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燃氣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因燃氣和電氣設備災害的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燃氣和電氣設備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燃氣和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單位燃氣和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單位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單位燃氣和電氣設備的安裝管理,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燃氣和電氣設備進行防火檢查。
第三條單位燃氣和電氣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燃氣和電氣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條電氣設備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設備的使用情況,有無異常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設備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時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接地電阻是否超過表準要求。
第五條燃氣管理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是否盜用燃氣、損壞燃氣設施;
2、是否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3、是否從事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4、是否安裝、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
5、是否使用超期限未檢驗、檢驗不合格或者報廢的鋼瓶;
6、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的情況;
7、加熱、摔、砸燃氣鋼瓶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8、傾倒燃氣鋼瓶殘液的現象;
9、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的現象;
10、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
第六條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危險評價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第七條每半年應由專業部門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檢測,并做好檢查記錄,出具測試報告。
第八條單位或部門在擴大用氣范圍、改變燃氣用途或者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應當到公安消防機構及燃氣經營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對違反本制度的相關責任人員,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從事電氣作業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醫師鑒定,無妨礙正常電氣作業的病癥。
2、具備必要的電氣專業知識,且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并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
3、具有觸電急救和安全防火知識。
二、電氣作業中禁止電工單獨進行。未經培訓考試取得安全操作證的.電工和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在有證的電工帶教下進行電氣作業。高壓電氣設備的倒閘操作,必須辦理操作票,經過審核方可進行。
三、各種固定電氣裝置和線路,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審查核準手續。
四、各種固定電器裝置和線路進行施工及驗收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并結合燃氣儲配特點進行。
五、各類電氣設備線路裝置均應保持完好,發現破損要及時更換,嚴格控制接、裝臨時線路,特殊情況必須注意以下要求:
1、開關不得放在地上,禁止將動力線直接接在電源干線上。
2、臨時線應為絕緣良好、完整無損的多芯堅韌橡皮線或膠皮線,可采取懸空架設和沿墻鋪設。懸空時,戶內電線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并不得用金屬線綁扎。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以可靠的保護,以防割破漏電。
3、開關、馬達等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零可重復接地。
4、對過期的臨時線要給予拆除,繼續使用時,另外辦理申請手續。
六、普及員工用電安全和觸電急救知識,加強員工自我保護和相互救助的能力。經常進行責任心和保證工作質量的安全教育,要求切實做到裝的安全、拆的徹底、修的及時、用的正確。
七、凡本規定未提及的電氣安全事項,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電氣作業中登高2米以上進行檢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登高作業安全制度》。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2
一、開機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管道閥門有無泄漏,閥門開關是否到位。
2、試驗燃氣報警系統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試驗按鈕風機能否啟動。
3、檢查軟化水系統是否正常,保證軟水器處于工作狀態,水箱水位正常。
4、檢查鍋爐、除污器閥門開關是否正常。
5、除氧器能正常運行
6、軟化水設備能正常運行。軟化水應符合GB/576的標準,軟水箱內水位正常,水泵運行無故障。
二、開機
1、接通電控柜的'電源總開關、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號。如果無信號應采取相應措施或檢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燒器進入自動清掃、點火,部分負荷、全負荷運行狀態。
3、在升至一定壓力時,應進行定期排污一次,并檢查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爐內水位。
三、運行中的巡查工作:
1、開啟鍋爐電源,監視鍋爐正常點火運行,檢查火焰狀態,檢查各部件運轉聲響有無異常。
2、巡視鍋爐升溫狀況,大小火轉換控制狀況是否正常。
3、巡視天然氣壓力是否正常穩定,天然氣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圍內,以判斷過濾器是否堵塞。
4、巡視水泵壓力是否正常,有無異響。
四、事故停爐
1、當發現鍋爐本體產生異常現象,安全控制裝臵失靈,應按動緊急斷開鈕,停止鍋爐運行。
2、鍋爐給水泵損壞,調解裝臵失靈,應按動緊急斷開按鈕,停止鍋爐運行
3、當電力燃料方面出現問題時應采取按動緊急斷開按鈕
4、當有危害鍋爐或者人身安全現象時均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
五、臨時停電注意事項
1、迅速關閉主蒸汽閥,防止鍋筒失水
2、關閉電源總開關和天然氣
3、關閉鍋爐連續排污閥門防止鍋爐出現其它故障
4、關閉除氧氣供氣閥門
5、按正常停爐順序,檢查鍋爐燃料、氣、水閥門是否符合停爐要求
六、燃氣不足時注意事項
1、迅速與化產風機房取得聯系,問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應可行的措施
2、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
3、隨時觀察燃燒情況,火焰正常為麥黃色鍋爐房安全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3
一、全部員工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常常參與消防學問普及講座,根據學院后勤部的要求主動參與消防演習。
二、全部員工必需熟識消防學問,熟識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泄漏或火災時能有效、快速處理。
三、食堂煤氣管道應按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管理,結合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煤氣泄漏、火災事故應急方案。
四、每個員工必需熟識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沉著處理。
五、樹立防患于未然意識,任何員工必需嚴格根據煤氣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反。
六、食堂設置特地的消防安全員。職責是檢查煤氣運用安全,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運用,提示員工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每餐下班前認真檢查煤氣關閉情況并做好記錄,若發現情況按時處理。
