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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部合同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銷售部合同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銷售部合同管理制度1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規范銷售合同制定、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銷售合同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范和管理。
第2章銷售合同簽訂與審批
第3條簽訂原則
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4條客戶信用審查
1.銷售專員在與客戶洽談時,必須審查客戶的資格、信用等情況。
2.合同簽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客戶資信等級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與信用等級低下的客戶簽訂合同。
第5條合同形式規范
1.標準銷售合同的格式必須由公司法務部門統一制定。
2.銷售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任何口頭形式的承諾本公司都不予承認。
3.一般情況下,銷售合同需采用法務部制定的標準合同文本;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后,由銷售部、相關人員與客戶共同擬定銷售合同。
第6條合同內容規定
公司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項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
3.產品質量標準及容差界限。
4.運輸方式、運費承擔方式、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明確、具體的驗收方法。
5.付款條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7.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8.具體談判業務時可選擇的其他與銷售業務相關的條款。
第7條合同審批
1.本公司所有對外銷售合同必須經過合同評審程序方可簽訂。
2.在合同簽訂和修改前評審,銷售部經理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
第8條簽訂權限
1.銷售合同總額在萬人民幣以下的,報銷售經理主管審批,由銷售專員自行簽訂。
2.銷售合同總額在萬至萬人民幣的,報營銷總監銷售部經理審批后,由銷售主管與客戶簽署。
3.銷售合同總額在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營銷總監與客戶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后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
第3章銷售合同的履行
第9條合同履行原則
銷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雙方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條合同履行監控
各相關部門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銷售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否則,造成銷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4章銷售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變更與解除要求
1.客戶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采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戶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3.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4.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第12條變更與解除程序
變更、解除合同,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條合同變更與解除形式
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需包括合同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所有口頭形式的變更本公司不予承認。
第5章銷售合同的糾紛處理
第14條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上級,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15條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3.銷售合同總額在XX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營銷總監與客戶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后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
第15條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第6章合同資料保管
第16條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標準銷售合同由銷售部檔案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領取記錄。
2.銷售人員領用空白標準銷售合同時,需在檔案管理人員處登記,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
第17條銷售合同原件管理
1.銷售專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將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2.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原件未及時上交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合同簽訂人員索取。如其拒不補交的,應及時上報銷售部經理追收。
第18條建立合同檔案
1.每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
2.每份存檔合同必須資料齊備,應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
第19條建立合同管理臺賬
1.銷售部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銷售合同的臺賬。
2.銷售合同臺賬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等。
3.臺賬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20條保管年限要求
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3年備查。
第21條合同的清冊與銷毀
銷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7章附則
