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言文虛詞整理

    時間:2024-03-18 08:15:41 志華 文言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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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文言文虛詞整理

      文言文是以古漢語口語為基礎的書面語,在遠古時代文言文與口語的差異微乎其微。下面是關于高中文言文虛詞整理的內容,歡迎閱讀!

    高中文言文虛詞整理

      文言虛詞包括 (代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嘆詞 )常見文言虛詞20個。(文言文中)一般不作句子成分,不表示實在的意義的詞。主要的作用是組合語言單位。 虛詞種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嘆詞、象聲詞、代詞七類。

      一 、而

      1.用作連詞。可連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系。可譯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如:

      余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fā)于水上。(《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但是”“卻”。 如:

      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系。可譯為“如果”“假如”。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狀語。可不譯。如: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說》)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例如:

      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記王忠肅公翱事》)

      3.復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于“罷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聞道有先后,術業(yè)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二、以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jù)”“按照”“用(憑)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zhàn)?”(《曹劌論戰(zhàn)》)

      余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zhàn)》)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chǎn)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饑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zhàn)》)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fā)生的時間與處所,用法同“于”,可譯為“在”“從”。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zhàn)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用法與“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于轉折關系。

      (一)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游者眾……(《游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后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余與四人擁火以入……(《游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系,“以”后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為“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斂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余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與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復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fā)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fā)于硎。(《庖丁解牛》)

      三、為

      “為”在文言中經(jīng)常用作動詞與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用作動詞,意思是“做”。還可作判斷詞“是”用。這些都屬于實詞范圍。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可譯為“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例如:

      當橫行天下,為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zhàn)》)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等。例如: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為“為著”、“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例如:

      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動關系。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xiàn)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例如:

      有決瀆于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zhàn)》)

      2.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為“呢”?例如:

      如今人方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四、乃

      1.用作副詞。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范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例如:

      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曹劌論戰(zhàn)》)

      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于趙王,故燕王欲結于君。今君乃亡趙走燕。(《廉頗藺相如列傳》)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石鐘山記》)

      臣乃敢上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本紀》)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例如: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3.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赤壁之戰(zhàn)》)

      嬴乃夷門抱關者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乃”有時還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五、于

      “于”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系。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范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于”“給”“由于”等。例如:

      得復見將軍于此。(《鴻門宴》在)

      荊國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輸》在……方面)

      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于孫將軍。(《赤壁之戰(zhàn)》向)

      權起更衣,肅追于宇下。(《赤壁之戰(zhàn)》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于史公云。(《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故燕王欲結于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跟、同)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對、對于)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于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2.放在形容詞之后,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例如:

      良曰:“長于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于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與狀態(tài),可不譯。例如:

      非常之謀難于猝發(fā)……(《五人墓碑記》)

      3.放在動詞之后,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與它相應。例如: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戰(zhàn)》)

      4.復音虛詞“于是”,用法與現(xiàn)代漢語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關系,與現(xiàn)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xiàn)代漢語也這樣用。

      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二)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后,“于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jù)“于”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于“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這職業(yè)上”《捕蛇者說》)

      六、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與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zhàn)》)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與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于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與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xiāng),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音節(jié)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jié)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zhí)臁#ā冻啾谥畱?zhàn)》)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七、其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復數(shù))。例如:

      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其聞道”作主語。)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賓語。)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xiāng)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zhàn)》)

      而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游褒禪山記》)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里”。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禪山記》)

      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戰(zhàn)》)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后面多為數(shù)詞。如

      于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師說》表測度。)

      其孰能譏之乎?(《游褒禪山記》表反詰。)

      汝其勿悲!(《與妻書》表婉商。)

      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表期望。)

      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例如:

      其業(yè)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八、若

      1.用作代詞。

      (一)表對稱,相當于“你”“你們”;作定語時則譯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說》你)

      更若役,復若賦……(《捕蛇者說》你的)

      (二)表近指,相當于“這”“這樣”“如此”。例如:

      南宮適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論語·憲問》)

      2.用作連詞。

      (一)表假設,相當于“如果”“假設”等。例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zhàn)》)

      (二)表選擇,相當于“或”“或者”。例如:

      以萬人若一郡降者,封萬戶。(《漢書·高帝紀》)

      “若”與“夫”“至”結合,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層意思的開頭,表示他轉。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陽樓記》)

      九、因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fā)生的原因、依據(jù)、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于”,“趁著”“憑借”,“經(jīng)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后漢書·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zhàn)》)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十、則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承接關系。一般用來連接兩個分句或緊縮復句中的前后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lián)系。可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jīng)是”。例如:

      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鴻門宴》)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子燦寐而醒,客則鼾睡炕上矣。(《大鐵椎傳》)

      (二)表示假設關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于“那么”“就”。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三)表示并列關系。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里,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之間是并列關系(不是表示兩個詞之間)。可譯為“就”,或不譯。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四)表示轉折、讓步關系。表示意思有轉折時,“則”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譯為“可是”“卻”;表示姑且承認一件事,預備下句轉入正意時,“則”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譯為“雖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jīng)·東門之》)

      2.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與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十一、且

      1.用作連詞。

      表示遞進關系、并列關系。

      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已久疲……(《赤壁之戰(zhàn)》)

      且將軍大勢可以拒操者,長江也……(《赤壁之戰(zhàn)》)

      河水清且漣漪。(《伐檀》)

      有時相當于“尚且”,先讓步,后推進一層。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鴻門宴》)

      古之圣人,……猶且從師而問焉……(《師說》)

      2.用作副詞。相當于“將”“將要”,“暫且”“姑且”。

      不出,火且盡。(《游褒禪山記》)