七、廚房人員上班前不要急著開電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嗅到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者爆炸。
八、在運用煤氣前,應先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余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泄漏前方可點著火種,打開燃氣灶氣閥,調好風量(風門)使煤氣完全燃燒。
九、熟識安全操作規程,運用廚具應按爐具運用說明書和指示標志操作。
十、下班前應關好爐灶總開關,并檢查有無泄漏做好記錄,確認無任何異樣前方可離開。
十一、定期(每月)檢查煤氣設備,按時發現問題并做相應處理。
十二、煤氣裝備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蝕性的物品;不能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裝備,保持管道設備干爽清潔,通風透氣,發現隱患按時報告,按時處理。
十三、常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老化、穿孔甚至斷裂等情況。
十四、廚房內不得運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五、若發現煤氣運用壓力異樣或泄露等意外情況時,應立刻停止運用并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開關,杜絕各種明火及靜電產生并立刻通知煤氣公司(電話XX)進行處理。
十六、在表閥或調壓總閥不能掌握的情況下,先進行人員疏散并立刻通知煤氣公司進行處理。
十七、廚房應備有有效的滅火器,運用期限即將到期時按時進行更換。
十八、煤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立刻切斷電源及煤氣氣源,按下消防警鈴告知其他人并報警,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滅火器滅火。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4
為確保燃氣的安全使用,維護保障商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氣使用不當發生火災,特制定本規定:
1、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2、燃氣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所在部門對其進行燃氣安全操作培訓,作到'二知三會'。
一知:燃氣安全使用規定二知:燃氣具構造
一會:燃氣安全操作使用二會:保養維護燃氣具
三會:發現隱患,處理意外險情
3、涉及使用燃氣的部門,須設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的.日常管理。
4、燃氣具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任何與燃氣操作無關或與之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燃氣操作間。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氣具嚴格按照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進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氣操作間的排煙道,避免因排煙道積油、積污過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7、燃氣操作間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氣使用部門要對燃氣操作間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文字記錄。
9、對安保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對閑置燃氣灶具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氣生產設施在安全、可靠的狀態下,長周期、高效運行,對燃氣生產設施實施有效控制,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子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燃氣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3術語
3.1.1特種設備:指涉及安全生產、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
3.1.2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安全聯鎖裝置等。
4控制程序
各子公司在燃氣生產設施建設、使用、維護、保養等操作和管理過程中,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還應嚴格執行營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總工辦等相關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4.1燃氣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燃氣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1.2公司建設燃氣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駿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4.1.3燃氣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設備采購
4.2.1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嚴格按照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采購。
4.2.2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儀表等。
4.2.3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儀表的`校驗,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燃氣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各子公司應建立公司燃氣生產設施臺帳并負責監督管理。
4.3.2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安全聯鎖裝置、可燃氣體探測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設施的校驗、檢測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3.3可燃氣體探測器及二次報警儀須保證處于靈敏、可靠的工作狀態。可燃氣體探測器每周進行試驗一次,二次報警儀每天手動試驗一次。
4.3.4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復。
4.3.5生產場所根據設備工藝的不同,應分別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
4.3.6特種設備嚴格按特種設備管理執行,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
4.3.7特種設備應按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檢驗。
4.3.8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需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特種作業上崗證》,方可上崗作業。
4.3.9燃氣加臭設施需保證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在燃氣輸入城市燃氣管網前要確認已經加臭,否則不允許輸入城市燃氣管網。
1.燃氣加臭劑宜采用THT(四氫噻吩)。
2.燃氣加臭濃度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xx)的有關規定。
3.燃氣加臭記錄與運行記錄一起裝訂后存檔,燃氣加臭記錄保存一年。
4.4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
4.4.1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應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燃氣設施搶修、搶險和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生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燃氣設施拆除作業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燃氣設施帶氣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等進行管理。
