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17 11:38:36 制度 我要投稿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

      一、食品原料采購與索證制度

      1、采購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要求。

      2、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生產經營資質(許可證)和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同時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核查。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4、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5、無《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6、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應

      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索票。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索取口岸監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7、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驗收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

      二、食品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在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5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經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干燥整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經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

      三、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七、預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須煮熟煮爛方能發售。

      2.馬鈴薯(土豆)發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須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余,放涼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夏秋季多發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及時化解矛盾,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6.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食堂內不得有員工住宿、午休房間。

      8.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生時,應迅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八、食品衛生綜合檢查制度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2.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明。

      3.食品添加劑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經批準、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

      5.不得以掩蓋儀器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 十一、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區域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盛裝海水產品的容器要專用。

      3.各種食品原料不得說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須先檢查質量,發現有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不得加工。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肉類清洗后無血、毛、污,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凈羽毛、內臟。

      6.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拖清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十二、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

      1.配餐間工作人員應嚴格注意個人衛生,嚴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立即撤換做出相應處理。

      3.傳遞食品需用專用的食品工具,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開紫外線燈進行紫外線消毒30分鐘,然后對配餐臺進行消毒。

      5.工作結束后,清理配餐間衛生,配餐臺無油漬、污漬、殘漬,地面衛生清潔,紫外線消毒30分鐘。

      6.配餐間按專用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其他人員不可隨意進出,傳遞食品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進行。

      十三、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單位必須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食品安全有專人管理和負責。

      2.《食品衛生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于醒目可視處。

      3.食品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4.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5.保持餐廳內外環境衛生,加強通風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應洗凈、消毒、保持潔凈。

      7.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搞好“三防”工作。

      十四、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衛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時間30分鐘以上,然后沖洗干凈。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凈后立放。

      4.糕點存放在專庫或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開保存。

      5.按規定要求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

      6.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7.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潔后定位存放。

      十五、食品留樣制度

      1.學校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2.學校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保存。

      3.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4.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5.食品留樣必須立即密封好、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6.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7.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8.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使用燃氣餐飲場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嚴禁在無工商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等相關證照的情況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燃氣作業、使用、檢查、隱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設備、操作、崗位安全技術要求等操作規程、設備使用臺帳(包括設備數、設備產權單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檢查記錄、用氣方式等內容)并嚴格落實。加強對使用燃氣場所的現場檢查,及時消除“三違”行為。

      三、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要定期進行燃氣安全檢查,建立自查記錄臺帳,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保證從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內容。

      四、強化員工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掌握燃氣安全知識。特種作業人員要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企業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操作燃氣設備設施的人員要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對新員工進行安全“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建立安全培訓考核臺帳。

      五、用氣單位應當與液化石油氣供應單位簽訂安全供氣合同,每次購氣后留存購氣憑證,購氣憑證應當準確記載鋼瓶注冊登記代碼。

      第二章使用燃氣餐飲場所作業現場基本要求

      一、作業環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嚴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間違規使用燃氣。

      (二)使用瓶裝壓縮天然氣的,應當建立獨立的瓶組氣化站,站點防火間距應當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存瓶總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間時,氣瓶間可以設置在與用氣建筑相鄰的單層專用房間內。存瓶總重量大于420千克時,氣瓶間應當為與其他民用建筑間距不小于10米的獨立建筑。

      2、氣瓶間高度應當不低于2.2米,內部須加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且不得有暖氣溝、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外部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當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電器開關設置在室外。

      3、放置鋼瓶、燃具和用戶設備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同一房間內不得同時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明火。

      (四)瓶組氣化站、燃氣管道、用氣設備、燃氣監控設施及防雷防靜電等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xx)。

