客卿,后來因為與齊王的意見不合,便決定辭去齊卿回家,齊王托人挽留孟子,條件是準備在首都的中心地區建一座房子給孟子住,并送給孟子萬鐘糧食作為弟子們的生活費用,結果遭到孟子的嚴辭拒絕。(《公孫丑下》)可見,孟子在本篇中所說的“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是有所為而發的,表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性格和氣概。

      孟子在本篇中對舍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后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范,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現代無產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都是與“舍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來,加強了氣勢,增強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理直氣壯。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作者簡介

      孟子(約公元前372年—約公元前289年),名軻,字子輿(待考,一說字子車或子居)。漢族,東周鄒國(今山東省鄒城市)人,東周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學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張法先王、行仁政;在學說上推崇孔子,反對楊朱、墨翟。被后世尊稱為亞圣,其弟子將孟子的言行記錄成《孟子》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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