4.4.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 (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 (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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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設備管理,采取一系列技術、經濟、組織措施,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提高運行效率,充分發揮設備效能,對保證加氣站安全生產,準確及時完成天然氣車輛加氣工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條貫徹執行國家、部委、國際通用的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標準。
第二條遵守執行上級設備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設備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和管理標準。
第三條建立健全加氣站設備管理體系。
第四條按照設備管理體系,各級管理人員明確職責分工、責任到人、分級負責。
第五條設備的前期管理,包括組織有關人員對新設備進行調研,論證、規劃、選型定貨、驗收、安裝調試和移交投產等各項內容。
第六條設備運行前,由生產技術部門根據設備本身技術要求和加氣站實際情況組織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使用、維護、保養、檢修、規程及完好標準,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后,打印下發并組織學習。
第七條設備操作檢修人員上崗前,必須對設備的性能和各項規程學習掌握,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設備的技術改造和更新計劃,由生產技術部門編制,每年度計劃在上年10月31日編制完成,本年度增項計劃要在當年一季度前完成計劃,完成后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第九條上級批準的.各項技改、技革項目,由生產技術部門組織落實并有計劃地管理實施,項目完成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第十條設備的檢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維護保養。由生產部門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制定計劃落實。大、中、小修項目(250小時、500小時、1200小時、20xx小時、4000小時、8000小時、16000小時)應提前制定檢修方案,施工部門要根據計劃落實實施。
第十一條設備的正常運轉和檢修工作。生產技術部門專職人員要對加氣站的執行和落實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監督、考核、指導,對有違反設備規程的行為及時制止并糾正。
第十二條設備操作和維修人員應分期分批進行技術培訓,由生產部門有計劃進行安排;專業技術知識的學習和提高,對整體提高加氣站設備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三條各加氣站負責人對所管轄、使用設備運行狀況應詳細了解、掌握。站長對設備運行的各種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第十四條生產部門對設備運行的各種原始記錄表格進行累計,整理并存檔。設備的檢修要有記錄,包括檢修前設備的各種技術參數、檢修的內容、日期、更換零部件情況及檢修后設備技術狀況是否達到要求,都要記錄清晰,檢修負責人簽字、驗收負責人簽字(不允許代簽),整理歸入設備卡片。
第十五條操作人員在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設備使用規程,掌握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和維護保養知識,掌握設備使用要求的“三好”、“四會”原則,嚴格執行“四項要求”和“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維修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四項要求”即:整齊: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齊;清潔:設備內外清潔、無油垢、灰塵、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氣;潤滑:按時、按質、按量加油、換油,加油,加油工具齊全、油標清楚、油路暢通;排污:按時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內廢油,要做到排污干凈;安全:憑證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無事故。
“五項紀律”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逐項做好運行、加氣和交接班記錄,要字跡清楚、記錄詳細;經常保持設備清潔,按規定加油潤滑和排污;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發現異常立即停運,及時處理、及時上報;文明禮貌、服務規范、嚴守制度、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操作技能。
第十六條設備的備品、備件購置計劃,由生產部門根據當年的使用情況核實后,于年底制訂出明年的計劃,報上級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由生產部門根據加氣站構成和維修工作情況,確定備件范圍,制定備件儲備定額,并定期核實備件儲備,負責備件采購、供應。
第十八條外購的設備要檢驗并辦理入庫手續,入庫后應建帳保管,備件出庫要憑領料單(站長以上負責人可申請領料),并做好出庫登記工作(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發料)。
第十九條儲存的備件要做到“三清”(規格清、數量清、材質清)、“兩齊”(庫容整齊、碼放整齊)、“三一致”(帳、卡、物一致)、“四定位”(區、架、層、件號定位)、“五五碼放”(一五一十地碼放)。
第二十條設備的報廢、調撥由生產部門根據使用情況報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填計劃報請審批,任何個人無權處理。
第二十一條設備檔案管理,包括建立新購置設備的檔案、各種技術資料的整理、收齊存檔,對舊設備的各種記錄、技術資料、檢修記錄建立檔案。
第二十二條操作人員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違反規程的行為要逐級處理,對出現設備事故的,根據事故的大小,交由上級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處理設備事故要本著“三不放過”原則進行。即:不查清事故發生原因不放過、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不使事故責任者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二十四條為了保持設備完好、保證安全生產,全站職工要用高度的責任心對待本職工作,杜絕任何事故的發生。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7
一、所有員工要認真學習消防法,經常參加消防知識普及講座,按學院/校和總務科的要求積極參加消防演習。
二、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消防知識,熟悉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泄漏或火災時能有效、迅速處理。
三、食堂管道煤氣應按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管理,結合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煤氣泄漏、火災事故應急方案。
四、每個員工必須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以備應急處理。
各班組長負責帶新到員工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做到人人熟悉,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從容處理。
五、樹立防患于未燃意識,任何員工必須嚴格按照煤氣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反。
六、食堂設置專門的消防安全員,職責是檢查煤氣使用安全,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員工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每餐下班前仔細檢查煤氣關閉情況,并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廚房人員上班前不要急著開電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
如嗅到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爆炸。
八、在使用煤氣前,應先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余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泄漏后才能點著火種,才能打開爐的大火氣閥使用。
調好風量(風門),是煤氣完全燃燒。
九、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廚具應按爐具使用說明書和指示標志操作。
烹調工應熟悉操作爐灶的各種開關。
十、下班前應關好爐前總開關,并檢查有無泄漏,做好關閥記錄,確保煤氣無泄漏方能離開。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8