      (五)用氣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進行定期測試并記錄,確保處于靈敏有效狀態,并按標準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氣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內明設燃氣管道與墻面的凈距,當管徑小于DN25時,不宜小于30mm;管徑在DN25~DN40時,不宜小于50mm;管徑等于DN50時,不宜小于60mm;管徑大于DN50時,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氣管道與配電盤、配電箱的水平凈距不小于300mm;與接線盒、開關、插座的水平凈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氣管道的支承不得設在管件、焊口、螺紋連接口處;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轉彎處2m以內設固定托架不應少于一處;沿墻、柱、樓板明設的燃氣管道應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業用氣設備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間內,不得安裝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處,也不應設置在兼做臥室的警衛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處。

      (五)商業用氣設備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閉房間內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氣引入管應設手動快速切斷閥和緊急自動切斷閥,緊急自動切斷閥斷電時必須處于關閉狀態;

      2、用氣設備應有熄火保護裝置;

      3、用氣房間應設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并集中監控;

      4、應設置獨立的機械送排放系統,通風量應滿足正常工作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6次/h;事故通風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12次/h;不工作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3次/h。

      (六)高層建筑內使用燃氣作為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

      三、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嚴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壓力罐裝燃料(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等)作為烹飪熱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供應企業提供的合格的燃氣鋼瓶,嚴禁從無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充裝燃氣。不得使用自有、無警示標簽、無充裝標識、無使用登記證、過期或者報廢的鋼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鋼瓶與散熱器的凈距不應小于1m,當散熱器設置隔熱板時,可減少到0.5m。

      (四)灶具與鋼瓶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0.5m。

      (五)不得將鋼瓶內的氣體向其他鋼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鋼瓶進行充裝。

      (六)鋼瓶必須角閥向上直立放置,嚴禁臥放和倒立使用。

      (七)鋼瓶使用環境最高溫度不得超過45℃,不要用火燒烤、澆熱水等辦法加熱鋼瓶,也不能在陽光下曝曬鋼瓶。

      (八)不得自行處理鋼瓶內的殘液。

      (九)氣相瓶和氣液兩相瓶必須專瓶專用,使用和備用鋼瓶應當分開放置或者用防火墻隔開。

      (十)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使用單位應建立使用、更換記錄,到期應當立即更換。

      (十一)嚴禁使用摻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氣瓶。

      四、燃氣燃燒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鋼瓶供應多臺液化石油氣灶具的,應當采用硬管連接,并將用氣設備固定。鋼瓶與單臺液化石油氣灶具連接使用耐油橡膠軟管的,應當用卡箍緊固,軟管的長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間,且沒有接口;橡膠軟管應當每2年更換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換記錄;若軟管出現老化、腐蝕等問題,應當立即更換;軟管不得穿越墻壁、窗戶和門。

      (二)所使用的燃氣燃燒器具應在本市進行品牌備案,使用天然氣燃燒器具的應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合格。

      (三)嚴禁用明火試漏。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品庫房應專用。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二、倉庫達到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要求,庫房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及原料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和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四、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五、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六、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備。肉類、水產品分柜存放,牛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七、冷凍設備定期化霜、除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

      八、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4

      1、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9、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

      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按《深圳市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目錄》制定本單位檔案(詳見市場監管局網站食品安全監管);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5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各餐飲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組織負責本單位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生,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檢查記錄備查。

      三、廚師長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餐飲服務操作習慣。

      四、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琿員每周應對各餐飲部位進行1-2次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位的白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末改進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6

      一、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堅持個人衛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做到個人衛生整潔。

      二、儀容儀表整潔、符合要求,按規定著裝,上班不帶戒指、耳環、手表,不涂指甲油。男不留長發,女發不披肩,化妝淡而大方。

      三、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參加各崗位接觸食品(原料)及食具消毒工作。

      四、每日如實向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員匯報自己的健康狀況。

      五、凡患有5種傳染病如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者,凡出現腹痛、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腫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黃疸等癥狀時,及時停止制售食品工作,進行治療,經醫生證明確已治愈后方可恢復原崗位位工作,患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如流涎癥、牛皮癬等,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工作。