      驢一鳴,虎大駭,遠遁;以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驢》)

      存者且偷生,死者長已矣!(《石壕吏》)

      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孔雀東南飛》)

      十二、所

      1.用作助詞。經(jīng)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如:

      于眾人廣坐之中,不宜有所過,今公子故過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故余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余在患難中,間以詩記所遭。(《〈指南錄〉后序》)

      “所”與動詞結合,后面再有名詞性結構,則所字結構起定語的作用。如:

      夜則以兵圍所寓舍。(《〈指南錄〉后序》)

      臣所過屠者朱亥,此子賢者,世莫能知,故隱屠間耳。(《信陵君竊符救趙》)

      2.在有些句子中,“為”與“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如:

      賈家莊幾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錄〉后序》)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信陵君竊符救趙》)

      3.復音虛詞“所以”。“所”與“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用法主要有兩種:一種表示原因,一種表示手段與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后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

      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表示手段或憑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備矣,……(《信陵君竊符救趙》)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yè)解惑也。(《師說》)

      十三、者

      助詞,主要有兩種用法。一種是附在別的詞或短語之后,組成名詞性短語。如:

      將藏之于家,使來者讀之,悲予志焉。 (《〈指南錄〉后序》)

      用葉者取葉初長足時,用芽者自從本說,用花者取花初敷時,用實者成實時采。(《采草藥》)

      “者”的另一種用法是放在一個詞或一組詞后邊,起提頓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說明的事物,稍微停頓一下,然后說明或論斷。如:

      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五人墓碑記》)

      古之讓天之者,是去監(jiān)門之養(yǎng)而離臣虜之勞也。(《五蠹》)

      “者”有時放在時間詞之后,起語助作用,可不譯。如:

      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鴻門宴》)

      “者”有時放在數(shù)詞后邊,可譯為“個”“樣”之類。如:

      此數(shù)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戰(zhàn)》)

      十四、何

      1.用作疑問代詞。

      單獨作謂語,問原因,后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為“為什么”“什么原因”。

      何者?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岳陽樓記》)

      作賓語,主要代處所與事物,可譯為“哪里”“什么”。譯時,“何”要后置。

      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戰(zhàn)》)

      大王來何操?(《鴻門宴》)

      作定語,可譯為“什么”“哪”。

      然則何時而樂耶?(《岳陽樓記》)

      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琵琶行》)

      2.用作副詞。

      用在句首或動詞前,常表示反問,可譯為“為什么”“怎么”。

      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戰(zhàn)》)

      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用在形容詞前,表示程度深,可譯為“怎么”“多么”“怎么這樣”。

      至于誓天斷發(fā),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傳序》)

      3.復音虛詞“何如”“何以”。

      (一)“何如”常用于疑問句中,表疑問或詰問,相當于“怎么樣”或“什么樣”。如:

      樊噲曰:“今日之事何如?”(《鴻門宴》)

      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君以袁某為何如人哉?(《譚嗣同》)

      (二)“何以”即“以何”,介賓短語,用于疑問句中作狀語,根據(jù)“以”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于“拿什么”“憑什么”等。

      榮祿遇足下素厚,足下何以待之?(《譚嗣同》)

      何以戰(zhàn)?(《曹劌論戰(zhàn)》)

      十五、也

      語氣助詞。經(jīng)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1.表示判斷語氣的,如:

      死生,晝夜事也。(《〈指南錄〉》后序))

      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左忠毅歸逸事》)

      2.表示肯定語氣的,如:

      昔人云:“將以有為也。”(《〈指南錄〉后序》

      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左忠毅公逸事》)

      就是有否定詞的句子,仍然是一種表否定的肯定。如:

      眾曰:“若所為誠快,然使君冤未白,猶無益也。”(《書博雞者事》)

      3.表示疑問語氣的,如:

      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莊暴見孟子》)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4.表示感嘆語氣的,如:

      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于此極也!(《莊暴見孟子》)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也”表示疑問語氣與感嘆語氣,句中一般要用疑問代詞。

      5.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如:

      當余之從師也,負篋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東陽馬生序》)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十六、乎

      1.用作語氣助詞。

      (一)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嗎”“呢”。

      兒寒乎?欲食乎?(《項脊軒志》)

      豈有相公此時出見客乎?(《報劉一丈書》)

      欲安所歸乎?(《赤壁之戰(zhàn)》)

      (二)表測度語氣,可譯為“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三)用于感嘆句,可譯為“啊”“呀”等。

      嗚呼!熟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

      (四)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胡為乎遑遑何之?(《歸去來辭》)

      2.用作介詞。相當于“于”。

      生乎吾前……(《師說》)

      此外,可作詞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十七、焉

      ①語氣助詞。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

      于是余有嘆焉。(《游褒禪山記》)

      有時用于反詰語氣,可譯為“呢”。

      萬鐘于我何加焉!(《魚我所欲也》)

      ②代詞。相當于“之”。如:容貌甚偉,時人異焉。

      ③疑問代詞。怎么,哪里。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④疑問代詞。什么。如: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

      ⑤于何,在哪里。如:且焉置土石?

      ⑥于此,在這里,在那里。如:積土成山,風雨興焉。

      ⑦形容詞、副詞詞尾。……的樣子。如:于我心有戚戚焉。

      十八、與

      ① 給予,授予。

      與斗卮酒

      ② 結交。

      與嬴而不助五國也

      ③ 和、同、跟。

      豎子不足與謀

      ④ 參加。

      蹇叔之子與師

      ⑤ 贊許。

      朝過夕改,君子與之

      幫助。

      君不與勝者,而與不勝者。

      ⑥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感嘆。后來寫作“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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