為了保證學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進行,確保食堂員工及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及燃氣報警裝置。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正確的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泄漏或火災時能迅速有效的處理。
2、食堂的燃氣使用必須專人負責開關,應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每餐下班前應仔細檢查煤氣關閉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廚房人員上班前應先檢查煤氣有無漏氣情況,不要急著開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發現漏氣或有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氣前,應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余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泄漏后,才能點著火種,才能打開爐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風門,)使煤氣完全燃燒。
5、煤氣設施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的物品,不準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為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設施,保持設施清潔干凈、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6、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點火棒)有無龜裂、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現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并維修或更換。
7、煤氣供應商必須有資質,并簽訂供氣合同。儲氣鋼瓶必須有檢驗合格標記(條形碼),才可以使用。
8、煤氣一旦發生失火,千萬不要驚慌,應及時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及時疏散人群,保護人身安全,盡量減少損失。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9
一、燃氣的分類
根據燃氣來源的不同,燃氣可分為天然氣、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三種。
1、天然氣
天然氣主要包括油氣井開采的純天然氣和伴隨石油一起開采出來的石油氣--石油伴生氣。
一般純天然氣的可燃成分以甲烷為主,還含少量二氧化碳、硫化氫、氮和微量的氦、氯、氫等氣體。其熱質高,雜質含量少,是城市優質的氣體燃料。
2、人工煤氣
人工煤氣是將固體燃料(煤)或液體燃料(重油)通過人工煉制加工而得到的。將煤炭放在焦爐中,隔絕空氣加熱。煤炭分解為固體(焦炭)、液體(焦油)、氣體(煤氣)。煤氣熱加工處理后,用管道直接送至用戶。煤氣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和氫氣。
3、液化石油氣
液化石油氣是在對石油進行加工處理過程中,作為副產品而獲得的一種碳氫化合物,其主要成分是甲烷、丙烯、丁烷、丁烯。
烯氣燃燒要供給適量的空氣或氧氣。空氣量過小則發生不完全燃燒,產生大量有毒氣體一氧化碳,危及生命;空氣量過多則被燃燒加熱的空氣散失在大氣中,帶走大量的熱,降低燃燒效率。
燃氣的燃燒過程由三個階段組成。首先是混合物的形成過程,這一階段保證燃氣與氧進行物理性的接觸。然后將混合物預熱到著火溫度。最后進行燃氣的燃燒化學反應。
燃氣進行燃燒的主要設備是燃燒器。燃燒器是指使燃氣進行可控燃燒,將化學能轉變成熱能的設備。燃燒過程的所有階段均在燃燒器與燃燒室內進行。燃氣燃燒器的主要任務是將燃氣與空氣引向燃燒室,形成混合物并穩定著火焰面,保證燃氣燃燒過程達到所需程度,以及使煙氣中有毒氣體的濃度最小。燃燒器包含的主要部件如下:
混合裝置:用于燃氣和空氣混合。例如燃燒按動力原理進行,則混合器是一個獨立的部件。在混合器中預混成均質的燃氣空氣混合物。再比如燃燒按擴散原理進行,則混合器僅是按一定的強度要求保證混合物形成的混合過程。
頭部:它用來保證燃氣與空氣的氣流通向燃燒室或能供給空氣的空間。其主要作用是穩定規定的著火焰面,或者在燃燒器火孔處形成可燃混合物,以及防止脫火與回火。
火道:即耐火部分,在這里部分或全部完成燃燒過程。燃燒器的耐火部分也是燃燒室的一部分,同時也是穩定的點火源,它可穩定燃燒過程和防止脫火。
二、廚房燃氣設施的運行管理
(一)運行管理的主要工作
廚房燃氣設施的運行管理,由城市的燃氣專業管理部門統一負責。為加強管理和方便用戶,燃氣管理部門,在用戶集中的居民區,設立燃氣管理所和維修站,具體負責本地區的室內燃氣設施的運行管理、用戶咨詢服務、抄表計費。
廚房燃氣設施運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用戶定期巡回檢查、報修、安全用氣宣傳,室內管道設備維護、檢查漏氣、消除堵塞和處理事故。
1、對用戶巡回檢查和報修
對廚房燃氣設施的維修養護,采取用戶巡回檢查和報修相結合的方法,便于及時了解室內燃氣系統的運行狀況,發現和處理燃氣設施的故障;隨時了解燃具使用情況和用戶意見,向用戶介紹一些室內燃氣設備養護的基本知識,以便用戶正確使用和保護好室內燃氣設備,能夠和專業管理部門配合,共同搞好室內燃氣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用戶宣傳
如發放宣傳材料,開辦技術咨詢服務等,或者利用入戶巡訪、安全檢查等時機進行燃氣有關知識的宣傳。使用戶了解必要的燃氣管理法規,燃氣安全使用知識,及燃氣事故的危害性,違章處理情況等。
3、設備維護保養和大中修
這是運行管理工作的關鍵。對管道設備進行及時的維護,以降低機械損壞率,對管道設備定期的保養以減少自然損耗。這樣既能提高室內燃氣系統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長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依據系統的運行狀況確定大中修周期,使設備的維修養護形成一種制度,便于提高設備的使用完好率。
(二)運行質量考核指標
1、民用戶維修及時率
指一般民用戶燃氣灶、燃氣表等室內燃氣設施,發生故障報修后,及時修復和處理的程度。
按照用戶報修的時間或巡檢用戶發現問題時間計算在6小時內及時處理,12小時內修復的為及時維修。
2、灶前壓力不足和停氣次數
使用燃氣的用戶,灶前壓力低于規定壓力次數和停氣次數。
3、民用灶前燃氣壓力合格率
指管道供應人工燃氣、天燃氣的居民用戶,灶前壓力合格的程度。
在供氣范圍內選擇有代表性的用戶抽檢。供氣20萬戶以上的抽檢比例為供氣總戶數的2 ‰,供氣20萬戶以下的,抽檢戶數為供氣總戶數的4‰。按規定每月檢查一次,具體抽檢時間,由各燃氣主管部門的上級單位決定。抽檢結果全年累計計算。
灶前壓力合格標準:人工燃氣≥0、78kpa,天燃氣≥1、47kpa。
4、用戶事故頻率
用戶事故頻率是間接反映燃氣設施維護保養質量的指標。
用戶事故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廚房燃氣設施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室內燃氣設施運行管理的重要環節。國家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聯合頒布的《城市燃氣管理規定》是我國第一部國家級的燃氣管理法規。“規定”總則中強調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
有關燃氣的使用,其主要規定如下:
單位和個人使用城市燃氣,必須向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許可后方可使用。使用燃氣的單位和個人需增加用氣設備時,必須經燃氣經營單位批準。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必須制定用戶安全使用規定,對居民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檢修,并提供咨詢服務。居民用戶應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定。城市燃氣的經營單位對單位用戶要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并負責其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使用燃氣管道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嚴禁在臥室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使用燃氣。
為了做好安全用氣,物業管理人員一定要熟悉這些規定,并經常向用戶宣傳。還可向用戶提供燃氣使用須知,使其了解合理使用燃氣的一些基本常識。燃氣使用須知主要內容是:
1、使用燃氣用具要先點火,后開閥門。燃氣點著后,調整火焰呈藍色錐體,燃燒穩定為正常。使用前若已嗅到燃氣臭味,切忌點火。
2、使用時,人不要遠離,以免沸湯、沸水溢出撲滅火焰或使用小火被風吹滅,造成跑氣。要做到人走火滅,關好燃氣閥門。
3、燃氣設備周圍,不要堆放易燃物品,不要占壓燃氣引入管閥門位置。
4、有燃氣的房間堅決不能睡人,以免發生意外人身事故。
5、發現灶具連接軟管損壞、老化,必須及時更換。
6、經常用肥皂水檢查燃氣設備接頭,切忌用明火檢漏。發現漏氣或嗅到燃氣味時,要迅速關閉所有燃氣閥門,打開窗子通風,不要使用排風扇(以防產生電火花)。并立即報告地區燃氣維修站,請專業人員維修。
7、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不能安裝在浴室內,應安裝在廚房里,使用時也要注意加強通風。
8、不要在使用燃氣管道的房間內,再使用煤爐,液化石油氣或其它爐具。
9、遵守國家頒布的《城市燃氣管理規定》履行保護燃氣設施的義務。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