      六、餐飲服務環節制售食品時應保持雙手清潔,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接觸與食品無關的物品后、上廁所后必須洗手。

      七、餐飲服務環節加工食品時不吸煙、工作時不做有礙服務形象的動作,如抓頭發、剪指甲、揪耳朵、伸懶腰.剔牙、揉眼睛、打呵欠;咳嗽或打噴嚏時,要用手帕掩住口鼻。

      八、認真學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與衛生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餐飲服務食品衛生規范、標準與要求,自覺抵制、揭露、檢舉違反《食品安全法》的各類行為。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7

      一、工作程序

      1.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或接到火情報告后,應立即通知餐廳部門領導前往火警現場觀察。

      2.火情確認后,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公司領導及安全主任報告。

      3.通過廣播、警鈴疏散用戶。

      4.做好火警記錄。

      二、各部門現場職責分工

      1.切斷火災現場電源,關閉空調機組。

      2.在保安隊長領導下,負責火場滅火。

      3.在主管領導下,負責現場維護警戒。

      4.維護火場秩序,保障通道暢通并協助消防隊,并給予一切便利。

      5.負責現場群眾的疏散、疏導工作,保障器材供應,協助消防隊工作。

      6.照顧火災現場老、幼、病、殘、孕人員,撫慰受災家屬。

      8.撲滅火災后,分析著火原因,懲罰當事人,教育群眾。

      三、滅火器的選用

      1.因電器、電器故障短路引起著火,應迅速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進行撲救。

      2.汽油、柴油等著火,用1211滅火器進行撲救。

      3.液化石油氣等燃氣著火,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四、滅火器材使用

      1.1211滅火器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

      2.使用水槍時,要利用掩蔽物體,盡量接近火源,充分發揮水槍的作用,提高滅火效果。

      五、人員疏散方案

      妥善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地帶。

      六、餐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

      1.對管線、開關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用火部位要有專人負責,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滅,人走關閥。

      2.使用易燃、易爆液體物品,應用多少領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時要加封存放,數量較多應及時入庫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專人負責。

      3.使用的氣體鋼瓶要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安全標準。沒有合格證的鋼瓶,嚴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氣罐時,氣罐與爐具必須達到安全距離。氣罐與爐具的連接管應符合安全標準,距離較遠時,應用鐵管連接,要經常檢查,發現損壞,及時更換。每個氣罐要有專人負責。

      5.因違章、違規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門、個人,要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理。肅查處。

      一旦遇有火險,各部門必須全力投入、沉著迎戰、分工協調,迅速排除險情,切實保護生命財產安全。

      對于工作失職、臨陣脫逃等有礙或妨礙搶險救災工作的,餐廳將按照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七、請餐廳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本餐廳的消防管理制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8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消除,爐灶油垢應經常清除,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他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立即用鍋蓋緊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食鹽傾入,使火焰熄滅,并除去熱源,關閉爐火。

      4.廚房內嚴格禁止吸煙。

      5.煙囪頂端應裝不銹鋼的防護器,以防火星飛散。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氣瓶、火柴等。不可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應切實注意檢修。

      8.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分燒干起火。用電時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個電器。

      9.插座頭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

      10.燃氣管道禁止纏繞電源線路,電源插座應與燃氣管道保持一定距離

      11.燃氣管道改造工程必須經京基百納廣場批準后并由燃氣公司派專人進行施工改造,完工后還須進行送氣測試,確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氣火災滅火的方法:

     。1)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2)斷絕煤氣之源;

      (3)降低周圍溫度;

     。4)斷絕空氣供給;

      13.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檢查電源及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確實關閉。

      14.如果發生火災,應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滅火器撲滅。

      15.加強對員工的消防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進行消防培訓,讓員工了解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ǘ┓阑鹧膊、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ㄋ模┫揽刂浦行墓芾碇贫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規范學校食堂小吃店改造及建設標準和食品安全管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隱患,防止學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