第22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3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銷售部合同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規范銷售合同簽訂、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銷售合同/定單(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簽訂的買賣合同、框架協議和代儲代銷協議等)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范和管理。
三、公司銷售合同格式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質量標準、單價(價格審批)。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9、銷售經理按月檢查客戶經理對違約賠償事項的管理情況,并將結果匯總上報給主管銷售副總經理與總經理。
10、若客戶不愿意簽訂銷售合同,由客戶經理填寫《免簽銷售合同申請單》,報銷售部經理審核,經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后免除簽訂銷售合同;銷售訂單應按“銷售訂單評審流程”中“XX條款”執行。
四、職責與權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銷售合同模板,有市場銷售部編制,總經理批準,經綜合部備案后發行使用;
2、銷售部主管業務員負責來自顧客方隊產品的要求好而技術指標等,并依照銷售
合同模板具體擬定銷售合同;
3、銷售部負責銷售合同的評審;
4、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代理人負責銷售合同的簽署。
五、實施程序
一)銷售合同的評審與簽訂
1、銷售合同在正式簽訂之前,必須進行合同評審。合同評審主要是對顧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規定的產品要求、技術指標、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地點、付款條件、違約責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進行全面評價與審核,旨在降低銷售風險。
1)一般要求的銷售合同(成熟產品)由銷售部主管業務員或部經理直接進行評審;
2)特殊要求的銷售合同(新產品)由銷售部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包括研發部、工藝部、生產部、品質部、技術部等共同進行評審;
3)合同金額巨大或比較關鍵的銷售合同評審,應在總經理和其他有關副總經理的主持下進行。
4)合同評審中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協商,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爭達成一致。
2、合同經評審后,無異議,方可正式簽訂銷售合同。
1)銷售合同必須使用公司標準模板(甲方主持簽訂的合同除外),統一編號,編號方式為:SZ+對方縮寫+年月日—(1、2、3?),編號不得重復。
2)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3)銷售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二)銷售合同的`匯總與保管
1、市場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的匯總和管理,并建立“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統一保管,按顧客、簽訂時間等進行分類分冊保管;
3、銷售部負責保管3年以內和未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4、綜合部檔案室負責保管3年以上且已經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三)銷售合同的履行與跟蹤
1、銷售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本著“守法、守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銷售部人員負責將已簽訂合同/訂單錄入公司A6管理系統中;
2)銷售部人員負責確認合同/訂單中各項產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購、開發、生產、外包等等:
(a)需要外購的產品,信息傳達給采供部采購人員,由其完成采購;
(b)需要生產的成品產品,與生產部門勾通并下生產計劃單到生產部進行生產;
(c)需要外包的產品,由由市場銷售部人員從檔案室調出圖紙,交予有資質的合格外協廠家進行生產。
3)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訂單中指定產品的交付和跟蹤,以及使用情況的信息收集。
四)銷售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客戶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采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銷售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應簽訂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只作為原銷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產生法律效力。
五)銷售合同糾紛的處理
1、因客戶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2、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3、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4、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積極主動,不互相推諉、指責。
5、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六、相關記錄
1、《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
七、合同的管理
1、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
2、銷售合同及相關檔案屬于公司機密文件,保管和借閱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機密文件要求執行。
銷售部合同管理制度3
為嚴格規范股份公司合同簽訂的全過程,加強相應管理及執行力度,保障股份公司的經濟利益,減少呆、死帳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定義:
1、銷售合同:指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一批貨物、一項工程或一個系統集成項目的書面記載。
2、合同擬簽訂人:持有有效法人委托書并在有效范圍內進行合同前期工作,但尚未簽訂正式銷售合同的銷售人員。
3、合同簽訂人:持有法人委托書并在有效范圍及時間內簽訂了合同的市場銷售人員。
4、代表處合同聯系人:是指在代表處協助實體簽訂合同時,代表處負責聯系該合同業務的人員。
5、到期應收款:是指進入合同付款期,應收回的貨款部分。
6、遲收貨款:是指超過合同付款期,而未收回的貨款部分。
如:某合同規定從1月1日起五天內對方應付合同款1萬元,則此貨款在1月1日—5日統計為到期應收款,在1月6日(含)以后如未收回,則統計為遲收貨款。
二、適用單位:
三、法人委托書的管理
市場總部商務部是法人委托書主管部門。負責法人委托書的申請的接收、初審、報批、制作、發放、回收、歸檔。
1、申請程序:
辦理法人委托書應由事業部根據工作需要向商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法人委托書申請書》(樣本詳見附件1),并明確以下內容:
(1)申請人姓名及自然情況;
(2)申請人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期限;