10、安裝燃氣熱水器,要向當地燃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燃氣主管部門根據氣源情況,有計劃安排,組織施工。用戶不得自行安裝熱水器。
三、廚房燃氣設施維護
用戶在使用燃氣過程中,遇到問題須向有關管理部門報修。
用戶報修多屬于小修,主要項目有:
1、灶具零件損壞
如燃氣雙眼灶旋塞、開關旋鈕、擋板、鍋支架損壞,燃氣表前轉心門損壞。
2、漏氣
易發生漏氣的活動和接頭部位,如:灶具旋塞、灶前立管活接頭,接灶彎頭,燃氣表接頭和表前閥門等軟管連接灶具時膠管老化開裂,造成燃氣外漏。
3、灶具燃燒不正常
如發生燃燒回火、小火、黃焰、火焰跳動。
4、燃氣表故障
廚房燃氣設施需要經常進行的維護檢查,主要內容有:
(1)室內燃氣管道的外觀檢查。
①管道固定是否牢靠,托勾、管卡有無脫落,管道是否有機械損傷;
②管道銹蝕情況,特別注意靠近水池,接近地面的潮濕管道;
③檢查管道坡度;
④解除管道上懸掛的重物。
(2)閥門維修。
①閘板閥更換法蘭填料,檢查法蘭接口石棉橡膠墊,若有腐蝕則進行更換。
②切斷氣源,抽出轉心門芯子擦洗,并均勻涂抹潤滑油。注意涂上薄薄一層即可,否則會造成油堵。帶法蘭的轉心門填料加油或更換密封填料。
③修理燃氣引入管總閥門為帶氣作業,至少要兩人操作。作業前打開窗子通風,操作房間及周圍嚴禁煙火。抽出轉心門芯子時,要迅速用棉絲抹布堵住出氣口,防止大量跑氣,操作人要戴好防毒面具。
(3)居民多用雙眼灶,當雙眼灶燃燒出現故障時,應進行以下項目檢修:
①拆下灶具旋塞清洗、加油,然后再裝好;
②疏通燃燒器火孔、噴嘴;
③保持灶具平穩;
④檢查漏氣;
⑤更換磨損的灶具零件,更換老化的軟管;
⑥點火并調整火焰。
四、廚房燃氣設施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
(一)廚房燃氣管道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
1、管子絲扣連接處漏氣、管子焊縫漏氣
這是由于管子受力不均勻或在管道上懸掛重物造成絲扣連接處漏氣或焊縫開裂漏氣。解決方法是關閉燃氣管道閥門,將燃氣排除干凈,拆下漏氣管段,檢查絲扣,如絲扣完好,則清除絲扣污物,纏上四氟乙烯膠帶,再將管子接好。如果管子焊縫開裂或有砂眼要換管,不允許在帶氣管道上補焊。
2、活接頭漏氣
更換活接頭石棉墊即可。
3、管道水堵
水堵多發生在引入管地下拐彎處,因施工時管道倒坡,或可發生在室內管道水平管和主管拐彎處。采取的措施是挖出引入管,抬高倒坡管段,使其坡向干管。如果高差很大,無法校正,則須帶氣作業,換引入管。另將室內管卸開,下垂管裝絲堵,清除積水。
4、冰堵
冰堵多發生在引入管或敷設在樓梯間的管段,由于冬季管道保濕差,燃氣內冷凝水結冰。對于冰堵可以用蒸汽或熱水將結水管段的冰熔化。但禁止用錘敲擊或用火烤管道。如冰堵發生在引入管,可以打開清掃口,用蒸汽吹或灌注熱水,管道疏通后,從抽水缸將水排出。另外還要改善保濕狀況。
5、人工燃氣管道萘堵
冬季溫度低,燃氣中的萘結晶,在管道溫度低、阻力大的地方集聚,造成堵塞。易堵塞部位同冰堵。處理方法同冰堵。此外不可用液化石油氣減壓后,充入燃氣管道,要注意作業區內通風和禁止一切火源。
6、雜物堵塞管道
灰塵、鐵銹和施工遺留物堵塞。這種堵塞可以發生在管道任何部位。處理方法是關閉引入管總閥門,打開燃氣最遠端管堵,用膠管接出室外,再用壓縮空氣吹掃管道。
(二)燃氣表故障
1、燃氣通過表不走字或燃氣不能通過表
經現場查驗后,拆除舊表、換新表,并將故障表和送修單一起送表具廠修理。
2、漏氣
燃氣表外殼腐蝕或外殼密封圈損壞造成的,查驗后,更換新表。
(三)燃氣雙眼灶常見故障和處理方法
1、旋塞漏氣
旋塞經常使用,內含存有雜質、污物。首先拆卸旋塞擦拭干凈,然后涂抹少量潤滑脂潤滑即可。
2、回火、火小
一是因為旋塞孔或噴嘴油堵或燃氣雜質堵塞,可以通過清除堵塞解決。二是因為燃燒器噴嘴不正所致,需要校正噴嘴或燃燒器。
3、開關旋鈕松動
止動彈簧失效或丟失,此時應更換一新止動彈簧即可。
4、旋鈕開不動
原因是旋塞過緊,可從旋塞尾部輕輕向前敲擊,慢慢開動。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每個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和幼兒園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職責
2.1幼兒園負責人是燃氣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燃氣設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2.2幼兒園安全管理員是燃氣安全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對燃氣設施進行日常管理,定期檢查,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運行。
2.3幼兒園所有相關人員應該具備一定的燃氣安全知識,切忌燃氣泄漏危害大,一旦發現燃氣設施異常,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設施選址
3.1設施選址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標準,設立燃氣設施要優先考慮宣教區、安全區、遠離操作區。
3.2遠離火源,不得設置在倉庫等危險區域。
第四章:設施的安全檢查
4.1制定科學合理的保養計劃,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安全運行檢查,按照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4.2每個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具體內容包括閥門的開關情況、燃氣接口及連接口的完整、彈性與密封性等。
第五章:安全防范
5.1加強幼兒園科普宣傳,讓幼兒和教職員工了解燃氣安全知識,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
5.2嚴格執行燃氣設施安全規定,操作人員一定要熟知設施開關操作方式,禁止使用損壞的燃氣設施。
5.3安裝報警裝置,對于發現的燃氣泄漏,應立即切斷管道閥門、關閉燃氣器具開關,并及時報告相關負責人。
第六章:應急措施
6.1如果發生燃氣泄漏等情況,請全部人員盡快暫時離開現場,同時關閉開關電源,并及時報警。
6.2在排氣散味后切忌開啟電器,一定要開窗通風,并立即通知有關負責人進行檢查。
第七章:準入制度
7.1對于擬安裝新設施的經銷商和施工方,進行嚴格準入管理,選擇經過國家專業技術機構認證的單位和具有燃氣工程設計和施工資質。
7.2每項燃氣設施安裝、變更、擴建等情況,需先報相關部門審批,經審核通過后方可施工。
第八章:后勤保障
8.1燃氣設施儲備配件數量應滿足備品備件管理規定,配件的保管和管理應統一規范。
8.2對于新設施的設備及燃氣器具等,要求其具有產品質量保證書和經過硬件安全認證,同時,關注更新更新換代的新技術、新設備。
第九章:違規處理
9.1發生燃氣泄漏等情況時,相關責任人員未及時切斷管道閥門、關閉燃氣器具開關并立刻報告,給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損失的,將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做出相應的處理。
9.2燃氣設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對于行業規定和有關安全要求進行違反行為的,將按照幼兒園的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紀律處分。
以上是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在幼兒園的日常管理中,需要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共同努力,共同維護好燃氣設施的安全,讓幼兒園的每個人員都能夠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成長和學習。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燃氣管理,規范燃氣市場,保障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維護燃氣用戶和燃氣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燃氣的規劃,燃氣工程的建設,燃氣的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燃氣設施的保護,燃氣器具的經營、安裝、維修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是本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
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等城六區以外的區、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燃氣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公安、消防、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各自職責,負責燃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燃氣發展堅持統一規劃、協調發展、公平競爭、方便用戶的原則。
燃氣經營堅持特許經營、安全第一、保障供應、誠信服務的原則。
第二章 燃氣規劃與建設
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燃氣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部門編制本市燃氣管網、站點規劃,并征求建設、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環境保護等部門意見,按法定程序報批后實施。
第六條 城市新區開發、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燃氣管網、站點規劃,配套建設相應的燃氣設施;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預留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預留的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規劃,不得改變用途。