      二、依據

      1、《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2、《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

      3、《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

      4、《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三、總則

      1、南昌市學校食堂小吃店建設應在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指導下,按照建設標準和管理規范要求進行設置和管理;

      2、本規范適用于南昌市學校食堂小吃店的建設和管理;

      3、學校食堂開辦小吃項目,必須向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獲得許可后方可從事小吃店經營;

      4、食堂小吃店是指食堂內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店鋪;

      5、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6、嚴禁學校食堂小吃店違規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自制飲料、不得制售冷葷涼菜、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學校食堂小吃店建設標準

      (一)選址要求

      小吃店應選擇在食堂餐廳地勢干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區域,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二)場所設置、布局、分隔和面積要求

      1、應合理設置食堂小吃店數量,嚴禁未經許可,隨意增加或擅自設置食堂小吃店。

      2、應設置與食品供應方式和品種相適應的粗加工間、切配烹飪間、售賣間等場所。

      3、應設立餐用具清洗消毒間或場所,對食堂內各小吃店使用的餐用具進行統一集中消毒。

      4、應設立統一集中的從業人員更衣場所。

      5、應設置食品倉庫,宜采取獨立或集中設置,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隨意堆放食品原料。

      6、流程布局按照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和成品供應的三進式順序予以布局(具體見附件1),加工區域與切配烹飪區域應分開設置,由非清潔區過渡到清潔區,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7、食堂各小吃店總面積(實際使用面積)≥24㎡,其中粗加工間≥8㎡,切配烹飪間≥12㎡,售賣間≥4㎡。

      (三)食品處理區地面、墻壁、門窗、天花板與排水要求

      1、地面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耐腐蝕、防滑的材料鋪設,且平整、無裂縫。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調等場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統。

      2、排水溝出口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

      3、墻壁采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積垢的淺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調等場所用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淺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墻裙。

      4、門、窗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設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能自動關閉。

      5、天花板采用無毒、無異味、不吸水、表面光潔、耐腐蝕、耐溫、淺色材料涂覆或裝修。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要求

      學校食堂小吃店全部以食堂為單位,實行餐飲具統一消毒。各食堂應設立與清洗消毒保潔餐飲具數量相適應的專用餐飲具消毒保潔間,實施統一消毒,專人管理。

      1、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食堂小吃店需要。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至少設有2個以上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有溫度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

      (五)設備、工具和容器要求

      1、食堂內各小吃店應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的食品設施設備、工具、容器等。

      2、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六)通風排煙設施要求

      1、烹調場所采用機械排風。產生油煙的設備上部加設附有機械排風及油煙過濾的排氣裝置,過濾器便于清洗和更換。

      2、排氣口裝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

      (七)廢棄物暫存設施要求

      1、各小吃店應設存放廢棄物或垃圾的容器。廢棄物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區分的標識。

      2、廢棄物容器配有蓋子,以堅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內壁光滑便于清洗。

      (八)學校食堂小吃店各功能間相關要求

      1、粗加工間:①應根據需要分別設動物性食品(水池大小為60㎝*40㎝*20㎝)、植物性食品(蔬菜浸泡池水池大小為60㎝*40㎝*40㎝、蔬菜清洗池水池大小為60㎝*40㎝*20㎝)、水產品(水池大小為60㎝*40㎝*20㎝)3類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有需解凍食品的還需增添解凍池(水池大小為60㎝*40㎝*40㎝);②上下水通暢,水池臺面與地面高度80㎝,并有明顯的功能標識;③配備足夠數量的不銹鋼菜架;④設專用拖把等清潔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會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過程。

      2、加工切配烹飪間:①食堂小吃店烹飪切配場所應在同一功能間;②烹飪臺應使用易于清潔,衛生的爐灶;③配備與加工相適應的多功能不銹鋼操作臺、冷藏設施、不銹鋼貨架等;④烹飪處墻壁應采用到頂的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平滑的淺色材料構筑。