(3)表明申請人正在從事銷售工作;
(4)明確申請人簽訂合同的權限(產品/最高金額)及申請期限;
(5)事業部負責人簽字確認;
(6)申請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2、審批程序:
(1)商務部對《法人委托書申請書》進行初審,合格者由商務部制作《法人委托書》,并報市場總部副總、主管市場副總裁審核,總裁批準。
(2)簽發后的法人委托書由總裁辦公室蓋騎縫鋼印,經營財務部蓋法人名章后,由商務部發放。
3、發放程序
制作完成的法人委托書由商務部登記,發放給申請部門的相關管理人員。發放時要填寫《法人委托書發放記錄》(樣本詳見附件2)。
4、法人委托書的保管:
(1)事業部應設專人(即法人委托書管理員)對法人委托書進行管理,負責本部門法人委托書的申請、領取、發放、回收等管理工作并留有記錄。
(2)法人委托書由持有者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轉借。
5、法人委托書的回收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法人委托書管理員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法人委托書收回,并交市場總部商務部。:
A超出法人委托書規定的授權期限的;
B法人委托書持有人因工作變動,不再從事法人委托書授權范圍內的工作;
(2)商務部辦理回收手續后交檔案室歸檔保存。
四、銷售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1、銷售合同專用章由公司總裁辦公室公室統一刻制并發放;
2、事業部申請,銷售合同專用章時應具備:該事業部至少有一名持有有效法人委托書的銷售人員。
3、銷售合同專用章由事業部向總裁辦公室公室提出書面申請。
4、審批:
(1)總裁辦公室公室銷售合同專用章管理人員核實申請書內容準確無誤后報主管市場副總裁審核,總裁批準;
(2)總裁簽發后由總裁辦公室公室負責登記、發放。
5、發放:總裁辦公室將銷售合同專用章發放給事業部合同管理員,并做書面記錄。
6、保管:事業部設專人(通常為合同管理員)對銷售合同專用章進行管理,負責本事業部銷售合同專用章的申請、領取、登記、保管、使用、上交等管理工作。
7、使用:
(1)銷售合同專用章只能在簽訂銷售合同時使用。
(2)合同管理員在收到合同評審記錄、資信調查結果后方可向簽訂合同人員提供合同專用章,并把合同專用章使用情況記錄在案。
(3)銷售合同專用章不得轉借或遺失。
(4)總裁辦公室公室應不定期對各單位合同專用章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回收:
(1)事業部變更名稱、機構調整、撤銷時,合同管理員應在變更名稱、機構調整或撤消后5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專用章及使用審批記錄交總裁辦公室;
(2)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記錄由總裁辦公室交檔案室歸檔保存。
五、銷售合同文本的管理
1、標準銷售合同文本的提出和使用
(1)標準銷售合同文本的提出
A市場總部負責《標準合同文本》的制作,并負責組織對標準合同文本的評審。
B市場總部根據需要制作《標準合同文本》。
C需用部門可以向市場總部提出制作《標準合同文本》的需求或本部門制作《標準合同文本》草稿后交市場總部審核后,組織評審。
D對標準合同文本的評審應由市場總部組織總裁辦公室法律事務專員、經營財務部、技術管理部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總裁辦公室公會討論通過后即為標準銷售合同文本。
(2)標準銷售合同文本自發布之日起使用。銷售人員在進行營銷工作的過程中應優先使用股份公司的標準銷售合同文本
2、非標準銷售合同文本的提出和使用
(1)非標準銷售合同文本使用條件:當標準銷售合同文本不能滿足銷售的實際需要時,事業部應根據實際需要擬制銷售合同文本
(2)非標準銷售合同文本必須具備的內容合同號、買方和賣方的名稱、地址、貨物名稱、數量、質量、貨款金額、付款時間/期限、付款方式、交貨時間、地點、爭議解決。建議寫明:貨物驗收標準、售后服務、合同生效時間、運輸費承擔等。
(3)非標準銷售合同文本必須由法律事務專員出具法律意見書方可使用。
六、對合同對方進行資信調查的管理
1、對方初次合作,或合作的間斷時間超過6個月的,合同簽訂前應進行“資信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填寫《資信調查表》。
2、資信調查由合同簽約人組織實施,作為合同評審的一項參考條件。
3、資信調查分常規和非常規項目。對于合同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需方單位為初次合作的(其中不包括中國電信、移動、聯通、網通、鐵通、中國郵政等系統運營商和煤炭、電力、石油、軍隊、醫院及集團內部)必須填寫資信調查表的非常規項。
4、在充分了解顧客要求、與對方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擬制合作草稿,在正式合同簽訂之前,銷售人員應保留在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會談紀要、書面承諾、信函、傳真、合作意向書等材料。
七、銷售合同號的管理
各部門簽訂的.合同要統一編號,規定如下:
合同編號由八位組成,aa##bbcc,其中:
aa代表年份,如01、02
##代表簽訂合同單位漢語拼音縮寫
bb代表簽訂人編號(各單位自定)
cc代表簽訂人當年簽訂合同順序號01~99
注:各部門漢語拼音縮寫規定如下:
數據網絡事業部縮寫為:SJ
寬帶產品事業部縮寫為:KD
八、合同評審
1、合同評審的內容
(1)顧客的各項要求是否合理、明確并形成文件。
(2)合同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3)公司現有的生產和技術能力(包括公司集成或OEM/ODM產品)能否滿足合同、標書的技術和質量特性的要求。
(4)產品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聯系人等是否明確。
(5)公司有否履行合同(或訂單)中產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貨周期、安裝調試、開通驗收、售后服務、付款條件等因素)。
2、合同評審的時機
合同評審應在合同正式簽訂及修改之前進行。
3、合同評審的實施
(1)合同簽訂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對合同進行評審。
(2)合同簽訂人員將合同草案、資信調查資料報本部門合同管理員,合同管理員根據合同內容組織采購、生產、技術、質量等方面的人員進行評審。參加評審人員根據合同內容適當增、減。必要時邀請公司內部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參加。
A對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沒有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簽訂的合同,應由總裁辦公室法律事務專員出具法律意見書
B如用戶訂購的產品本單位僅能完成一部分,另一部分可由公司內部其他實體或公司外部單位完成,則公司的技術管理部和相關實體
應參加評審并出具意見。
C對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合同,市場總部、財務部應參加評審并出具意見。
(3)合同評審可采用會議、會簽方式。
(4)合同評審應填寫《合同評審記錄表》,并由參加評審人員簽字,并報批。
4、合同評審的審批
(1)合同批準的權限
A合同金額在200萬元以內(含)的由實體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
B合同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由主管付總裁審批。
(2)合同審批人根據經營的目標、參考合同評審記錄、法律意見書、合同草稿等,做出“批準”、“不批準”、“繼續修改”的決定。
如“批準”,則與顧客正式簽訂合同并執行合同。
如“不批準”,則該項目終止。
如“繼續修改”,則與顧客繼續協商,經修改后,再進行評審、審批。
5、對投標書的評審應在遞交標書前進行,評審辦法參考合同評審程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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