第七條 新建、擴建、改建燃氣工程項目,應當符合本市燃氣管網、站點規劃,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依法辦理相關建設審批手續。
經批準的燃氣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燃氣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與使用。
第八條 從事燃氣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依法承攬燃氣工程。
燃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規定,確保燃氣工程質量。
第九條 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氣工程驗收合格后二十日內,建設單位應當將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文件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整理燃氣工程項目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燃氣工程項目檔案,及時向市城建檔案館和有關部門移交燃氣工程項目檔案。
第三章 燃氣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 本市對燃氣特許經營權實行安全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取得西安市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站點設置符合燃氣管網、站點規劃;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規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四)有符合標準的儲存、輸配、充裝設施;
(五)有具備國家規定相應資格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從事燃氣經營的企業必須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作出批準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燃氣特許經營權可以通過公開招投標、拍賣的方式取得,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四條 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實行年審制度。
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期的,應當于經營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
第十五條 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級,不得用可燃材料裝修,電器、照明設施按防爆要求設置;
(二)瓶庫為相對獨立的非住宅建筑,與居民住宅的距離不少于十米,與重要公共建筑的距離不少于二十米;
(三)瓶庫面積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風;
(四)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締。
第十六條 進行瓶裝燃氣充裝的,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規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充裝燃氣;
(二)向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鋼瓶充裝燃氣;
(三)向超過殘液量標準的鋼瓶充裝燃氣;
(四)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或者用鋼瓶相互倒灌燃氣。
第十七條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向用戶供氣。
管道燃氣設施因施工、檢修等原因需要降壓或者停氣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用戶,并按規定的時間恢復供應;因突發事故降壓或者停氣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停業或者歇業的,應當在六十日前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八條 燃氣價格及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按照價格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燃氣價格的確定與調整,應當實行聽證制度。
第四章 燃氣設施、器具管理
第十九條 燃氣計量表及計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燃氣經營企業或者產權所屬單位負責維護和更新,用戶應當給予配合;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用戶負責維護和更新。
第二十條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對用戶安全用氣給予技術指導,每兩年免費對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當書面通知用戶。
第二十一條 用戶應當依照安全用氣規定使用用氣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燃氣經營企業發現用戶違反安全用氣規定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見。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氣行為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氣經營企業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采取暫停供氣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到燃氣經營企業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相關情況,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協商,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監督下施工。
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制定施工方案,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及時接通輸氣管道,保障正常供氣,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第二十四條 在燃氣輸配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三)擅自開挖溝渠、挖坑取土或者種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動用明火作業;
(五)擅自打樁或者進行其他作業;
(六)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在燃氣輸配管道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并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在本市經營的燃氣器具,必須經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抽樣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檢測結果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布。
燃氣器具經營企業應當在燃氣器具的明顯位置標注氣源適配性檢測標志。
在本市經營燃氣器具的,應當設立安裝、維修售后服務站點。
第五章 燃氣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經營、使用、設施保護、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條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箱,受理有關燃氣安全、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的舉報和投訴,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或者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燃氣經營企業或者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立即處理。
第二十九條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發生燃氣事故時,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及時組織搶修。
第三十條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安全防護、維修保養、事故搶險、搶修等制度,有關的情況應當有書面記錄。燃氣設施存在事故隱患或者發生故障的,應當及時排除,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氣。