      3、售賣間:①臺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耐腐蝕和防滑的材料鋪設(寬度不小于80㎝);②應有充足的照明,足夠數量的餐具保潔柜,并有明顯標識。

      4、洗消間:①5個以內食堂小吃店洗消間面積≥12㎡,每增加1個小吃店應增加1㎡面積,以此類推;②清洗、消毒與保潔應有相應區域,并有明顯標識;③配備能正常運轉、數量充足的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④應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可設置2個以上專用水池(水池大小≥80㎝*40㎝*40㎝),各類水池應明確標明其用途。熱力蒸汽消毒的還須設置機械排風設施。

      5、倉庫:①應配備足夠數量的貨架(柜)、儲缸(桶),做到食物與非食物分類存放,離地、離墻并加蓋存放;②防蠅、防鼠等四防設施完善,有機械通風設施。

      6、更衣室:①應設置洗手池,上下水通暢,并有洗手消毒液,用于從業人員洗手、消毒;②配備足夠數量的更衣設施,如衣柜、掛衣鉤、鏡子等。

      五、食堂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

      (一)基本要求

      1、校長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建立由校領導、后勤管理部門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管理。

      2、針對學校食堂小吃店管理的各個關鍵環節,建立健全嚴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強化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應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飲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細化事故信息報告、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后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人員管理

      1、應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堂小吃店進行管理。

      2、每年必須組織從業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晨檢制度。

      4、從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應場所內吸煙。

      (三)食品采購

      1、建立并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2、規范大宗食品采購行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招標制度,米、面、油、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要通過公開招標、集中采購、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

      (四)食品貯存

      1、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

      2、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放置,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五)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過程應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2、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制作食品。

      (六)食品銷售

      1、食品銷售場所應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2、銷售食品必須用專用工具取貨,取貨工具在潔凈的容器中保存。3、銷售食品用工具、稱重衡器要專用,定時消毒,保持清潔。

      4、銷售的定型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七)餐用具清洗與消毒

      應設專人負責食品容器、餐用具等清洗消毒工作,并建立清洗消毒記錄,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餐飲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強化北京市連鎖餐飲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其餐飲服務提供行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連鎖餐館(餐廳)或飯店、連鎖快餐店、連鎖小吃店、連鎖飲品店等)。專門為連鎖餐飲服務場所加工和提供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中央廚房,參照執行本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餐飲服務,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

      (二)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同類餐飲服務和食品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以一定的形式組成餐飲聯合體,按統一的標準和制度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主要原材料的統一采購和統一配送,實行統一的食品安全操作。

      第四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由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總部統一制定。

      第五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的下屬餐廳或門店的直接管理者是餐廳或門店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人。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廳或門店,其直接責任人自處罰決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經營管理工作。

      第六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統一建立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制度。下屬餐廳或門店應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培訓制度,記錄培訓情況。餐廳或門店新員工在上崗前應接受食品安全培訓。餐廳或門店所有在職員工應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訓。

      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總部和各餐廳或門店均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食品安全知識,并通過全市統一組織的食品安全管理員考試,持考試合格證明上崗。

      第七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加袊曳煞ㄒ幟鞔_規定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工作。餐廳或門店員工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八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建立統一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一)應采購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添加藥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公布的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除外)的食品。

      (二)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索取并留存供貨基地或供貨商的資質證明、采購供貨合同、每筆供貨清單;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留存采購清單。

      (三)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各餐廳或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帳。門店自行采購的部分,應遵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九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強化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進貨查驗。

      (一)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設立統一配送中心倉庫和中央廚房的,配送中心倉庫和中央廚房應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進貨查驗。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下屬餐廳或門店接收從配送中心倉庫和中央廚房配送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時,應建立統一配送單據臺帳。

      (二)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采購記錄應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統一配送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采購記錄,可以由配送中心和/或中央廚房統一保存。

      (三)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應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統一配送的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可以由配送中心和/或中央廚房統一保存。

      (四)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應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等合理的方式有序整理保存,便于查找。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鼓勵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采用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本辦法要求記錄的事項。

      第十條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的貯存和配送

      (一)統一配送的配送中心和中央廚房應當建立食品貯存和配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和配送食品,并按照“先進先出”原則配送,定期檢查庫存,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配送。

      (二)餐廳或門店應當建立貯存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使用,定期檢查庫存,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強化各餐廳或門店的食品添加劑管理。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定位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二條食物的制作與加工

      (一)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宜根據食物的特點,統一設置存放條件和加工條件,并制定相應的操作標準。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有國際或發達國家標準足以證明加工某種食品中心溫度略低于70°C,能保證食品安全,也可允許該種操作方式。

      (三)涼菜制作和裱花蛋糕應當在專間操作。專間操作應當達到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專冷藏的要求。

      (四)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非即食的生品分開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和非即食食品的工器具應分開使用。處理過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如未經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用于處理直接入口食品。

      第十三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根據消費者個人需求外送食物,應建立食物外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使用衛生的食物運送工具,控制外送的溫度和時間。

      第十四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宜統一建立餐飲具、工器具以及餐廳門店的清潔和消毒制度。

      清潔和消毒制度應包括主要工器具、餐飲具的清潔頻率及/或消毒方法,以及餐廳所有設施設備的清潔方法及頻率。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以備下次使用。

      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飲具,并將消毒后的餐飲具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

      餐廳或門店店堂應當保持空氣流通、設施整潔,餐具擺臺時間超過4小時尚未使用的應當重新進行清洗消毒。

      第十五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宜采用專業蟲害控制服務對餐廳、配送中心倉庫和中央廚房等進行蟲害控制。

      采用專業蟲害控制服務的,應要求專業蟲害控制服務提供者在進行消殺后提供消殺記錄。

      自行進行蟲害控制的`,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在每次消殺后,應記錄殺蟲劑、滅鼠劑的使用情況。

      殺蟲劑、滅鼠劑等有毒有害物質應妥善保管在有鎖的專用櫥柜等設施中,專人保管,不得與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混放在同一區域。

      第十六條連鎖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統一建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并定期檢查個人衛生要求的執行情況。

      應強調勤洗手的重要性,洗手設施附近應有正確洗手方法的標示或說明。

      餐廳或門店的員工宜統一著裝。食物處理區工作人員應穿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

      食物處理區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

      第十七條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企業總部和各餐廳或門店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十八條鼓勵和支持連鎖餐飲服務提供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的管理規范,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配備先進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對食品進行送檢或自檢。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0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本單位從業人員必須每年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單位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每日人員晨檢,及時將“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工作時,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就餐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7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我單位負責人認真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經歷,并持有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關資質證明。

      2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我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單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4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我單位建立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對經營過程中各關鍵環節(食品原料采購、運輸、驗收、貯存、加工過程、銷售等)進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加工制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確保食品安全。

      1采購:建立食品采購管理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商檔案。

      2運輸: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驗收及貯存:建立食品驗收、貯存管理、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環節:

      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區域內操作,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洗滌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粗加工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得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肉類、水產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池進行;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按性質分類存放,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5.成品供應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2.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3.建立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并按規定進行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4.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6.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7.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工用具、設備、洗滌劑、洗滌劑等)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2.采購時應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

      3.嚴格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或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采購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劑目的在于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不得用于掩蓋食品的缺陷(變質、腐敗)或粗制濫造欺騙消費者。

      2.食品必須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劑,添加劑產品說明書的內容必須真實,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劑。

      3.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應認明包裝標簽上的“食品添加劑”字樣,必須索證索票并登記臺賬,并索取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4.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嚴格按《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采用精確的計量工具稱量,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有使用記錄。

      5.食品添加劑的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櫥柜),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6.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采購、驗收、使用登記制度。食品添加劑由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利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并做好入庫與出庫記錄。