第三十一條 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
本市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在安裝天然氣設施和設備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層等區域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確認上述場所安裝的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氣。燃氣經營企業、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對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委托專業檢測機構定期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條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對燃氣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燃氣安全警示標志。
第三十三條 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定,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二)進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三)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
(四)加熱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五)傾倒燃氣鋼瓶殘液;
(六)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層建筑、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以及人員密集的場所使用鋼瓶燃氣;(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未取得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未經年審或者年審不合格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燃氣經營企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在降壓或者停氣時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時通知用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燃氣器具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物品,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消防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或者安裝后不能正常運行的,以及未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未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處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燃氣泄漏事故的,處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六條 對個人處5千元以上罰款,對燃氣經營企業處5萬元以上罰款、停止經營或者吊銷安全經營許可證的,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七條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燃氣是指用于燃燒的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和其他經批準使用的新型氣體燃料的總稱;
(二)燃氣設施是指燃氣生產、儲運、輸配、供應的各種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和計量裝置;
(三)燃氣工程是指燃氣設施和燃氣供應站點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四)燃氣器具是指燃氣灶具、燃氣烘烤器具、燃氣熱水和開水器具、燃氣取暖器具、燃氣報警器具,液化石油氣鋼瓶及調壓閥和燃氣表等。
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安裝要求
1.燃氣罐應單獨設置房間放置、使用,通過管道連接至用氣設備(如距離過長,燃氣罐與用氣設備之間主管道必須用金屬管道連接,連接燃氣灶具要使用專用膠管,接口要用夾具緊固,應在灶具下自然下垂,且保持厘米以上的距離:不允許灶臺下放置鋼瓶:燃氣罐應安裝防回火裝置。
2.燃氣灶具上面應安裝通風設施。
3、燃具安裝的位置要避開風口,以免點火后被風吹滅而跑氣引起火災事故建議使用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型燃具。
4、燃氣金屬管道須刷黃漆標注,專用膠管掛牌警示燃氣罐房應有醒目的嚴禁煙火等警牌。
5使用管道燃氣的公司,嚴禁私自拆、裝、移、改燃氣管道設備,禁止搬弄氣表。
二、使用注意事
1、燃氣罐房應保持通風、干燥;要防止潮濕或飛油的鹽分、油類腐蝕鋼瓶,保持鋼瓶的清潔。
2、燃氣罐嚴防曬、嚴禁靠近明火或溫度較高的地方。因為氣瓶內的壓力是隨溫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內的.壓力異常上升,就會發生危險。
3.燃氣罐要直立使用,嚴禁倒立或臥倒使用。
4.不管是實或,和因為輕則損壞油漆,重則氣瓶變形報廢,甚至會使氣瓶破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5不準用開水澆和火烤鋼瓶去強行氣化。
6.不能自倒燃氣罐殘液。
7安裝、使用燃氣管道燃氣設施的房間,要保持通風換氣,嚴禁住人,并配備足量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其附近應設置消防栓,以防燃氣事故發生。
8、使用、存儲燃氣的房間內,不準使用柴、煤爐及其他灶具,以免發生火災或爆炸:下不能,應候,燃氣開后再點火。
9.使用電子點爐具,如連續三下不能點燃時,應稍候,待燃氣散開后再點火。
10.嚴禁私自過氣,氣瓶過氣是指用戶私自將一氣瓶中的燃氣倒灌進另一氣瓶。
11.灶具使用時,人不要遠離,以免沸湯溢出撲滅或被風吹滅火焰,造成漏氣。
12爐灶使用完畢,注意關好爐灶具開關,做到人走火滅。同時將表前閥門關閉確保安全。
13.如氣罐(存在質量問題,不能自行拆卸檢查和修理,應送至指定地點進行。
三、定期檢查
1.定期(每月)用肥皂水檢查燃氣設備及管道接頭開關、軟管等部位,看有無漏氣,切忌用明火檢漏。如發現有氣泡冒出,或有燃氣氣味,應打開窗戶通風,現場嚴禁開關電器,使用通訊工具,杜絕一切可能的火種,并立即修復。如果密封圈脫落、破損,就要換新密封,裝上壓力表。
2.燃氣專用膠管每年檢查、更換一次。膠管漏氣應停止使用,如發現燃氣罐泄漏時,應立即關閉角閥,注意通風換氣,嚴禁各種火種靠近,切勿觸動任何電器開關,杜絕各種可能的電火花,待漏出的燃氣散發后,再用肥皂水查漏。
3.戶外埋設有燃氣管道的地面,如發現附近草木有枯黃變色等異常現象,或地面積水處冒氣泡具有異味,應警覺可能是管道漏氣,必須及時報告管道燃氣公司派人處理。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13
1、為強化對食堂燃氣運用和燃氣裝備的管理,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依據現行法規,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規程。
2、食堂要強化對燃氣設備和燃氣運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食堂班長為食堂燃氣運用安全管理人員,詳細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檢查。
3、食堂燃氣運用人員必需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運用操作方法,把握防火、滅火學問及消防應急預案,并經過培訓合格;其他人員須熟識消防根本學問。
4、運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在打開總閥后先點火后開氣。燃氣灶等燃氣設備在運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前方可離去。
5、對燃氣設備,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或洗潔精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運用的'軟管到規定的時間(2年左右)和發現變硬開裂時都要按時更換;各種閘閥要確保有效。
6、如發現燃氣泄露,應按時關閉總閥,并進行通風,嚴禁各種火種靠近,嚴禁開啟任何電氣裝備,防止產生電火花。燃氣散發后進行查漏處理。
7、更換液化氣瓶時首先將液化氣罐閥門關閉,然后將罐體與限壓閥的螺紋聯結口按順時針方向旋轉,使液化氣罐與限壓閥別離,再把限壓閥螺紋聯結口和新罐聯結,按逆時針方向旋轉擰緊即可;液化氣瓶中有殘留燃氣時不得自行傾倒或排放。
8、存在腐蝕、變形等異樣的液化氣瓶要嚴禁運用,發現液化氣瓶漏氣等無法處理情況時將液化氣瓶送專業檢測站處理;到期液化氣瓶要按時更新。
9、對燃氣灶具等設備,要做好日常檢查和維護,每天對煙罩、煙道進行清理,不定期開展燃氣煙道等全方位清洗維護,按時消退安全隱患,并將檢查維護情況寫入檢查記錄。
10、燃氣設備的安裝必需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運用燃氣場所安裝電器裝備必需在斷氣情況下,根據國家標準安裝。在有燃氣設備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標準安裝。