      7.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公示制度,將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使用范圍、劑量等公示在醒目位置或菜單上。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防止因過失,將不同品種的食品相混淆、杜絕二次污染。便于及時清理過期食品、防止將過期食品上市銷售。

      2、采購食品時,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對生產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等材料,留從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標簽內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須如實提供。定期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檢驗或送檢。

      3、配備相應設備和工具,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檢驗。

      4、不經銷未取衛生許可證的生產者生產的食品。

      5、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采購食品的保存條件的要求進行儲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上崗。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健康證明過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帶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后,再繼續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檢查身體的事情發生。

      2、定期檢查個人衛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生要求。

      3、在崗員工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遠離工作場所。

      4、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發現“五病”人員立即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登記。

      5、注意個人衛生。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指甲常剪、頭發常理、經常洗澡,保持個人衛生。

      6、員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藥品、化妝品、飾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從放在經營區內,不得在崗期間處理個人衛生。

      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屬包裝食品的,要對包裝食品標識進行查驗核對,查驗的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機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3、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質期不少于二年。

      4、進貨時查驗包括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5、食品進入店面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在進貨時查驗供貨單位的資質情況,查看供貨單位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查看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報告是否齊全。

      6檢查經銷食品,看是否有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參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為國家命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

      7、檢查包裝標識,看食品標識是否虛假,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是否表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

      8、檢查商標廣告,看食品商標是否有侵權和違法使用行為,食品廣告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9、向批發商索取的各類證件,包括“一單通”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10、進貨時,對檢驗不合格和無合格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四、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

      1、不得銷毀相關證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后果的擴散。

      2、商品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時,本著“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首先向消費者承擔責任,賠償損失,挽回影響,再按照規定的程序追究內部的責任。

      3、及時以書面行式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況如實上報。

      4、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材料,并予以召回、停止銷售。

      5、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進行清洗和消毒。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再次發生類似安全事故。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2

      目錄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3、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4、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5、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6、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7、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8、烹調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9、面點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10、涼菜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11、裱花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12、現榨飲料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4、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5、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6、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8、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19、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20、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2、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3、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后;3、處理生食物后;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開始工作前;2、上廁所后;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4、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5、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燒烤。

      二、食品充分加熱,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三、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應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六、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鍋燒透后再供應。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應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千凈、灶上、下地面應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九、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油煙機罩。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3

      具體制度如下:

      為規范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四、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4

      食品烹調加工是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之一,為保障師生生命健康與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烹飪廚師必須持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穿戴工作衣、帽上崗。

      二、食品烹飪廚師必須加強政治、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增強食品衛生安全意識與法制觀念,提高業務能力。

      三、烹飪食品盛裝器具堅持生、熟分開、分類使用;抹布保持清潔,調味品、料要分類放置,用后及時加蓋。

      四、食品原料烹飪加工前應新鮮、潔凈、衛生,腐敗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飪加工。

      五、烹飪加工食品要燒熟煮透,方式科學合理,不破壞和降低食物的營養價值。

      六、烹調的菜肴盡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欲。

      七、學校食堂嚴禁加工涼菜、涼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須經高溫煮熟燒透。

      八、食品菜肴烹飪嚴格按衛生要求規范操作,操作人員不得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圍裙擦試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調味必須符合烹調衛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拈菜品嘗,不能用烹飪廚具盛菜和湯汁送入口中品嘗。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須使用清潔、衛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裝,及時送入配菜間分配案臺上,防止灰塵、蚊蠅、蟲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嚴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飪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洗各種用烹飪器具,打掃灶臺、地面等烹飪環境衛生,保持器具、灶臺清潔,地面無食渣,廢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經食堂管理人員許可,烹飪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換崗和增減。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體檢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三、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參加一次體檢,每年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復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四、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體檢的情況發生。

      五、凡忠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參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服務工作。

      六、定期檢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發現無有效健康證明者,交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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