11、在燃氣設備四周及運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雜物,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運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裝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自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12、食堂及辦公室定期對燃氣運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報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14
1.工作任務及內容
(1)將燃氣安全、不間斷、穩定地供給用戶。
(2)經常對站區工藝管線、庭院及外線管網地下構筑物進行檢查、維修,保證燃氣供應設施的完好。
(3)及時、迅速地排除用戶,站區、管網出現的各類設備故障。
(4)經常巡視燃氣管線,及時發現管線上及閘門井、抽水井上有無違章建筑,并作處理。
(5)定時排放抽水缸內積水。
(6)配合完成物業公司下達的燃氣施工項目。
(7)建立客戶維修登記卡,及時處理報修項目。
(8)詳細記錄站內燃氣設備的運轉情況,并做維修記錄。
2.燃氣站運行管理規定
(1)運行人員職責
1)熟悉燃氣站工藝流程及外線管網走向。
2)了解液化氣儲罐,蒸發器,烴泵等設備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
3)定時對站區設備運行進行安全巡視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4)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消防水的使用,站區供電,照明設施的控制系統。
5)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
6)掌握常用維修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夠從事常規設備保養和維修工作。
(2)交接班制度
1)每班結束前半小時以內為交接班時間。
2)未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結束前,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交接班組織工作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代班長負責。
3)交接班時由兩班次人員共同檢查運行記錄;設備狀態,截門開關情況,儲罐壓力,溫度,液位情況。
4)上一班次人員應向接班人員講明,本班內發現處理了哪些問題,遺留問題,繼續運行時應重點注意哪些部位。
5)交接班人員認真檢查現場后,雙方代班長在運行記錄上簽字。
6)當班人員應完成本班任務。本班次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在本班內消除;如客觀原因無法處理時應及時上報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在交接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在接班人員簽字接班后,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員負責。
8)交接班記錄必須書寫工整,不得用鉛筆填寫,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毀,并留檔存查。
3.燃氣站崗位責任制
(1)站長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城市燃氣法規,法令,按照有關規定對燃氣站進行全面系統地管理。
2)在保證日常生產的'同時,負責解決日常發生的技術問題或向有關部門請示,并將問題及時反映給上級主管部門。
3)負責制定燃氣站綜合管理制度及設備保養規程并不斷完善。
4)根據工作計劃,定出燃氣站生產運行安全保證制度,職工教育的具體計劃,并定期組織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實施的檢查工作。
5) 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揚獎勵在本崗做出貢獻的職工,糾正違反制度的現象。
(2)燃氣站運行人員的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城市燃氣法規、法令,在主管領導帶領下,負責燃氣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全面工作。
2)根據用戶用量變化,針對各季節溫度的變化摸索總結出蒸發器工作的規律。
3)做好設備運行保養維修記錄,安全消防檢查記錄。
4)接受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正確使用各種維修工具。
5)定期巡視站內燃氣管線,燃氣設備,有無泄漏,定期排放抽水缸,檢查閥門井有無泄漏燃氣管線上有無違章建筑。
6)負責進油等日常生產工作。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鍋爐必須有專人負責,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并由部門內部每月組織學習培訓。
二、鍋爐房的布置應當光線充足,通風良好,地面不應積水。為保證運行和檢修方便,爐前空余(從燃燒器開始)大于3米,爐后空余2.5~3米,有扶梯側空余2~2.5米,另一側空余不小于1米。
三、安全閥應在初次升壓時進行調整,整定時應符合廠家提供的技術說明要求。
四、鍋爐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員應詳細閱讀產品設計說明書、安裝使用說明書,熟悉圖紙,對設備做到心中有數。
五、鍋爐正常運行時要求做到: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崗位責任制,加強對各機械設備和儀表的監察。確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生。司爐工應定期總結操作經驗,不斷提高運行水平。鍋爐房主管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作業。
六、啟動前的準備:
1)檢查日用油箱,確信其中的輕油應至少能用兩小時以上;
2)檢查軟水箱中的水位,確信能至少用兩小時以上;
3)檢查電源電壓是否正常,是否滿足所有電動機的'要求;
4)必須先檢查鍋筒水位、壓力表、安全閥等是否正常,然后再啟動鍋爐
七、給水要求:
鍋爐給水需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t1576-20xx《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
八、壓力表
壓力表裝用前應進行校驗并注明下次的校驗日期,在刻度盤上劃紅線指示工作壓力。壓力表彎管每班應沖洗一次,檢查壓力表是否正常,如發現壓力表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九、安全閥
注意安全閥的作用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的閥瓣和閥座粘住,應每周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作排放試驗。
十、水位表
水位表每班應沖洗一次,檢查是否正常,如發現堵塞或指示不正常,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十一、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十二、定期巡視鍋爐周圍,檢查鍋爐及附屬零件是否正常。
十三、交接班
為了保證每班能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司爐在交接班時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⑴接班的司爐,要在規定時間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
⑵交班時司爐要做到:
a鍋爐壓力與水位正常。
b燃燒器燃燒穩定。
c各機械設備運轉正常。
d鍋爐各附件(包括管道、閥門、儀表)安全靈敏可靠。
e鍋爐房清潔整齊,燈光明亮。
⑶交換班雙方要做到交得徹底,接得認真,同時將交接中的情況和問題記入運行記錄薄。
十四、鍋爐使用單位應當對鍋爐及其系統所包括的設備、儀表、裝置、管道和閥門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處理并且記錄。
十五、鍋爐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采取緊急停爐,并通知有關部門。
⑴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最底可見邊緣;
⑵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⑶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⑷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⑸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⑹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⑺鍋爐元件損壞且危機到運行人員;
⑻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緊急手動停爐應著重防止事故擴大,具體步驟是“手動”→“小火”→“停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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